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展案的检察官和法官,
上次张展曾提前预警武汉病毒,挽救了数以百万的生命。然而,可耻的是你们居然把她送进了监狱!刚出监狱三个月她去探望一个被公安非法监禁在家的小弟兄,你们又捏造事实,引用错误的法律,再次把她送进监狱!根据你们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应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不是张展,而是抓捕张展的警察、起诉张展的检察官、以及对张展判刑的法官!辩护法理依据如下:
第一,你们指控的事实大错特错
根据你们对张展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项: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第(四)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然而,张展在出监的三个月期间所有言行都公开在媒体上,不存在你们指控的事实。相反,她出狱后谴责你们撒谎,让你们释放其他被抓的律师,亲自去甘肃探望最小的弟兄张盼成,因为他被非法剥夺了人身自由,张展的这些言行完全符合宪法定义的公民自由:
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她的言行正是你们宣誓效忠的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所保护的信仰与言论自由具体实践!全人类都可以看到这些证据,所以你们是在捏造事实,迫害她!
如果从一个基督徒的角度来说,张展更是在尽自己的责任: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8)
“你当为哑巴开口,为一切孤独的伸冤。”(箴言31:8)
“当人子在荣耀里降临,要审判万民,将义人安置右边,恶人安置左边。义人因喂饱饥饿者、给渴者水喝、接待客旅、看顾病人、探监而得国,因为凡你们对最小弟兄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的。恶人因忽略最小弟兄的需要而受永罚!”(马太福音25:31-46逻辑缩写版)
第二,你们引用的法律更是错误
你们所援引的法律条款,已经直接违反了你们的总书记习*近*平作为国家主席亲自宣誓过的宪法。根据法理基本原则,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且看具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由此可见,你们援引《刑法》来压制信仰与言论自由,本身就是严重违宪的行为。
第三,你们践踏国际人权标准,会触发“马格尼茨基法案”的后果。
你们的行为不仅违背本国宪法,还严重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这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以及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明确保障思想、良心、宗教和言论自由,而中国已是签署国。
你们公然践踏国际人权,将导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公开谴责,相关责任人和机构被纳入国际制裁名单、资产冻结、禁止入境。根据美国最新“马格尼茨基法案”,相关的警官、检察官和法官的个人责任也会被美国追责。
今天的你们继续枉法,未来可能像尼泊尔政府那样,被自己的人民审判!
因此,你们不是在审判张展,而是在审判你们自己。你们用自己的恶行,把自己的名字书写在了历史的恶人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