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发会,是1985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益公募基金会,国家一级学会,也是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实施以来,全国首批认定公募资格的16家慈善组织之一。
图10:环保部自2015年起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七大工程,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在环保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之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李俊生认为,“以2011年为基准,测算结果显示我国生物多样性直接经济价值高达78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GDP的两倍多。如果加上服务功能的价值,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会非常大”,图片来源:网络截屏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是一个以保护中国生物多样性为目的非政府组织,也是成立最早的一个所谓非政府组织。但是中国民众或者海外华人对这个环保组织了解不多,许多人是通过2025年哈佛蒋女士在毕业典礼上的发言才知道绿发会的。
但是绿发会与世界上的许多非政府组织又不一样。最大的不同是在于:第一,它有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是有妈的娃;第二,它有一个中共党组织,主要领导人由中共党员担任;第三,它有行政级别,就像中国的佛教寺庙一样,寺庙主持是处级的还是科级。在中国分为国家一级学会、二级学会和三级学会,其中国家一级学会地位最高,是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的社会组织。绿发会国家一级学会,中国最高级别的学会。绿发会的前身是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吕正操、钱昌照、包尔汉等发起成立的中国麋鹿基金会,当时的级别相当高。2009年由胡耀邦的儿子胡德平当会长,级别就大不如前了。现在的会长或者理事长的名气远不如胡德平,但是也是能弄个师长、旅长当当的官位。
实话实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对保护中国的生物多样性还是做了一些工作的,保护蚯蚓,反对把蚯蚓作为食物或者药物,对“电蚯蚓机”产业进行公益诉讼等等。
在针对水库大坝工程破坏生物多样性方面,2015年绿发会对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就牙根梯级水电站项目破坏生态环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雅江县麻郎措乡沃洛希村附近的五小叶槭种群是当今世界上残存最大的五小叶槭种群,是唯一还有自然繁衍能力的种群。牙根梯级水电站即将修建,根据五小叶槭雅江种群的分布区海拔高度和水电站水位高度对比数值,牙根梯级水电站以及配套的公路建设将直接威胁到五小叶槭的生存,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直接威胁,因此绿发会向法院提起了公益诉讼。
八、绿发会告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胜诉的意义
2020年12月17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甘民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
一、被告雅砻江公司应当将五小叶槭的生存作为牙根梯级水电站项目可研阶段环境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二、原告绿发会为本案诉讼产生的必要费用4万元、合理的律师费1万元,合计5万元,上述款项在本院其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用等费用(环境公益诉讼资金)中支付(待本院有其他环境公益诉讼资金后执行);
三、驳回原告绿发会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图11:甘孜中院宣判的五小叶槭案入选“全国法院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网络截屏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理由是:我国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应该遵守其约定。《生物多样性公约》中规定,我们在注意到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时,不应以缺乏充分的科学定论为理由,而推迟采取旨在避免或尽量减轻此种威胁的措施;各国有责任保护它自己的生物多样性并以可持久的方式使用它自己的生物资源;每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采取适当程序,要求就其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拟议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期避免或尽量减轻这种影响。因此,我国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义务。同时,《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根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第一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条“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二条第一款“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规定,可再生能源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满足能源要求,改善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水能资源是最具规模开发效益、技术最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因此开发建设水电站,将水能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利用丰富的水能资源,合理开发水电符合我国国情。但是,我国水能资源蕴藏丰富的地区,往往也是自然环境良好、生态功能重要、生物物种丰富和地质条件脆弱的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并且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原则要求在环境资源利用行为实施之前和实施之中,采取政治、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防止环境利用行为导致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现象发生。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带来的可能的环境危害采取措施以避免危害的发生;二是在科学技术水平不确定的条件下,基于现实的科学知识评价风险,即对开发和利用环境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尚未明确或者无法具体确定的环境危害进行事前预测、分析和评价,以促使开发决策避免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及其风险出现。因此,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将生态优先的原则贯穿到水电规划开发的全过程,二者可以相互促进,达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利用环境资源的行为如果造成环境污染、生态资源破坏,往往具有不可逆性,被污染的环境、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很多时候难以恢复,单纯事后的经济补偿不足以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故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应注重防范于未然,才能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
应该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决理由写得相当不错,将来可以纳入大学教材。
绿发会状告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一案被中共最高法院认作是指导案例(174号)。
最高法院认为:该案依据风险预防原则,明确项目建设可能破坏濒危野生植物生存环境,损害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可以判决被告采取预防性措施,将对濒危野生植物生存的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评结果决定项目建设能否依法推进,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
图12:绿发会状告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一案被中共最高法院认作是指导案例(174号),网络截屏
绿发会已经有一次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理由状告水库大坝建设单位获得胜诉的经验,而且这个案例被最高法院认作是指导案例,有普遍指导意义。
当然绿发会不会不知道,雅鲁藏布江水电工程所在地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生物多样性丰富,被誉为“天然植被博物馆”和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雅鲁藏布江水电工程的建设对该地区的雅鲁藏布江水电工程的破坏,胜过牙根水库大坝工程百倍、千倍。
但是作为以保护中国生物多样性为目的绿发会,关于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对喜马拉雅大拐弯处生物多样性的危害,却是一言未发。
绿发会你在哪里?
最后再摘录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理由的部分内容:我国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应该遵守其约定。《生物多样性公约》中规定,我们在注意到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时,不应以缺乏充分的科学定论为理由,而推迟采取旨在避免或尽量减轻此种威胁的措施;各国有责任保护它自己的生物多样性并以可持久的方式使用它自己的生物资源;每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采取适当程序,要求就其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拟议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期避免或尽量减轻这种影响。因此,我国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义务。同时,《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根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第一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务。
这个判决内容同样适合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