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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强化公务员赴陆港澳通报机制
中华民国陆委会要求公务人员赴陆港澳前报备,陆委会梁文杰副主委说明:政府依法行政,绝无限制公务人员出境权利,也未违反法律保留原则。

中华民国陆委会,资料照。(宋碧龙/..;)2025-10-3117:19

中华民国陆委会要求公务人员赴陆港澳前报备,陆委会梁文杰副主委说明:政府依法行政,绝无限制公务人员出境权利,也未违反法律保留原则。

中华民国陆委会日前发给相关机关、单位“强化公务员赴陆港澳管理机制精进措施”提到,公务人员前往中国大陆或香港、澳门,不分平日、假日,都应该在行前登录差勤申请或获得机关许可。

中华民国政府“强化公务员赴陆港澳管理机制精进措施”指出,各机关将建立定期抽查违法赴陆港澳机制,由机关政风单位主责、每年办理,该措施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务部廉政署将对10职等以下公务人员建立每年抽查机制,衡量机关员额、涉密程度及违规纪录等做为抽选考量,在建立抽检名册后,由移民署提供一年内入出境纪录,再与机关人事单位差勤纪录比对,若发现有未经申请赴陆港澳情况,将启动调查及应处。行政院已在9月22日订定违法(规)赴陆港澳建议惩处原则,将从明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批评,陆委会要求公务人员赴陆港澳前报备,非常扰民。

陆委会今天在脸书发文,梁文杰副主委说明:政府要求各级公务人员赴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应遵守有关规范是依法行政,绝无限制公务人员出境权利,也未违反法律保留原则。

中华民国政府赴陆管理机制自民国95(2006)年即有相关规定,简任十一职等以上公务员须经内政部许可,简任十职等以下公务员须经服务机关同意,惟各机关并未严格遵守,许多公务员甚至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因各级公务员赴陆揭露制度迄今未能落实(近十年高阶文官违法赴陆55人,基层文官违规赴陆263人),经监察院提案纠正,要求行政院及所属各权责机关依法行政、妥速改善。

以往简任十职等以下公务员违法违规前往中国大陆,由用人机关自行内部惩处的作法,出现机关未确实调查及追究违法违规赴陆公务员,或处罚轻重不一的现象,此次,政府提出全国一致的规范供各机关作为惩处原则,即是为避免此类情形再度发生。

相关“惩处建议原则”本于两岸条例,配合公务员服务法、公务人员任用法及公务人员考绩法等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政规则,是履行公务机关对公务人员的管理权限,与法律保留原则无关。请全国的公务人员都要遵守赴陆管制规范,教师兼任行政职者,亦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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