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思位委托律师致函老挝大使,追责老挝当局非法拘押遣返。(图为卢思位与家人合影)
中国人权律师卢思位近日委托黎雄兵律师,向老挝驻华大使馆发出律师函,追究老挝当局严重侵犯其人身与财产权,以及违反国际义务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律师函已于10月19日送达老挝驻华大使馆,并直接致函宋蓬大使。
律师函核心指控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卢思位于2023年7月28日,在万象市某火车站被老挝警方拘捕,羁押至2023年9月23日遣返中国。
二、老挝当局羁押卢思位期间,未出具任何书面法律文件,说明羁押理由和依据。
三、羁押期间,卢思位遭受老挝警察两次殴打。第一次发生在万象市国际机场移民局一办公室内。第二次在中国和老挝相邻的磨憨口岸。在场人员包括中方两名海关警察以及数名老挝特警。
四、羁押期间遭受饥饿、缺乏睡眠、无法洗澡等酷刑;羁押场所条件不符合国际标准。
五、卢思位随身携带的包括多国币、纪念金币以及个人物品在内的所有财物,均被老挝警方非法扣押,至今没有归还。
六、老挝当局在未评估卢思位被遣返后遭受酷刑、不人道以及有辱人格的可能性和紧迫风险下,仍将其遣返。导致其回国后即遭刑事追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健康状况明显恶化。
卢思位同时向老挝政府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一、归还所有扣押的财物,赔偿个人损失并道歉。
二、彻底调查卢思位在老挝羁押期间的受害情况,并向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和国际媒体公布调查结果。
三、依照老挝国内法和国际人权标准,对殴打卢思位的三名警察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布处理结果。
大陆郑凯律师(化名)对大.纪.元;表示,国际人权法、各国政府应保障人权,不得施加酷刑和不人道对待被羁押人员。卢思位持有前往第三国的合法旅行证件,临时过境老挝不应遭受拘捕、羁押、殴打和遣返。
卢思位是2015年“709大抓捕”中被非法抓捕的律师之一,代理过多宗敏感案件。2021年,为“12港人案”辩护,被中共当局撤销律师执照。
2023年7月28日,卢思位在过境老挝前往泰国时,被老挝海关警察拘押,并于9月23日遣返中国,羁押于成都新都看守所,同年10月28日取保候审。2024年10月10日,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逮捕,以“偷越国境罪”为由,判刑11个月。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2025年8月5日获释。
卢思位的维权行动得到国际人权机构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工作组专员关注。被视为评估东南亚地区人权维护者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案例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