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位女博主揭露了一个名为“maskpark”的境外群组。此论坛成员均为中国男性,总规模超10万人,论坛内容包括对女性隐私视频与照片的大规模偷拍、传播和贩卖。另有博主调查发现,此频道包括二十多个细分群组,最大群组达90万人:
在这个群组中,有超过十万个中国田力,“分享”自己拍摄到的女性隐私。有的偷拍自己女友、妻子、丈母娘的,还有的偷拍并侮辱自己的同学、同事的,更有在公共场合大肆安装偷拍设备的,甚至有田力上传了侵犯自己女儿的视频:
▲相关媒体报道
▲该群组肆无忌惮地在各种场合安装偷拍装置,还进行偷拍器材的贩卖!
▲任何年龄段的女性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他们还会潜入女厕所中偷偷安装针孔偷拍摄像头,能够清晰拍到受害者的全部隐私:
甚至在他们的罪行被揭露之后,他们的气焰依然极其嚣张,威胁要对曝光他们的女网友进行“开盒”:
▲打码内容为大量女网友的姓名与身份证号。
这样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行为,难道不是真正的“有辱国格”吗?几百家蓝V媒体报道跟进的架势呢?热搜一个接一个,恨不得把当事人置之于死地的狠劲呢?为什么在几千个红先生房客与几十万偷拍犯之间,却选择了一名遵纪守法的女大学生进行公布全部隐私呢?
从五四时期开始,中国女性就始终站在中国革命与建设的第一线。女性争取解放的运动与中华民族争取解放的运动同时构成了我国近代史的主线,并最终确立了“女男平等是基本国策”。可以说,女性权益是我们国家的立国之本。而maskpark这样严重侵犯女性权益的事件,无疑是对我们的人民共和国的严重挑衅,是对全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也是对法律权威的严重挑衅。
我国法律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但实际上,这些适用法律,也让人颇感无奈:因为如果按照偷拍行为本身,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属于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最高只能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力度简直令人发笑。但如果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话,他们拍摄的是女性的日常生活与隐私,为什么要被认为是“淫秽”的?
实际上,偷拍判罚过轻、法律中的性别观念陈腐落后、对女性权益的淡漠甚至缺失、围猎网暴遵纪守法的女学生、保护红爷案件中的“受害”隐私、maskpark事件迟迟未上热搜和大规模报道…这一件件、一桩桩令人愤怒的新闻背后,是同一条线索,是同一个因结出的果。这些事件折射出了我们社会在方方面面的失灵,女男权益在方方面面的严重不平等。
或许长夜难明,但也总有无数绝壁凿光的手。是揭露黑暗的人们,是勇于发声的人们,是永远不放弃的每一个我们(Women)。
最新进度
疑似maskpark主谋之一麦梓豪已被扒出:
▲此男微博已开一键防护,maskpark群组声称要“起诉传播他隐私的人”。
数家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女性发声不一定会让环境立刻变得更好,但如果沉默一定会更糟。
不气馁,不退缩,不放弃。
万一,就差我一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