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剑华:当下这香港如何跟58年前那个香港比较?☀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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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剑华:当下这香港如何跟58年前那个香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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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年前的事了,一直都是一宗无法让正义得以伸张的无头公案,但这也是一件人人都知道行凶者是那一些人的事件。 到了现在这个新香港,当年鼓动暴徒放炸弹的人,早就已经获得了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当年放火烧车杀人的暴徒仍然逍遥法外。打压新闻界及言论自由的,还有已经与暴徒连成一气的政府。 与暴徒同源的那一路人,很多都变成衣冠楚楚,他们被中共扶殖成为议员,被认定是参与治港的爱国者。他们真的是在担任治理香港的工作吗?他们还不是仍然都是在为北京服务,还不仍然都是在参与打压市民!但他们现在不需要像58年前那些暴徒一样了。

日前,Facebook的网上平台《消失的档案》连续发了两个贴文,讲到前商业电台播音员林彬先生当年遇害的事件。1967年8月24日,林彬于上班路上遇到恐怖袭击,被左派暴徒向其坐驾淋电油及放火,令他全身严重烧伤,翌日死亡。与他同被烧死的,还有他的宗弟林光海。

这是一单在1967年左派暴动时最瞩目,也最令人难以忘记的暴力袭击及谋杀事件。

在林彬兄弟被杀害前几天的8月20日,在北角清华街,有两名分别只有八岁及两岁的年幼姐弟,在家门前触碰到暴徒放置的炸弹而被炸死。

这两件至今仍然都是无头公案。话虽如此,犯案者是什么人,其实大家都心里有数。北角小姐弟看来不是被针对的对象,但在闹市放置炸弹,显然是要以制造严重伤害为目标的,问题只是谁人会成为没有被特别针对,但却成为无拘别袭击的受害者而已。

与北角小姐弟被炸死不同,林彬之被杀害,显然是早有预谋的。当时左派的喉舌报章一直都有说法,要严厉惩戒林彬先生,因为他在电台节目中不断斥责那些在香港搞暴动的左派暴徒,又谴责那些左仔扰乱社会秩序。在当时的气氛下,那些左仔获得中共的支持,在文革期间被鼓动起来的盲目情绪也确是杀气腾腾,他们决定不放过林彬,应该也不算是个意外吧!

六七暴动发生的时候,我只是七岁,当然不能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及来龙去脉。我只知道当时的气氛确实有点奇怪。当时我在九龙塘一间学校就读一年班至二年班之间。因为家住彩虹邨,要每天坐校车返学放学。校车要接送居住在九龙东区的一些同学校友,所以路线比较迂回,每天就像游车河,由九龙塘返到屋企,经常都要超过一个小时。

我很记得有一、两次,校车大概在新蒲岗附近遇上騒乱事件而不能前进。我们在校车上还见到警察与左派暴徒的冲突与追逐。我当时虽然只是一个小孩子,但在校巴车厢之内也没有特别的恐慌,只觉得眼前见到的事很特别。

林彬之死,对我来说是印象深刻的。当时一般家庭不会有电视机,主要的资讯渠道是报纸及电台广播。我只记得我年纪很少便开始读报纸,读了什么我自己也记不起了。我特别喜欢听收音机,每日都会准时扭开收音机,听林彬有份参与的一些广播节目,具体内容也不记得了,可能听了也未必能理解。总之就是很喜欢到他的声音,喜欢的原因我自己也不知道,喜欢就是喜欢,他的声音,我到现在仍然有印象。

原本每天都听着的声音,从那一天起突然再不能听到了,然后我知道他死了,是被烧死的。我当时谈不上感到很难过,但总觉得有点不对头,显然也有点失落。一把每天都听到的声音,突然间听不到了。我再一次知道,也是比较实在地知道,死亡原来就是这个意思。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那一次对死亡的认知,比对上一次更实在。小时候跟我们同住的爷爷,是在我三岁那一年死亡的。爷爷很疼我,他总有一樽酸荞头放在台头,经常拿来逗我,我也喜欢,我到今天仍然很喜欢吃酸荞头。他在彩虹邨家中出事那一天的情况,我还有点印象。他是坐在他惯常坐着的大藤椅上身体变得僵硬起来的,后来我知道这叫做中风。当几名穿着白色制服的男人提着担架床上到去紫微楼六楼的时候,他们索性把爷爷连同藤椅一同抬起搬走。我下一次见到爷爷,是在殡仪馆。那是我第一次接触死亡,但是我不知道实在的意思,我记得我还意图去推醒他。可能因为我还未能掌握死亡意味着什么,我当时应该谈不上伤心,只是茫茫然不知何解。

到四年后,一个与我非亲非故,无瓜葛的林彬先生的死亡,提升了我对死亡的感性认知。原来死亡就是原本能发声的,突然间不能再发声了;死亡就是一个喜欢听见的声音突然间不能再听到了。

我之前每天定时定候会扭开收音机,就是要听他的声音,突然再听不到,也知道原来他是被人杀死的。到我长大之后再回想,可能这就是我对有些人用尽各种手段让人不能发声感到极之不齿的原因。

据说,当时的左派喉舌媒体《新晚报》于案发后几小时就发行晚报,也清楚承认向林彬淋电油及放火烧车的事件,是一个叫“锄奸突击队”执行的“锄奸”行动。另一份喉舌报章《大公报》在几日后的文章还继续叫好,形容林彬是“伤孽电台的临殡”,可说是极度邪恶,视法律如无物,又把随意杀害批评者说得如此轻率。

到当年九月初,林彬的遗体在没有事先张扬的情况下被送往坟场下葬,政府还要派出几百名武装警员在坟场附近一带严密布防,保护林彬的遗孀及几名子女。

这是58年前的事了,一直都是一宗无法让正义得以伸张的无头公案,但这也是一件人人都知道行凶者是那一些人的事件。

到了现在这个新香港,当年鼓动暴徒放炸弹的人,早就已经获得了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当年放火烧车杀人的暴徒仍然逍遥法外。打压新闻界及言论自由的,不再只是来自工联会的暴徒,还有已经与暴徒连成一气的政府。

与暴徒同源的那一路人,很多都变成衣冠楚楚,他们被中共扶殖成为议员,被认定是参与治港的爱国者。他们真的是在担任治理香港的工作吗?他们还不是仍然都是在为北京服务,还不仍然都是在参与打压市民!但他们现在不需要像58年前那些暴徒一样了。无需隐埋自己的真名实性之外,还在收取由纳税人支付的优厚薪酬。至于当年参与保护香港市民安全的警察,今天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安全威胁了。

在今天这个新香港,大量新闻工作者不得不喑声。当下的权势集团,要令新闻工作者及评论者失声,已经不需要出动电油及燃烧弹了,只要引用所谓《国家安全法》及《基本法第23条》已经绰绰有余。林彬作为一个传媒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及评论者,如果生活在今天的香港,可能也不一定会遇上杀身之祸,要令他失声,再不需要令他肉体上死亡,只要令他社会性死亡就可以了。对付《苹果日报》老板黎智英先生的手段,不就是如此吗?有很多位新闻工作者被政府以法律手段迫害,不少人仍然在囚禁中,大家认为这比起58年前,算是进步还是退步?

要打压敢言的人,也不需要出动事后要着草及避风头的“锄奸突击队”了,只要出动“警队”已经很足够,而且好像还很名正言顺!今天的香港警队,任务就如当年的“锄奸突击队”,用什么方式都好,他们都是在执行“锄奸”任务,都是为阿爷服务!暴徒与警察在身份上已经掉换,行为上也趋向一致共融。这也充分说明今天这个香港,可以如何跟58年前那个香港比较。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李广松

来源:锺 Sir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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