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审判的法庭会场。(公有领域)
1946年3月20日下午4点,一架从上海江湾机场起飞的军用飞机,降落在日本东京的厚木机场。一位来自盟军总部的美军上校,正在这里恭候一位中国法官。看见美军上校来接中国人,飞机上的旅客都很吃惊。
这位中国法官叫梅汝璈。他到东京来,是代表中国参加东京审判,任中国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律代表团团长,首席法官。
东京审判是二战结束后由获胜的同盟国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国际审判,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的审判。它时长2年零7个月,由11个国家的法官主导,最终将7名甲级战犯送上绞刑架,另有16名被告被判终生监禁。
而梅汝璈,是11个大法官中唯一的东方面孔。
梅汝璈任中国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律代表团团长,首席法官。(公有领域)
东京审判仗剑行
1946年3月29日,在东京帝国饭店,盟军的有关人士与一些中国同胞在这里为梅汝璈接风洗尘。宴会上展开了一场“宝剑赠壮士”的佳话。
国立中央大学校长顾毓琇将一柄长约三尺的宝剑赠予梅汝璈。梅汝璈深施一礼,郑重接过宝剑,说:“‘红粉赠佳人,宝剑赠壮士’,可惜我不是壮士。”顾毓琇大声道:“你代表全中国人民和几千几百万死难同胞,到这个侵略国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天下之事还有比这再‘壮’的吗?”
在当天的日记中,梅汝璈写道:“戏文里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可现在是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可雪我心头之恨!”
在东京审判这个历史大事件中,梅汝璈以大智大勇,据理力争,为中国、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一)中国国旗插第一
梅汝璈在日记中记下了这则往事:当11位对日参战国的法官,穿着崭新的法袍,庄严地坐在审判席上,等待预演开始时,大家都看到在审判席后面插着的参战国国旗,美国国旗插第一位,中国国旗插第二位。
中国的法律顾问吴学义立刻向梅法官打手势,伸出右手食指,意思是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梅法官马上心领神会,立即向庭长韦伯提出:“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
美国法官克莱墨问:“为什么?”梅法官当即陈述了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中国军民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代价。随后,中美法官展激辩。最终,美国法官作出让步,中华民国国旗插在第一位。
这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国旗插在首位的第一次。
(二)为国尊严争坐次
1946年5月初,开庭前预演时,庭长韦伯宣布入场后法官的坐次顺序为美、英、中、苏等,中国法官的座次被排在英国之后。
梅汝璈当即提出异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8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
接着,他愤然脱下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
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大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
庭长当即召集法官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中国法官的坐次排在第二位。
(二)判决书中列单章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上,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梅汝璈认为这样不合适。
在一次法官会上,他慷慨陈词:“由法庭掌握的大量证据可以看出,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比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单纯用毒气屠杀更加惨绝人寰。砍头、劈脑、切腹、挖心、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刺穿阴户或肛门等等。对此种人类文明史上罕见之暴行,我建议,在判决书中应该单设一章予以说明。”
经过梅法官的严正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多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中,留下了梅法官代表4亿多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三)七名战犯处死刑。
在战犯的量刑问题上,各国法官意见分歧较大。当时,庭长主张仿效当年处置拿破仑的办法,把日本战犯流放到无人海岛上去;印度法官建议以慈悲为怀,无罪开释全部日本战犯。梅法官根据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证据,坚持对侵华日军主犯判处死刑。
当年,梅法官有一句话流传甚广:“如果这些日本战犯不能被判处死刑,我只能跳海以谢国人。”
经过梅法官反复做工作,11名法官最终以6:5的微弱多数裁定:判处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
中共治下悲寂廖
东京大审判结束后,正是国共内战激烈进行时。
当时,国民政府已任命梅法官为司法部长。但是,梅法官认为国民党大势已去,中国将是中共的天下,对于国民党的任命,坚辞不受。
1949年6月,梅汝璈设法由东京抵达香港,与中共驻港代表、清华校友乔冠华取得联系。同年年底,在中共方面安排下,梅法官乔装打扮后,秘密由港赴京。
到北京后,梅法官被安排当了外交部顾问,还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等。
他的工作关系在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他虽在外交部上班,但没有实质性职务,就是研究一些文件,做点翻译。
(一)“破烂过时的小字典”
中共颠覆中华民国后,实行对苏联“一边倒”的外交方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成为中共的敌人。在“废除旧法统”、“消除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口号下,全盘否定西方法律思想文化。所有教授英美法系的法学院全部被撤销,所有与英美法系有关的专家学者都成为打压对象。
这一切,对于梅汝璈这样一流的英美法学专家而言,无疑是个沉重打击。他既不能从事英美法的教学,也不能从事英美法的研究,更不能发表肯定英美法的言论。
他曾经辛酸地写道:“我实际上只是一本破烂过时的小字典而已。”
(二)上当受骗成右派
1957年春,中共一再号召知识分子给党提意见,帮党整风,要求大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承诺“言者无罪”。
身为外交部顾问的梅汝璈,终究没有抵挡住诱惑,“真诚”的给党提了一些意见,主要说了三点:
一是对待苏联专家的问题。他说,有的地方把苏联专家奉为神明,这是崇洋媚外的另一种表现。
二是一些具体制度的缺陷。他指出,像刘青山、张子善那样的贪污案,他们的职务不是很高,但贪污的数量却很大,这表明财务审批制度有缺陷,不能简单的说是个人品质问题。
三是有些宣传不实。他表示,经济建设的宣传中,很多是打肿脸充胖子,有的是做戏、表演,这种情况应该警惕和制止。
梅汝璈万万没有想到,毛泽东号召知识分子给党提意见,是为了“引蛇出洞”。当“蛇”都被“引”出洞之后,他的上述言论都成了“罪过”。
不久,梅汝璈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成了与“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并列的“右派分子”。
(三)文革受辱挨批斗
1966年“文革”开始后,梅汝璈曾被强制在外交部内扫厕所,写外调材料。
上世纪60年代初,梅汝璈依据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掌握的材料,写成了《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一文。其中写道:“我觉得,为了充实历史和教育人民,我国的历史工作者对于像轰动世界的南京大屠杀一类的事件以及外寇在我国的其他残暴罪行,似乎还应该多做些调查研究和编写宣传工作……我国学术界和出版界对于这个缺陷似不应不亟谋补救,亦不应以此类调研有困难、无急需或不愉快为理由而淡然置之。”
在“文革”中,梅汝璈的上述话,竟然被扣上煽动“民族仇恨”、“鼓吹战争报复”,有人甚至从截然相反的方面指责文章夸耀侵略者的勇猛,为军国主义张目,迹近“汉奸”、“卖国贼”。
外交部造反派抄了他的家。他写的关于“东京审判”回忆录的手稿,一些资料、照片、便条、笔记等,都被抄走了。
造反派在抄家时,搜出了他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如获至宝,严辞责问他︰“你保存这东西,是不是盼着国民党回来变天?”梅汝璈回答说︰“国民党给我那么大的官我都没做,我是一个被国民党通缉的要犯!”
红卫兵要烧掉法袍。梅汝璈立即严肃地制止说︰“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咱们中国人历史上第一次审判外国人时穿的衣服,是民族尊严的见证。”这句正气十足的话最终使这个珍贵文物得以留存于世。
(四)忧郁凄然离世
文革开始后,梅汝璈的身体明显不太行了,经常跑医院。他的心情也非常不好,总是听说哪个老朋友被抓起来了,哪个老朋友自杀了。他的一双儿女只读到初中,就被迫下放农村劳动。
到1972年秋,梅汝璈突然偏瘫,送进医院后就没能再出来。1973年4月28日,梅汝璈病逝,终年69岁。
结语
梅汝璈有一句名言:“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这句话值得今天的中国人深思与铭记。
梅汝璈,1904年11月7日,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市郊区朱姑桥梅村。1924年从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留学,分别就读于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24岁获法学博士学位。
1929年春回国后,先后在山西大学、南开大学、西南联大等高校任教授,是当时中国大陆英美法方面最著名的专家之一。1946年2月15日,被麦克阿瑟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
梅汝璈一生的辉煌都是在中华民国时代写就的;在中共统治下的后半生,他留下了什么?除了一部仅写了一半的回忆录外,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政治运动中受煎熬。
1949年中共夺取政权后,包括梅汝璈在内的一批英美法专家,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饱受屈辱、打击、磨难,许多人被整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这沉痛的教训,值得记取。
大.纪.元;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