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在几千年帝王时代,死犯行刑前都要赏酒赏饭,让他酩酊大醉,饱餐一顿上路。可大讲“革命人道主义”无产专阶级专政的国家,认为是浪费,所以王先英才空着肚子挨子弹。
四川旺苍县连同巴中、苍溪合称川北老区,是红四方面军的革命根据地。一九三六年至一九三七年,這里曾建立过苏维埃政权。
人们以为,三十年后的这里一定山青水秀,五谷丰登,老百姓一定过着丰衣足食的富裕生活,社会早已进入“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理想国度。没有想到毛泽东治理下的中国,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竟是“屋脊不见炊烟冒,十里难闻鸡鸣声,遍地饿殍尸横野,哪家没有哀嚎声”的悲惨景象。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旺苍县人民法院以抗拒改造,盗窃国家粮食罪,判处我有期徒刑五年。说来也许不会有人相信,这盗窃国家粮食的竟是三个知书识理的知识分子,所“盗窃”的粮食不足150斤,折合市价不足人民币约20元,现值也不过人民币300元。而法院却定为“盗窃罪”。因为我们都是打入另册的“右派分子”,别说150斤,就是一斤也得判你。为什么要去偷粮食?当时我们省公安劳改局所属的四一五筑路支队修筑广旺(广元到旺苍),在繁重的劳动压迫下,粮食定量不足三十二斤,个个瘦得皮包骨,成日头晕目眩,走路东偏西倒,为了活命,借运米的机会,三人合谋私藏了一口袋。我是主犯,他们是胁从,我判刑,他们被记过。我们三人一是记者、作家,一是解放军上尉连长,一是县委办公室主任。
我判刑后,关押在兴文县公安局看守所。看守所座落在县城西北的一片空地上,占地约五亩,有12间监舍和一个大厅,呈“┍”形,对着监舍的空坝,是犯人吃饭和放风的地方。大厅是狱吏用来向犯人训话的场所。川北话监舍叫“号子”,理发叫“刨头”,我关押在第8号子,组长姓刘,原是公社书记,因强奸妇女,打人致残,已被关押了一年半时间,至今还未判;另外还有两人,一个姓王,是个黄毛未脱,奶气未干,不足18岁的孩子,夜里跑到粮站去偷粮票,为守夜人当场拿获;再一个姓张,是小松岩劳改煤矿的就业员,因不安心劳动,跑到西安去补皮鞋,以抗拒改造罪被抓,称为“二进宫”,经常遭到所长的拳打脚踢。旺苍的冬天很冷,气温平均在零下5度左右。我去的第二天正赶上降温天气,起床时那个姓张的“二进宫”晚了十多分钟,牛高马大姓杨的所长,破门跳上床,扬起脚上皮靴,有一脚无一脚地乱踢,嘴里还一边骂:“你狗日的‘二进宫’,懒猪,不起床,不起床……”皮靴踢在没有肌肉的骨架上,发出揪人肺腑“咚咚咚”的浑浊声。那姓张的犯人在床上滚去滚来的惨叫:“所长,饶了我嘛!所长,宽大我这一次嘛!”并不因为他的惨叫和求饶,杨所长停住了皮靴,“咚咚咚”的仍继续跌,后来停住可能是踢累了的缘故。杨所长喘着白白的粗气,抹着额上的汗,跳下床,瞪大家一眼,扬长而去。
看守所人犯每月口粮18斤,一日6两,早晚两餐,每餐3两。这3两不是米,是稻谷用石磨捣碎,连壳连皮搅在一起的粗米糠,然后再加上老莲花白外叶,渗水加盐熬出的菜不是菜,米不是米的黑汤粥。那粥盛在木桶里,青麸麸黑糊糊,散发着一股刺鼻的霉臭味,还不如解放前地主家喂猪的猪食。犯人分号子排成队,每人两大瓢,不用筷子,端着土钵往嘴里倒,倒完了,再用舌头把土钵舔净(不需用水涮洗,也没有什么涮洗的东西。)就这“猪食”,大家吃得蜜蜜香,要保命呀!
每到开饭(不是开饭是喝黑汤粥)时间,隔壁号子便响起“叮铛叮铛”的镣铐声,尔后走出一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弯腰抠头,戴镣披枷猴孙似的一具骷髅。组长悄悄地告诉我:“这是个抢劫杀人犯,已经判了死刑,就等公判大会拉出去毙。”在我印象里,抢劫杀人犯一定面目狰狞,五大三粗,臂圆腰壮,两眼厉气。可他那个样子,可怜稀稀,细小身材,细小眼睛,四肢干瘦,双目浑浊。那头就象猿人骨骸,下巴尖得象铁锹,深陷的双眼可以盛上两个鸡蛋。手铐是那种铁链相衔的土制手铐,一把铁锁把两个铐圈锁住,根本没一点活动空间,当地人称这种手铐叫“捧子”。他脚上砸着一付沉沉的铁镣,铁镣两极是一个砸住踝骨的铁圈,在铁镣当中有根铁棍,铁棍上端和手铐相衔,俗称“菸袋”。戴上这种刑具,腰伸不直也弯不下,既不能跑也不能自杀,只能成日曲着身,像一把弓。他每日两次从号子曲身走出来,又曲身两手捧着土钵去接黑汤粥,再曲着身用两手捧上土钵,把黑汤粥送到嘴边,一口一口地喝下去;再后曲着身,艰难缓慢地一步一步走回号子。我是个记者,习惯观察。发现他每次曲身捧着土钵喝黑汤粥时,双眼不断涌出泪珠,那一颗一颗泪珠连成一串,顺着干瘦无肉的脸颊,流到尖尖的下巴,再后从尖尖的下巴流到土钵里。他在喝黑汤粥,还是在喝自己的眼泪?。
“抢劫杀人犯,枪劫杀人犯,这么可怜,你到底抢劫了什么东西,杀了什么人啊?”一个难解的迷团,在我脑海里留下深深的问号。随着时间消失,我不断探听,终于弄清了他的全部情况:
他叫王先英,四川金堂人,家庭出身贫下中农,原是旺苍小松岩月亮河煤矿的就业人员。他第一次犯罪是偷公社红苕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留场就业;这次是抢劫一筒老包谷米(约両市斤),杀了一位七十多岁的五保户老人。。
我寻着他人生的足迹,流出的那冷涩眼涙,揭开历史的尘封,原来这是一个令人辛酸,又令人深深思考的故事:
1950年之初,按照共产党中央统一布署,全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减租反霸”运动。初冬一个严寒之夜,在四川金堂一个农村,正在开斗争大会,斗争的对象是恶霸地主邓金山。黑压压的人群,一双双愤怒的眼睛,在木桶搭建的主席台上,四个扛枪民兵(当时叫武装)押着个身穿长杉棉袍的绅士跪在地上,接受苦主的控诉。
苦主叫王大成,是他家世代佃户。听人说,过去他两家主佃关系不错,来往密切,经常走动。现在闹翻身,讲阶级党悟,王大成在工作组的帮助下,成了斗争积极分子。他的主人邓金山,是个整死舅子不承认自己有罪,和剥削农民的“顽固分子”,搞得工作组下不了台。于是工作组经过深入的访穷问苦,终于发现了王大成这个对象。
开初王大成不愿意,说这是主人家,对自己不错,拉不下脸。工作组不厌其烦向他讲解阶级斗争的道理,向他揭示地主剥削农民的残酷事实,并私下作了暗示的许诺。今天他终于站出来,面对面的揭发、控诉主人邓金山,剥削压迫和欺负凌辱自己的事情:
“你邓金山,就是压在我们农民头上的一座山!我家三代租你8亩地,每亩一年交八斗米的铁板租。你算算,几十年来我家交了你多少租子?你吃的,你喝的,你穿的,哪一样不是我们农民的血汗?你说,你说,这是不是罪?”
“打倒地主阶级,消灭人吃人的社会!”
“吐苦水,挖穷根,受压农民要翻身!”
台下人头攒动,在昏暗的油灯下,人群中爆发出撕裂夜空的口号。
“你说,你说,你有没有罪?”
跪着木桶上的邓金山,被民兵掀起头,对着会场,他平静地回答:“你租我家田地,当然应该交租子。就像借钱还钱,杀人偿命一样,算是什么罪?”
“揍他,揍死他!”台下的吼声更大,一浪盖过一浪,但没有人跳上主席台。
“你没罪?你没罪”王大成青筋暴突,手在发抖:,忽然眼珠一转,拿出了杀手锏:“我再问你,那年初二,我女人到你家拜年,你为什么要伸手摸她,最后还,还……”
“还什么”他说不出来,跪着木桶上的邓金山,却呼天呛地的哭喊起来:“王大成呀,你要讲良心,我好久摸过你女人?我家是书香门第,世代清白,每年施米施茶救济穷人,四邻八舍谁不知道?你爹那年得了霍乱,死了没棺材,还是我家给的,难道你忘了吗?现在你怎么乱说起来,天啊,你睁睁眼呀!”
王大成一时无措,有点下不了台,台下农民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再吼叫,穿灰制服的工作组立即拨正航标,提醒他道:“王大成不要怕,有共产党给你撑腰,他一个邓金山地主算什么?八百多万蒋匪军都柀我们消灭了,还制服不了一个地主分子。你说,他是不是强奸了你的妻子?”
“……”经工作组指点,王大成找到了打击目标,终于鼓足勇气抛出了最厉害的炸弹:“就是他,就是他把我女人裤子撕烂,活活地强奸了她……”
“冤枉呀!冤枉呀!我邓金山何尝干过这等事。”
“揍他!还想在铁的事实面前狡辩抵赖。”穿灰制服的工作组下命令了,四个虎彪彪的民兵闻风而动,大打出手,拳脚交加,棍棒共舞。在地上打滚的邓金山,尽管叫冤叫屈,却被雷鸣般的口号声所掩盖:
“打倒地主恶霸邓金山”
“为农民报仇!为王大成妻子报仇!”
不论怎么样喊怎么打,邓金山总叫冤枉。最后穿灰制服的工作组宣布:“恶霸地主邓金山长期欺压农民,奸污佃农妻子,在事实面前还百般抵赖,血债累累,罪不容诛,等待他的是人民的铁掌,押下去,把他关起来。”打得鼻青脸肿的邓金山被民兵架走,一路上仍在呼天喊地叫冤枉。
中共建政初,工作组权力大得很,组长都有权限毙人,杀个人像杀鸡。邓金山被关押在一间仓库里。守夜的是民兵,不怎样严格,一个晚上他偷偷跑回家,喝了不少酒,百思不得其解:王大成怎么要诬陷他?把他推上死路?一气之下,酒气壮胆,跑到厨房拿起杀猪刀,偷偷地留进王大成家,演出了轰动全县地主杀农民的“阶级敌人报复案”。后来,邓金山被共产党毙了,王大成却被工作组封为“烈士”,他12岁儿子王先英和7岁女儿自然成了“烈士”后代,享受着各种优厚的待遇。
毛泽东是个狂热的继续革命者,在他掌权后又总是用狂热的继续革命理论,来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所以中国的革命一直处在狂热中。1957年毛泽东在一夜之间把近百万知识分子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完成了“封杀言论”“封杀舆论”的“伟大创举”,接着又在全国掀起了“三面红旗--大炼钢铁”的革命高潮。王先英先是在“大炼钢铁”的高潮中,捐出自己家里一切带铁器的什物,诸如铁锅、铁铲、铁勺、铁钩、铁箝,接着又把家中一切能助燃生火的家俱,投入了熊熊的炉海,再后是响应党的号召,扔下年幼的妹妹,扛上被盖卷,敲着锣鼓,打着红旗,远离家门去到边远山区茂汶县,寻找矿石。那时的中国好不壮观,遍地是高炉,处处流铁水,但所炼出的钢铁全是低质量的铁渣鉄饼,铸菜刀都下行,还能造机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