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爸妈走了房子就是小孩的?这样做恐变成国家财产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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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爸妈走了房子就是小孩的?这样做恐变成国家财产

土地、房产等遗产若未依规定申报,后果相当严重,甚至可能被收归国有。近期新竹就发生一起案例,一名长年旅居日本的男子过世后,留下11笔土地,总价值超过9500万元,但因继承人迟迟未在期限内申报遗产税,导致国税局祭出补税与裁罚,更进一步移送行政执行,土地因此遭查封,直到跨海公文送达日本,继承人才惊觉大事不妙,赶紧卖地筹款,补缴近1490万元税款。

新竹分署指出,这名男子于民国108年间过世,享耆寿逾百岁,早年移居日本,名下土地大多是在日治时期购入。该男子在台湾并无设籍的子孙,因此继承人在处理遗产时,并未依规定申报遗产税,国税局随后依法开单补课并裁罚。

然而税单透过台外事部门寄送给远在日本的继承人,但继承人仍未如期缴纳,国税局遂将案件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竹分署,并请地政事务所对11笔土地办理查封登记。同时,分署并核发执行命令,要求继承人于指定期限到场报告财产状况,否则将依法拍卖遗产土地。

面对可能失去地产的压力,继承人终于委托台湾律师出面处理,顺利找到买主,将应缴的遗产税、利息与罚锾一次缴清,国库因此进帐近1490万元。随后,地政机关依法涂销查封,恢复继承人对土地的处分权。

此案例凸显,延误处理遗产不仅带来庞大税务负担,更可能失去家族资产,提醒继承人务必依规定及早申报,以免憾事发生。

依《土地法》规定,若继承人自继承起超过1年仍未办理登记,经公告3个月后依旧未完成,土地或建物将由地政机关列册代管,时间长达15年。这段期间内,继承人仍可补办登记;但若超过15年仍未移转所有权,土地将移交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拍卖所得价款则保存10年,若届期无人申领,最终才会归属国有。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中时新闻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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