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9日,广东惠州一名7个月大女婴惨遭大伯杀害。图为示意图。( Lintao Zhang/Getty Images)
8月4日,广东惠州一男子杀害7个月大侄女的消息,引发网友的愤怒和谴责。
据大河报《看见》报导,今年除夕(1月28日),广东惠州冷先生一家到大姐家和父母、哥哥冷某敏一起吃年夜饭,饭后,冷先生一家离开,女儿留给奶奶照看。
8月1日,冷先生受访时表示,1月29日凌晨,冷先生接到母亲电话,得知哥哥冷某敏突然对女儿行凶。夫妻二人赶回大姐家,因大门被反锁,他们没能见到女儿。在消防员和警察破门时,冷先生等人被警方带离现场去派出所做笔录,等到早上得知孩子已不幸离世。
冷先生和哥哥相差3岁,冷某敏1980年出生。冷先生表示,两人从小没有一起长大,感情不算密切,平时没有发现其有什么异常,出事之后才知道“他不想活了”。
据检方起诉书显示,冷某敏因工作、生活受挫,长期情绪低落、焦虑,萌生自杀念头。今年年夜饭后,冷某敏趁房间只有父母和侄女时,从随身携带的小包中拿出刀具伺机对侄女冷某霏行凶,因侄女挣扎哭闹,被母亲贺某兰发现。
冷某敏划伤贺某兰双手,并将贺某兰推出房外并反锁房门。随后,贺某兰报警。其间,冷某敏对侄女行凶后,反锁大门,又将醒来查看情况的父亲冷某建用刀具挟持到阳台。直到1月29日凌晨3时许,冷某敏才被警方控制。
经鉴定,冷某霏的颈部被锐器切割致颈部大血管破(断)裂引发大失血死亡;冷某建、贺某兰身体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冷先生与哥哥并没有什么矛盾,为了弄清楚原因,冷先生申请了对冷某敏进行精神鉴定。冷某敏先后做了两次精神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冷某敏首次鉴定为“重度抑郁症发作,不伴有精神病症状”,第二次鉴定为“恶劣心境”;两次鉴定结果冷某敏均处于发病期,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认为,冷某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并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于8月6日上午在惠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引发大陆网民关注:“好狠心的大伯,杀害7个月的小婴儿。”“好狠心,怎么下得去手的。”“天良丧尽。”“随意剥夺他人生命应重罚。”“应处死刑。”
“有啥好鉴定的呢?在我看来能主动杀人的都有点变态,杀孩子的就是不能称为人。”
“还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看得出来他其实并不想死,只是想找人泄愤,自私地想要拖着别人一起家破人亡。”“不想活是借口,也不能残害无辜。”
“杀人偿命!不然谁知道以后又要杀谁。”“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