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毛泽东在1953年9月还对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信誓旦旦地说“实行国家资本主义,……要出于资本家自愿,因为这是合作的事业,既是合作就不能强迫,这和对地主不同”,然而中共对私人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一开始就是强令执行,私人企业主没有任何发言权。中共当时得意洋洋地说:“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1949年9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协通过了《共同纲领》。7年之后,中国800万人的私人财产被剥夺了。
1956年,乐松生向毛泽东递交北京市私营企业全面实行公私合营的喜报。 引言:本文以陈祖沛、荣毅仁、卢作孚、康心如等几个民族资本家为例子,从发家,到上共产党贼船;以大量事实证明从军事接管、土改、镇反、三五反、扼杀私人资本的新税制、强迫捐献飞机大炮、强迫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