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自己代理吴小晖案申请会见的经历为例,历时一个多月,先后十一次申请,甚至向三级律协申请维权介入:
直至自己面临被吊证的威胁,仍未能见到当事人一面。
以此来说明律师在中国依法执业之艰难。
他为聂树斌、念斌、陈满、吴昌龙等冤案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苦难经历而痛心疾首,反复追问那些故意或过失制造了这些人间悲剧的办案人员为何鲜有被追究责任:
举国震惊人头落地无人追责,三言两语忠言逆耳却被吊证!我还能说什么呢?
这是他在得知自己可能被吊证后发出的感慨,充满了无奈与愤懑。
他甚至悲观地指出,在当时的环境下,律师的辩护行为本身就可能带来巨大的风险:
为政治犯辩护就会被视为政治犯,
为蒙冤的企业家辩护就可能自身也蒙冤,
为不公正的案件当事人辩护就会成为不公正司法的受害者。
他认为,这是因为司法系统中的某些力量不希望其所做的不公正之事被社会所知晓。
面对来自官方或体制内对其言论的批评甚至指控,伍雷坚称自己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以及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他认为,如果这些权利只能秘密行使,那它们就形同虚设;言论自由的核心要义就在于公开表达。
他反驳关于他“攻击当局和政府”、“抹黑司法形象”的指控:坚称自己的批评是为了推动司法公正,是为了帮助解决那些实实在在的冤案:
是忠言逆耳,而非恶意攻击。
他觉得,律师说话声音之所以显得尖锐,恰恰是因为司法现状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需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然而,这种持续不断的、高分贝的呐喊,尤其是在网络空间这个日益受到严密管控的场域里,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代价一次比一次更加沉重,直至最终彻底沉默:
第一次代价,发生在2016年底至2017年底,形式是停止执业一年。
这次处罚的直接诱因,据信源于他在南方某地代理的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庭审结束后,审理该案的法院向远在千里之外的山东省司法厅和济南市司法局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书。
指称伍雷在庭审过程中存在不服从审判长指挥,违反法庭纪律和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等行为,建议山东方面对其进行处理。
收到这份来自外地的司法建议后,山东省和济南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启动了对伍雷的处罚程序。
据伍雷本人事后透露以及一些报道显示,有关部门最初甚至考虑过直接吊销他的律师执照,后经过一系列内部程序,最终决定拟处以停止执业的处罚。
2016年12月2日,济南市司法局向伍雷发出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12月21日,济南市司法局就此举行了:
听证会。
根据当时参与听证的律师和媒体的记录,伍雷在听证会上情绪显得相当激动,
他详细陈述了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尤其是代理某些特殊敏感案件律师所面临的执业困境和巨大压力,并结合该案庭审的具体情况:
为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护,认为法院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其行为是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他还提到了自己多年来为平反冤假错案所做的努力,言语中充满了委屈和不甘。然而:
他的陈述和辩解,并未能改变处罚的决定。
2016年12月28日,济南市司法局正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给予伍雷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这一处罚决定在中国律师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广泛的同情。消息传出后的短短数日内,就有接近五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联署签名,发表公开声明,对济南市司法局的处罚决定表示严重关切和异议,认为处罚决定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呼吁上级机关予以复查纠正:
伍雷本人对此处罚决定表示不服。
并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试图通过司法途径推翻该处罚决定,但最终未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在长达一年的停业期内,伍雷无法以律师身份执业。他利用这段时间进行反思、阅读,也继续关注着他所代理的案件的进展。停业期满后,他于2018年初办理了相关手续,恢复了律师执业资格。
然而,仅仅恢复执业一年多之后,第二次,也是更终极的代价,便降临了:
这一次,是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2019年7月22日,伍雷突然收到了来自山东省司法厅直接发出的《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这一次,处罚的理由不再是庭审行为:
而是直接指向了他在互联网上的公开言论。
告知书称,伍雷“多次在微博(新浪微博‘@伍雷’账号已被注销)发表不当言论”,“否定当局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通过联署签名和发表公开信挑动对党和政府不满”,行为恶劣,后果严重,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给予其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告知书还特别列举了被认定为“不当言论”的几个具体实例,包括针对湖南律师文东海因代理某些案件及发表相关言论而被吊销律师执照事件,伍雷在其微博上发表评论:
称之为法治大倒退。
就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访民李淑莲(其在2009年被发现在当地政府安排的看管场内非正常死亡,家属认为是遭到殴打致死,多年上访要求追责未果)一案,伍雷在2018年给时任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写了一封公开信,详细陈述案情疑点,呼吁省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真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封公开信当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