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贼罪行,罄竹难书。祸国殃民,百死莫赎。图为2013年乌云密布下的北京天安门
一九七○年的“一打三反”的内容是: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但其实“三反”,与老百姓不相干,反不到小民头上,所以当权派并不感兴趣。“一打三反”其实只有“一打”,并无“三反”。
七○年春开始的“一打”是对“清队”时未完全解决的文革中对立派的最后的镇压。
譬如上海集中追查曾参与炮打张春桥的学生,王秀珍说“对这批新生反革命不能手软”,市委部署清查,仅复旦大学等六所大学就有一百二十多人被逮捕、监禁、五人被逼自杀,三人被逼疯。上海交响乐团指挥陆鸿恩因“涂写《毛主席语录》”,在“一打三反”中被判处死刑,押往刑场执刑前,喉管被割断,免得他呼喊“反动口号”。
文革后最高法院向中共中央报告:“一九七○年‘一打三反’运动中错判死刑极为突出。宁夏错杀七十人中,一九七○年判处的有六十八人;天津市错杀的二十八人中,一九七○年判处的有二十二人。”
“一打三反”之残酷,只比“清队”稍逊,但也猛烈异常。所以云南镇雄县的官方记载,便把“清队”和“一打三反”合一而谈:“省革委派工作队来镇雄指导‘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搞逼供信,造成一百○七人非正常死亡。”上海市南汇县“一打三反”,审查、斗争了三千余人,”造成非正常死亡六十二人”。宝山县“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份子”结合,共清出五千多“有问题的对象”、“四十一人被迫自杀”。
“一打三反”期间,由于中共中央将判处死刑的审批权下放给各省、市,各地利用此机会杀了很多政治犯。
陕西安康县农民易道均,因住房窄小、阴暗无光,无法张贴毛泽东标准像;小孩呼喊“毛主席万岁”说了一句“哪里能活一万岁”,成“现行反革命”,被县军管会判处死刑,于一九七○年六月枪决。副县长雷云祺、县政协常委张开印、属一九四九年起义投诚后留用的人员。军管会以“反革命”罪将他们枪决。该县“一打三反”中拘捕二五四人,枪决十七人,判刑十二人,戴“反革命”帽子二十五人,二十人自杀身亡。
一九七○年八月的一天,宁夏人口仅三十万的省会银川市近十万人挤满体育场和四周的街道,观看公判“现反”。这天判决的是以十三名青年学生为成员的反动组织“共产主义自修大学”。因一名女性已在关押期间触电自杀,其余十二人,三名“死刑,立即执行”。被枪决者之一的吴述樟年仅二十二岁,最大的罪恶是:曾在《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的“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顶一万句”的旁空处,写过“放屁”二字。
三月二十二日,甘肃省会兰州的万人宣判大会结束后,二十多名死刑犯被架上卡车游街示众,然后到达军警密布的刑场。被杀者之一是甘肃师范大学历史系老教授张师亮。因在该系的学术讨论会上他曾批评过毛泽东,认为毛泽东的“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的说法,不妥当、不全面。
二月十七日,江西省会南昌召开万人宣判大会,二十二岁的吴晓飞被枪决。他的罪名是曾写下两篇论文,说文化革命“是一件反常的政治事件”,“人民不管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说来都得不到一丝好处”;抨击林彪“神化毛主席”,江青“是文化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泛滥的根源”,对刘少奇的迫害“不择手段、不通情理”等等。
三月间,湖南“长沙当局开了两次大的杀人大会每次处决近百名犯人,其中一半以上是政治犯。”四月的一天,当局又宣布次日将判处六十多名反革命份子死刑。可是,第二天上午九时,有线广播突然通知,宣判大会取消了。原来,中央发现地方杀人过多,需要有所控制,突然收回了判处死刑的审批权。这样长沙的一批反革命份子便幸运地由死刑改成了十五年徒刑。
运动中被冤枉的确实大多数是平民百姓。
一九七○年十月,广州军区令员丁盛听说海南岛白沙县一名女医士官朋华在监狱里还写文章骂林彪,便亲自支持会议,将她判处死刑。临枪决前怕她呼喊口号,特用一节竹筒塞进她嘴里,穿上铁丝扎在脑后。
安徽淮南市监狱,“十尺零六寸长的监房里,经常关上十四、五个人,每人只有八寸宽的地盘。……一杀人,就早上四点拉铃,然后用几个高音喇叭放样板戏。然后凶神恶煞般的刽子手就进来拉人:‘你!’‘你!’‘你!!!’惊天动地哭叫,随着是一排摄人魂儿的枪声……。”
据粗略估算,“一打三反”运动中的非正常死亡数,也应在十五至二十万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