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年间,京城平则门外,有个叫做张泳翔的老百姓。
这个张泳翔,是个车夫,平时靠赶大车挣几个脚力来糊口,有时候拉货,有时候也拉人,勉强混个温饱。
在道光五年的冬天,一个叫做吉庆的人包了他的车,来来回回让张泳翔拉了不少的东西,但是一直没给钱。
最开始张泳翔也没要,怎么说没要呢,这个吉庆啊,他是旗人,皇族宗室子弟,穿的得体,谈吐得体,行为举止更得体,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有钱人,张泳翔心说这样的贵人,那还能差了自己的钱不成?所以他是一趟一趟的拉,寻思等到把活都干完了再一块结钱,保不齐贵人开心,还多赏自己一些。
结果,吉庆用张泳翔拉了一个冬天的车,欠下了八吊七百文的铜钱,硬是一个子都掏不出来,赖账了,不给。
您知道北京城的冬天那是够冷的,寒风刺骨,滴水成冰,张泳翔上有父母,下有子女,一大家子人指着他养活,饿两顿倒是没关系,主要是冬天要买煤,不烧煤一家子还没饿死呢,就冻死了。
没办法,张泳翔只好壮着胆子,亲自跑到吉庆的家里去要钱,而且张泳翔明明是债主,可是他姿态摆的很低,见到吉庆之后那是一顿好话,说大老爷,您发发善心,就把车马钱给我吧,我这一家老小就等着这点钱活命呢,您就行行好,当做善事了。
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何况你吉庆欠钱不还,你理亏,你就应该给人家钱,再说吉庆又是皇族,资产说不上富可敌国,但也是富得流油,张泳翔这点钱,对吉庆来说其实就是九牛一毛,可是您说这吉庆让人来气不来气,张泳翔为了要钱,就差给他跪下了,可他就是不给。
吉庆不仅不给钱,他还认为张泳翔胆大包天,竟敢上门来滋扰,他不由分说,带着一个家丁,把张泳翔按在地上狠狠的打了一顿,直打的张泳翔是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张泳翔招架不住,连连讨饶,吉庆等人这才住手,警告张泳翔以后别没事找事,让他赶紧滚蛋。
张泳翔从地上站起来,他越寻思他是越委屈,家里的老娘看病要钱,家里的媳妇一年到头也没给人家买件新衣裳,家里的孩子嗷嗷待哺,就这么空着手回去,张泳翔没有那个勇气,他干脆一纸诉状,直接把吉庆告上了提督衙门。
这个案子记载于《道光六年说帖汇存》中,文献中只说是提督衙门,没说具体是哪个衙门,但事发在京师,想来应该是步军统领衙门,所谓“提督衙门”,其实指的就是步军统领衙门的最高长官,即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张泳翔是平民,当时应该是随便找了个衙门告状,因为步军统领衙门本质上属于是军事单位,负责治安,缉盗,维持稳定这一块,这种民事纠纷不归他们负责,但步军统领衙门还是比较负责的,他们没有因为吉庆是皇族就袒护包庇,或者按下不报,而是直接转呈给了刑部山东司。
山东司接了诉状,反应也很快,立刻就把吉庆的家丁给捉拿到案,并进行了审讯。
按理说应该先捉吉庆,但毕竟吉庆是皇族,拿他得慎重一点,先把家丁捉过来问,把事情原委弄明白了再说。
吉庆的家丁,叫做唐幅儿,是吉庆的狗腿子,平时就好仗着主子耍威风,但其实这个人胆小怕事,被捉到刑部之后,都不用审他,他是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全都交代了。
那根据他交代,张泳翔的状告基本属实,吉庆欠钱不还,张泳翔上门讨债反遭殴打,吉庆打的最狠,自己也跟着踹了好几脚。
唐幅儿交代完了,他还签字画押,证明自己没扒瞎,这么一来山东司的底气就足了,当下把吉庆传唤过来问话,说吉庆啊,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这奴才已经交代了,你也交代交代吧?
刑部,那是国家最高级别的司法机关,一般人进了刑部,那都跟唐幅儿一样,两腿转筋,直打哆嗦,怕也怕死了,可吉庆毕竟是皇族,他见过世面,进了刑部大堂,上官问他话,他是眼皮都不抬一下,只冷哼道:
说我欠钱?这是哪个乡下人诬赖到了爷的身上,爷一天挣的比你们几个堂官一年的俸禄都多,爷还会欠别人钱?
说我打人?那更是子虚乌有,爷平时是衣不沾尘,足不沾泥,爷会动手打一个低贱的小民?
可以说这个吉庆,压根就没把山东司的官员放在眼里,他反问之间是唾沫横飞,声音拔的也高,一边问还一边用手指指点点,差点没把手戳到堂官的脸上。
而且他是连反问带谩骂,呵斥咆哮声震的大堂房梁上的灰尘簌簌而下,几个官员被他这么一整,气的脸色铁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实在是没办法,碍于吉庆的这个皇族身份,山东司还真不敢拿他怎么样。
这大清的皇族啊,在法律上相较于平民,是有豁免权的,当然不是说他们违法犯罪了就不会受到处罚,而是说,皇族犯罪,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司法单位无权处理,朝廷里专门有一个叫做宗人府的地方收容这些做坏事的皇族,然后对他们施行家法。
山东司有权传唤,有权审问,但是却无权用刑,就算吉庆承认了自己的罪过,山东司也得问一下宗人府的意思,宗人府说你们看着办,山东司才能给吉庆定罪,以及惩处他的罪过。
好在,您别看吉庆现在不服不忿,那是他认为唐幅儿是自己的家奴,肯定不会轻易交代,他以为山东司是在诈他,以为山东司还没有得到唐幅儿的口供,他才敢这么狂,可是他狂着狂着,山东司不惯着他了,直接把唐幅儿画了押的口供拿了出来。
(逞主行凶 唐幅儿)
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吉庆一看,当场就泄了气,也不狂了,也不得瑟了,他难以抵赖,只好极不情愿的也签字画押,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按理说,吉庆欠钱不还,还动手打人,而且还没有自首表现,还蔑视法律,咆哮公堂,正常来说可以定个杖三十啊,杖四十啊,然后流放充军。
但是,山东司还是考虑到了吉庆的身份,毕竟是旗人出身,皇族子弟,判的重了,宗人府那边不好交代,所以山东司的官员一商量,决定判处吉庆徒刑,也就是有期徒刑,把他给关起来,关个一年半载再说。
徒刑对于吉庆来说,已经是法外开恩了,可是您想想,吉庆钟鸣鼎食,雍容富贵的日子他过惯了,你要把他投入大牢里,别说一年,一天他也受不了啊,所以一听要关他,他撒腿就跑,直接躲了起来。
当然不是躲起来就完了,躲起来之后,吉庆安排自己的儿子,在京师里各种拜访官员是四处打点,很快就贿赂到了刑部的高级官员,具体是贿赂了谁那不知道,反正肯定是刑部里边级别比较高的官员,因为吉庆的儿子前脚贿赂完,后脚刑部就对吉庆的案子下了一道命令,说山东司审理吉庆的这个案子,恐怕有冤情,暂时不能结案,还是交给安徽司再审审吧。
事实上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山东司都没上刑,唐幅儿和吉庆就先后认罪,何有冤屈之说?那说白了,刑部内部,肯定是有人收了钱,要帮吉庆脱罪。
果然,案子到了安徽司,吉庆也不躲着了,他主动投案,让安徽司对自己再次进行审讯。
而在这一次审讯中,吉庆当堂翻供,说自己压根就不认识张泳翔,更不欠他的钱,也没打过他。
安徽司的官员们在堂上坐着,脸上很难看,心说话你这么说,我们安徽司不好办啊,就算你掏钱了,就算你找人了,那至少面子上也得过得去,你直接整个不认识苦主,把责任和罪过甩的一干二净,我们怎么结案啊?
哎,想来这安徽司是被授意了,要把吉庆给保下来,把山东司判处的徒刑给改成较轻的刑罚,所以只要吉庆受安徽司审理的时候,避重就轻,比如吉庆说自己只欠钱没打人,或者说打人的没有自己,只有唐幅儿,这么说,安徽司就能顺理成章,合情合理的对吉庆做出轻判,这么一来,判决结果也令人相信,足以服众。
可是没成想,这个吉庆他是一个榆木脑袋,张嘴就是自己不认识张泳翔,自己没有任何罪过,你这么整,安徽司的官员总不好直接宣布你无罪。
堂上的安徽司官员们那叫一个着急,他们各种眼神示意,出声提醒,是又拍桌子又摸胡子又咳嗽,吉庆好半天才明白怎么回事,他一拍大腿,说哎呀,我全想起来了,我的确是用过张泳翔的车,用他的车拉过几回东西,不过只欠了他八百文钱,我本来有天出门,我正要去还他呢,在路上碰到他,他看到我张嘴就骂,嘴里不干不净,我一时气恼,用鞭子轻轻扫了他一下而已。
吉庆明白的够快的,经安徽司的官员们这么一提醒,八吊七百文变成了八百文,欠钱的数额变少了,恶意欠薪变成了马上还钱,主观过错变小了,两人殴打成了轻轻一扫,伤害程度也变低了。
安徽司官员听吉庆这么一说,他们很满意,哎,这就对了嘛,你只是欠了张泳翔八百文钱,张泳翔就心气不顺,故意谩骂侮辱你,你忍无可忍之下,才用鞭子轻轻的扫了张泳翔,那你这样的罪过,根本就不适用徒刑。
不是有钱人欺负穷人,反倒是穷人欺负你个有钱人啊。
最终,安徽司的结论是,废止山东司之前的徒刑,改判吉庆杖刑八十。
有读者说了,关起来的滋味的确不好,但是杖刑八十那可是结结实实的皮肉之苦,岂不是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