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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公民申请B-1/B-2签证须缴付保证金

七国公民申请B-1/B-2签证须缴付保证金

图为迈阿密机场海关官员检查入境旅客的护照及签证。(Joe Raedle/Getty Images)

美国国务院(the Department of State)周三(10月8日)发布公告,认定如下国家公民或国民在申请商务旅游(B-1/B-2)签证时需缴付保证金。实施日期标示在括号内:

马里(2025年10月23日)
毛里塔尼亚(2025年10月23日)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2025年10月23日)
坦桑尼亚(2025年10月23日)
冈比亚(2025年10月11日)
马拉维(2025年8月20日)
赞比亚(2025年8月20日)

此规定载于《移民与国籍法》(INA)第221(g)(3)条,以及设立试点计划的《临时最终规则》(TFR)中,其依据为国土安全部(DHS)2024财政年度出入境逾期停留报告所载B-1/B-2签证逾期停留率。

金额及缴款方式

公告要求:“凡持上述国家护照旅行之公民或国民经确认符合B-1/B-2签证申请资格者,须缴纳5,000美元、10,000美元或15,000美元之保证金。”

具体金额将于签证面谈时核定。

申请人还须提交DHS的I-352表格,并通过财政部线上支付平台Pay.gov同意接受保证金条款。此要求适用于所有申请地点。

申请人只有在接到领事官员指示后方可提交I-352表格、缴纳保证金,通过Pay.gov获得直接付款链接。严禁使用任何第三方网站缴纳保证金,美国政府对其系统外支付之款项概不负责。若未经领事官员指示擅自缴费,该款项将不予退还。

缴纳保证金并不保证签证核发。

指定入境口岸

作为缴纳保证金之条件,所有已缴纳签证保证金之签证持有人,必须通过下列指定入境口岸进出美国,未遵守此规定可能导致入境遭拒或离境记录不全:
波士顿洛根国际机场(BOS)
约翰‧肯尼迪国际机场(JFK)
华盛顿杜勒斯国际机场(IAD)

保证金退还

若申请人完全遵守非移民签证身份及签证保证金之所有条款,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相关条款载明于I-352移民保证金表格及Travel.State.Gov网站。

下列情况将自动取消保证金并予以退还:
签证持有人于获准停留期限届满当日或之前离开美国,或
签证持有人未于签证到期前赴美,或
签证持有人于美国入境口岸申请入境时遭拒。

保证金违约

若签证持有人可能违反签证保证金条款,国土安全部将把案件移交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简称移民局)处理。

此举旨在判定是否构成违约,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签证持有人于获准停留期限届满后离开美国;
2. 签证持有人于获准停留期限届满后未离境;
3. 签证持有人申请调整非移民身份,包括提出庇护申请。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记者秋生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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