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2024年3月6日,北京全国人大期间,保安人员站在人民大会堂西藏厅外的玻璃门后面。(Greg Baker/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共国务院发布新规,自明年起各国驻华使领馆的中国雇员必须严守中共法律,中国公民不得“私自受雇”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学者认为,此举凸显中共当局在外交安全领域的防范思维全面收紧。
中共国务院9月15日发布《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中国籍雇员不得以外交代表身份开展活动,严禁“危害国家安全”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新华社报导,总理李强已于8月23日签署国务院令,条例全文共12条。内容要求外馆雇员必须遵守中共法律,并通过外事服务机构聘用与管理,由中共外交部统一发放“中国籍雇员证”作为工作凭证。条例亦明文禁止中国公民“私自受雇”于外国驻华使领馆。
香港时事评论员王绍光(化名)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新规定表明,北京认定在外国使领馆工作的中国籍雇员可能成为情报渗透与敏感信息外泄的风险环节,需要加强控制。不过,这些雇员入职前早已经过(中共)国安部门审查,国务院为何还要专门出台新条例呢?”
王绍光指出:“北京过去虽已要求外国使馆在聘用中国籍雇员时必须通过官方外事服务公司,但并未上升至国务院颁布专门条例的高度。这次新规定,实际上是当局想通过‘国家安全’名义,把控制全面化、制度化。”
北京官方则声称,此举是为“保护雇员权益、规范聘用流程”。但观察人士认为,条文中“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才是核心,意味当局将雇员行为全面纳入安全审查之内。
北京学者赵先生认为,中共国务院此举是加强对外馆雇员的政治忠诚与行为审查。他说:“这反映出习*近*平政权的深层焦虑。过去数年中美、中欧摩擦加剧,情报与人员交流成为敏感领域。CIA(美国中情局)曾发布中文视频,鼓励中共官员与美国情报机构接触,北京可能正是担心这种情况发生。”
事实上,中共当局对中国籍雇员在外国使馆任职早有规范。上世纪九十年代起,驻华使领馆多通过地方外事服务公司聘用中国员工,其身份本质上属“合同工”,并不享有外交特权。合同需经有关部门备案,薪资与税务也受到监管。
王绍光说:“以往多属行政规章层级,缺乏统一的国家级条例。此次升格为国务院令,不仅提高法律效力,也扩大公安与国安部门介入的合法性。”他认为,未来驻华使领馆雇员的招聘、行为乃至离职,都可能受到更严格的政治审查。
北京选择此刻推出条例,被视为回应国际关系紧张与内部安全考量。中国法律学者劳先生(化名)表示:“自2023年《反间谍法》修订以来,中共在国安领域立法明显趋严。这次针对外馆雇员的规范,是该法规从严执行的延伸,北京试图堵住所有可能的‘情报漏洞’。”
劳先生还说,中共外交部指定服务公司提供的中国籍雇员,其特殊身份往往带有政治意味:“据我所知,这些经过严格审核的雇员,在使馆内主要从事接线、文书、厨房、园艺与清洁等工作。聘用方一般不会让他们接触敏感资料,且这类雇用属于外国官方行为,并不存在‘私自受雇’的问题。”
目前尚无主要国家对此条例公开表态。不过观察人士指出,外国使馆日常行政与联络工作高度依赖本地雇员,中共此举可能让雇员承受更大政治压力,甚至迫使部分人离职。
一位不愿具名的前中共外交系统人员对记者说:“对外国使领馆而言,中国籍雇员原本就是低风险的行政与辅助角色。如今却被上升到国安高度,显示当局不仅要管他们的行为,更要管他们思想与忠诚。这会让外国使馆对雇用中国人更加谨慎。”
舆论认为,北京对外国使馆中国籍雇员的新要求,本质上是将外交领域“国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