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申请入党的人在主观追求上、与客观效果上出现了分离。这种分离是共产党组织背后的魔鬼所策划、所造就的。所以,大.纪.元;在《郑重声明》中把这些已经加入中共党团队的人称为“曾被历史上最邪恶的魔教所欺骗的人”。
第二,由《·九·评*》启动的“退出共产党”,就是以神佛力量的加持为基础,给曾经加入共产党的人一次“申请撤销”的机会。
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为了公共事务而存在的社会组织,都没有象中共那样要求加入者发出最恶毒的毒誓:“不惜牺牲生命,永不叛党”;“永远跟党走”;“永远做共产主义接班人”。这个“永远”的内涵,在实质的生命层面,那就是彻底给魔鬼献身,加入魔教。
申请入党、入团、入队的人,在主观上是为了追求进步、主要为了能够给社会和国家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但客观上成就了已经加入魔教的效果。其内心意思与客观表示之间出现了偏离,这一点和“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全一致。而由《·九·评*》启动的“退出共产党”,实质上是给那些曾经被骗加入魔教、邪*党-的人一次机会,让他们撤销、废除曾经发出的“给魔鬼献身”的毒誓。这个做法,在法学原理上也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全一致;与中国民法学所采取的“温和的表示主义”、“折中的客观主义”吻合。
在具体做法上,民法学上要求那个被误解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撤销;如果未经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还产生不了撤销的结果。也就是说,被误解的当事人还不能单凭自己说“我不是要购买葡萄酒,那个举手不算数”,就否定了过去。在退!党!的问题上也是这样。如果一个曾经入党的人,只是自己说“我明白了,过去发的入党毒誓不算数了”,这还不足以排除魔鬼对他的掌控。为什么呢?大.纪.元;之所以能够启动“退!党!”这件事情,其实也不是单纯凭借表面上作为一个报社媒体的力量。那是由于《·九·评*共产党》在大.纪.元;媒体的发表,这部《·九·评*共产党》本身得到了宇宙中正的力量、神佛的加持。由于神佛加持的缘故,所以那些愿意退出、不再愿意继续被魔鬼欺骗的人,才有机会在这个平台上声明退出。这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处理方式是本质相同的。这和“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是相同的法学原理。
当然“三:退.大潮”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也略有不同。最根本的就是,“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当中的那个拍卖师是正常工作,是善意的;所以那个游客申请撤销的时候,还需要对拍卖师承担一点责任,赔偿一些有限的实际损失。而共产魔鬼欺骗世人加入魔教,是彻底的魔鬼图谋,完全是恶意的;所以世人能够明确表态退出,在大.纪.元;登记、得到神佛加持,就足以了,并不需要给共产党和魔鬼赔偿任何损失。
三、是谁的智慧如此深远,安排了“在马克思的故乡有这个最经典的民法案例”?
把一百多年前出现的“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与最近二十年出现“退出共产党大潮”联系起来,就会感觉到这其中太神奇了。那么是谁安排了“在马克思的故乡有这个最经典的民法案例”呢?
首先看一下这个案例的实际作者,以及案例产生的过程。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末,有一位德国法学研究者,叫赫尔曼•阿伊塞(Hermann Isay),正在特里尔小镇担任候补文官。他为了探讨法学原理,就结合了自己在特里尔小镇所观察到的交易习惯,虚构了一个拍卖葡萄酒的案例。1899年,赫尔曼•阿伊塞出版了法学专著,其中收录了这个案例,把它称为“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也就是说,这个案例是赫尔曼•阿伊塞杜撰、虚构的。
这个案例所包含的法学智慧是深刻的。在这个案例启发下,人们经过反复的辨别、衡量,各个国家采取“温和的表示主义”等法学理论,在实践中是妥当的。因此这个杜撰的故事就上了许多国家(大陆法系)的民法学教科书,成为最著名的民法案例。这个故事体现了法学家赫尔曼•阿伊塞的深远智慧,它经过一百多年的传播、讨论,会成为经典法学案例,也是自然而然的。这个情况很正常,很简单,没有什么奇特的。
可是,在二十一世纪初“退!党!大潮”出现之后,这个事情就显得不那么简单了。“退!党!大潮”所退出的是“共产党”,而马克思是共产党的鼻祖,退!党!大潮所体现的法律原理恰恰和马克思故乡的“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全吻合。这是不是太巧妙了?一百多年前的法学家赫尔曼•阿伊塞,他的智慧能够如此深远吗?
也许人类的历史是更高智慧的高级生命安排好的。是谁安排了这一切?安排了赫尔曼•阿伊塞热爱研究法律;而且安排他在《共产党宣言》1848年发表之后五十年左右,到马克思的故乡特里尔担任候补文官,有时间、有兴趣观察特里尔的交易习惯,从而杜撰、虚构了“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并且将其收入法律专著,使它辗转流传、成为世界著名的民法学案例?——而后,在“三:退.大潮”风起云涌的时候,可以用来启悟民智、点醒人心?
如果这件事情是高级生命所安排的,那么这位伟大的高级生命,就需要预先知道马克思所产生的共产主义的运作模式,知道未来会出现共产党,知道未来人类需要通过精神觉醒、退!党!的方式来再次获得神佛的拯救。这位高级生命需要对未来的这一切都了然于心,然后才能恰如其分的安排赫尔曼•阿伊塞的人生旅程,使他在《共产党宣言》发表后五十年左右恰恰在马克思的故乡特里尔工作,在研究法律中提出“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
而且神给安排的这个人的祖先谱系,所形成的他的姓名,也很有深意。“赫尔曼”(Hermann)是典型的德国男子名字,散发着英雄、典雅与勇敢的气息。而“阿伊塞”(Isay)不是德文表达形式,而是采取了更有世界通行色彩的英语形式,含义是“我说”。这一点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德、立言、立功”相通,表达的意思是“留给世人一些话”。
人类的历史确实是神在安排的。通过体会上面所说这些奇妙的安排,也许有的人已经感觉到了宇宙至高的神对于人类的慈悲,感知到了神佛、高级生命力量的伟大。希望所有的人能够树立起对于神佛、高级生命的信心,从而走好未来的路。任何一个人,如果对于宇宙“善恶有报”的规律没有相信,对于神佛、高级生命的威严和力量没有信心,那么他就容易被魔鬼所欺骗、诱惑以及威逼,就很不容易走好自己的生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