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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三十年的北京律师:中国法律是骗人的
来自北京的张仁律师执业三十多年,对中国的法制感到非常失望。他认为,中国需要民主法治,在现行的制度下,法律制度可以说是骗人的。 张仁是西南政法学院87届研究生,属于中国较早一批的法学专业人士。毕业前一年,中国发生了“八九六四”事件,当时张仁和同学走上了重庆街头;去杭州看望未婚妻时,也跟老师学生一起去游行。

图为2024年8月原北京律师张仁接受!!:采访。(视频截图)

来自北京的张仁律师执业三十多年,对中国的法制感到非常失望。他认为,中国需要民主法治,在现行的制度下,法律制度可以说是骗人的。

张仁是西南政法学院87届研究生,属于中国较早一批的法学专业人士。毕业前一年,中国发生了“八九六四”事件,当时张仁和同学走上了重庆街头;去杭州看望未婚妻时,也跟老师学生一起去游行。

张仁毕业时被分配到浙江省检察院工作,但因经历了六四事件,他决定不去任何共产党的机构,于是选择自由职业,去当律师。他认为律师能够为老百姓说话,可以自由地去追求法律精神。

“铁肩担道义吧。如果把律师看成是一个赚钱的职业,还不如去做生意。”但是张仁感觉,几十年下来,中国的法律非但没有进步,还在倒退。“表面上法律多了,但是这个法律仅仅就是一个表面,写在纸上。”

张仁做过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各类案件,近几年主要做维权,也因此被政府列入“黑名单”,并扣发工资。他发现,只要是跟政府有纠纷的行政诉讼,比如拆迁,法律上所规定的程序、权利全是虚的,当事人打官司越打越冤,越打越穷;个人官司就是比关系、比金钱,人治高于法治。

“中国的法律是大杂烩   没有人权”

张仁表示,中国的法律是个大杂烩,在抄西方法律的同时,很多天赋的人权、民主权利都被简化掉,都被省掉。老百姓只剩下很少的一点权利,实际中又被打折扣。

比如,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示威、罢工等等自由,但是公安部颁布一些游行的具体条例,设置很多条件,申请游行没有一个批准的,等于实际上就把这个权利剥夺了。

他说,在西方,有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而设立的宪法法院。而在中国,没有宪法法院,政府违反宪法的,没办法用宪法进行监督;普通的法院也不能引用宪法来判案子。宪法就成为一纸空文。

“行政案件也非常可笑,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只要这个行政行为对我造成了损害,我就可以起诉。但是最高法院加上两个字,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没法起诉)。那什么叫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大家搞不懂啊,那就是法院说了算。”

他举例说,近年来P2P网上金融爆雷的很多,线下的也有,涉及的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很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和诈骗,投资者血本无归。

“把‘犯罪分子’一抓是个由头,这些财产被公安截断,全部被政府控制了。最高法院做了一个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不适用于这种经济犯罪,只适用于刑事涉及到身体伤害的,你就没法同时提起赔偿诉讼。刑事一弄,五年十年。完了你再去民事起诉,哪里还有人?哪里还有财产啊?而且民庭也不受理。”

“把最高法院的这些司法解释拿出来跟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一对比就发现,它在下面做手脚了。按理说最高法院是没有这个权力的,立法权是属于全国人大,司法解释你不能扩大解释,也不能限制解释,你这是在立法的范围内进行解释。明显的,你(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把它否定掉、剥夺掉,等于是把法律给改了。”

“迫害法轮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大冤案”

张仁1999年到北京做律师,此后代理了很多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当年的7月22日,中共公安部发布通告,宣部取缔法轮功。2000年初,北京司法局下达通知,要求律师不许代理法轮功的案件。

“北京的律师是很勇敢的,几乎不会听的。”当时张仁在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主任,他说,“把律师事务所门打开,让他们(法轮功学员)都进来。”后来很多法轮功学员来找他办案子,便衣、警察都跟到律师事务所了。

在张仁的印象中,法轮功学员都很善良,2001年他曾经把小孩托给北京石油大学的一位老太太照顾,没想到孩子接受“真、善、忍”的教育,四岁大的时候就在公交车上给人让座,令他非常感动。

“法轮功炼功是个好事情啊,不管从信仰还是从身体角度来讲,都是法律允许的。那么它(中共)扣上的这些罪名,是没有经过考证的,比如说天安门‘自焚’,事实上就是一个摆拍的,大家在北京都知道的。”

张仁认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人为的阴谋,一没有宪法依据;二没有法律依据;三没有事实依据,只是中共高层认为法轮功挑战了中共的权威。迫害法轮功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受害最深、人数最多的第一大冤案。

对于中共公安部的通知,张仁说,“我当时在上海辩护的时候也说到这个问题,第一、公安部没这个权利,公安部是执法机构,不是立法机构,它颁布这个是超越其职权的;第二、程序上也是违法的,抽象的行政行为不允许诉讼,那就是没有经过诉讼的程序;第三,没有事实依据,没有一个法律说法轮功是×教,而且也没有任何事实证明他是×教,他不符合×教的特征啊。”

“什么是×教?必须要有犯罪的后果,这个犯罪后果跟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这些要得到事实上的证明,法律上的证据确凿,才能认定他是×教。法轮功无非是要求一个合法安全的炼功环境,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面,法无禁止均可为;反过来,政府的行为法无授权,你就不能做。”

“而且现在中共政府制造了全世界最大的丑闻,完全是跟人类的尊严、人权不可容的,就是器官移植合法化。这个根源就是从对法轮功的迫害发展过来的。”

张仁认为,中国的制度要不改正,就是说民主法治要不在中国建立的话,中国人民一代一代的还要继续遭殃,民主和法治是必须的,每个人都需要的。

他还表示,中国的行政诉讼都是很弱的,跟政府打官司也没用。比如说有很多建筑队,工程款被政府欠着,法院在政府前面没有权威,很多行政诉讼也执行不了。

张仁分析认为,因为中共政府不是依法成立的,它对法的定义不符合人类对法的定义。法是社会各个阶级的契约、一个合同,并不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中共政府鼓吹暴力,用暴力夺取政权,又用暴力维护政权,社会永远不和平。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记者李圆明采访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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