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底,网上传出影像创作者郭珍明因拍摄视频被乌鲁木齐市文旅局拟处罚7.5万元和没收设备的消息,微信公众号现象工作室对他进行了采访,并发布报道文章,但该文很快便遭到审查删除。郭珍明自述道:我去年9月份去新疆旅行,和一位内地的音乐人王啸聊起纪录他的创作和采风的事情,他是做当...
郭珍明:我这个案件,是中国第一例“擅自摄制电影案”(现象网注:对于当事人的这个说法,现象网表示未必完全符合史实,被采访者说法谨供参考),它在法学上的讨论空间非常大,这个案子影响肯定会很大。我会继续走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些程序。当然我是个普通的艺术工作者,你也知道,我们这种人很艰难,罚款我交不起,律师和诉讼费用对我也是一个很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