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中共强制社保执行一月 未获积极响应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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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闻】中共强制社保执行一月 未获积极响应

中共最高法有关社保的新司法解释落地后,被坊间称为是“强制社保”、“全民缴纳社保”。不过就实施一个月的情况看来,这一新规并没有获得积极响应。10月1日,南方周末报导说,目前已经有15个省分发文表示,对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重点群体,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的25%,但外界仍然不看好。

中共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9月1日开始施行,明确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路透社9月下旬报导,他们采访的18名中国雇员中,只有三人说雇主一直在缴纳公司社保,其余员工则表示没有。有些雇主要求工人签署合同,将部分工资重新标记为“社会保险补贴”,但不增加工资。

《南方周末》采访的一位餐饮店老板表示,补缴社保后他准备降工资,甚至换员工。

大陆一名发型师小高说,理发行业很少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新规新闻热度过去后,也没看到什么变化。他也没想让老板给缴纳社保。

而据财新周刊报导,在贵州工作的范涛选择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工资不高是主要原因。

在家政、建筑、劳务派遣等行业,社保缴费不足的现象也依旧普遍。

旅美经济学者黄大卫(Davy Jun Huang):“中国的社保费率在全球属于差不多最高,而且这些社保企业用不上,个人也花不了,都是给体制内或者其它的调拨使用,所以利润又不够,运营又困难,所以企业千方百计不想参与。(另外)地方政府其实都很怕企业倒闭的,失业率会上升,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低收入人群对未来能否领到都没有信心,所以他们都不愿意去交,都宁愿签订弃保协议。这是一种公信力的缺失。”

中共声称,《解释二》可以倒逼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费,有效预防纠纷。民间则认为这是中共劫贫济富,“强制社保”。

旅美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表示,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跟《社会保险法》早就有缴纳社保规定,只是司法部门跟行政部门在执法时打折扣,互相推诿。现在再次做出硬性规定,还是企图为枯竭的养老金计划提供资金。

旅美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本身这个社保资金,就是人的养老金,都是老百姓自己的工作劳动所得的钱,但是实际上中共把大量的社保资金挪用了。它现在就想利用这个法律,来增加它的社保资金的来源。”

中国的社保资金来源单一,过于依赖企业和个人缴费,财政支持和国有资本划转等其它来源补充不足。

另据中共官方数据,全国企业平均需为职工缴纳占工资总额38%至45%的“五险一金”。对月薪三至五千元人民币的岗位,用人单位每月还需额外承担一至两千元的社保成本。

由于法定费率过高,导致了过去几十年“不完全合规”的现象很普遍:低基数缴费、选择性缴费乃至不缴费。

而如果所有企业都要“刚性合规”的话,吴绍平认为可能会对企业生存和就业环境造成很大冲击。

吴绍平:“一,继续降低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实际上就是劳动者来买单嘛。另外一种就是,把企业应当承担的这种成本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转移,实际上也是转移给劳动者,等于是实际收入减少了,社保因为他劳动者自己还得缴纳一部分。另外一个,大量的劳动者因为收入进一步的减少,他就只能进一步的减少开支,回过头来又冲击整个经济。有的企业就是它可能啥办法也没有,那它就只能关门歇业。”

黄大卫(Davy Jun Huang):“在超高的费率,双轨制的不公平,与对公权力的信任缺失都没有解决之前,只是这种强制社保,更像是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同时要解决一些还不敢提出问题的人。”

财新指出,按最高法的最新解释,即便双方早有放弃社保约定,一旦劳动者对此有异议,用人方恐需支付两笔钱,一是补缴社保费,二是解约与经济补偿。

编辑/王子琦 采访/易如 后制/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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