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丰碑:709受害者名录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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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丰碑:709受害者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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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翻译自中国人权卫士网站

有删节。

谨以此纪念那些为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蒙难的人。

历史的丰碑——2015年7月9日人权律师大规模抓捕事件受害者名录

2015年7月9日起,由中共公安部主导的针对人权律师及相关人士的大规模抓捕和骚扰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此次行动涉及超过300人遭到绑架、拘留、传唤或骚扰,警方明确警告受害者及其家属不得公开讨论相关情况。许多受害者在服刑期满释放后,仍受到警方和地方政府的严格监控和限制。以下列出部分被审判、逮捕、在秘密地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迫失踪或在长期拘留后获释的受害者案例。

一、"颠覆国家政权罪"相关案例

1胡石根北京作家,男,2016年8月3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天津受审并被定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家人被禁止旁听庭审,指定的律师也未获准与其会面。胡石根于2015年7月10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8月7日起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转移至秘密地点。2016年1月8日,他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胡石根与活动人士刘永平、郭宏国同属北京一地下基督教教会。

2王全璋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男,2018年12月26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受审,2019年1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据新华社2015年7月11日报道,王全璋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拘留,至8月3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转移至秘密地点。2016年1月8日,他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8月,人民检察院通知其律师余文生被"解雇",且未允许余文生核实情况。2017年2月14日,检察院提起公诉。

3吴淦(网名"屠夫")男,2017年12月26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7年8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定罪。吴淦于2015年5月在江西被拘留,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随后案件移交天津。2016年1月20日,天津警方以"新证据"为由重新调查,罪名升级为"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被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吴淦因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初期被拒绝与律师会面,直至2016年12月9日才向律师透露警方对其逼供的情况。自2017年4月起,其律师被禁止探视。吴淦于2015年春加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担任特别助理。

4周世锋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男,2016年8月4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家人被禁止旁听庭审,指定律师未获准与其会面。定罪后,他被转移至一未公开的监狱。周世锋于2015年7月10日在北京被拘留,官方媒体随后报道其被刑事拘留,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关押于秘密地点。2016年1月8日,他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官员告知其律师已被"解雇",未提供任何证据。周世锋于2007年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

二、"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第4款)相关案例

1尹旭安湖北活动人士,男,2016年9月13日因"寻衅滋事罪"被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判,2017年5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2018年12月刑满释放。其家人被禁止旁听庭审。尹旭安于2015年7月28日被拘留,9月26日被正式逮捕,后于未知日期被起诉。他因公开支持活动人士吴淦(网名"屠夫")被捕,此前曾于2015年5月下旬在武汉黄鹤楼前穿着印有吴淦形象的T恤并在网上发布照片。他被关押于湖北省大冶市拘留中心,单独监禁10个月,直至2016年5月获准与律师会面,并向律师披露在拘留期间遭受的酷刑。

2王芳湖北活动人士,女,2017年2月10日因"寻衅滋事罪"被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审判,2017年7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8年6月获释。原定于2016年8月18日的庭审在开庭前两天被推迟,后又于2016年12月5日再次延期。王芳于2015年7月28日在武汉被捕,三天后因公开支持吴淦被拘留,9月15日被正式逮捕,后于未知日期被起诉。她被关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三、长期拘留后获释案例

1郭宏国(网名"戈平")男,2016年8月5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其妻子被禁止旁听庭审,家人指定的律师被禁止为其辩护。缓刑释放后,郭宏国及其家人受到严格的警方监控,行动和通信自由受限。他于2015年7月10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从北京家中带走,关押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秘密地点。2016年1月8日,他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官员称其律师被"解雇",未提供证据。郭宏国与胡石根、刘永平同属北京一地下基督教教会。

2翟岩民北京活动人士,男,2016年8月2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妻子被拘留以阻止其参加庭审。缓刑释放后,翟岩民受到警方严格监控,行动和通信自由受限,并被迫佩戴电子跟踪设备。2016年1月,他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官员称其律师被"解雇",未提供证据。2015年6月15日,翟岩民因在山东潍坊市法院外抗议被拘留,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案件随后移交天津。

3李和平著名律师,男,2017年4月25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受审,4月28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妻子直至宣判后才获知庭审情况,家人指定的律师被禁止为其辩护。释放后,李和平失踪数日才被允许回家。他于2015年7月10日被天津市公安局拘留,关押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秘密地点。2016年1月8日,他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官员称其律师被"解雇",未提供证据。警方搜查其家及环球律师事务所,没收材料。其法律助理赵伟和高月亦被拘留。

4谢阳律师,男,2017年5月8日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受审,后获准保释(具体日期不详)。2017年12月26日被定罪,但免于刑罚。保释后,他受到警方严格监控。谢阳于2015年7月11日被湖南警方拘留,关押于秘密地点6个月。2016年1月8日,他被长沙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关押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其妻子陈桂秋多次表示谢阳在拘留期间遭受酷刑和虐待。他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长期被拒绝与律师会面,直至2016年7月和11月两次会面中,律师发现其身上有酷刑痕迹。2017年1月,谢阳向律师披露遭受反复、系统性酷刑的经历,称被逼迫认罪。谢阳此前在湖南钢威律师事务所执业。

四、逮捕后但起诉前获释案例

1包龙军律师,男,王宇的丈夫,2016年8月第一周在妻子电视"认罪"后获保释。保释后,他与家人被软禁于内蒙古一公寓,24小时受警方监控,禁止与支持者联系。2015年7月8日晚,包龙军与其子在首都国际机场被拘留,其子随后被软禁。他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他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其家人和律师直至2015年8月24日才获知其下落,期间被禁止探视。包龙军在内蒙古持有律师执照,但被捕前未在律师事务所执业。

2高月女,北京律师李和平的助理,2016年4月(具体日期不详)获保释。据报道,她返回家乡后,身份证被没收,行动和通信自由受限,禁止与支持者联系。高月于2015年7月20日失踪,7月24日其家人接到天津市公安局通知,称其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她因涉嫌"协助销毁证据"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当局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其与律师会面。高月曾与李和平合作,参与英国非政府组织《权利实践》关于中国执行《禁止酷刑公约》的项目。

3李姝云锋锐律师事务所见习律师,女,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8日,她以"保释待查"获释,2017年4月7日其刑事案件被正式撤销。2015年7月10日,天津市公安局从其家中将其带走,没收电脑和硬盘,称与北京警方合作调查"刑事案件"。获释后,支持者无法联系她。她在被捕前数月曾被迫失踪。

4李春富北京律师,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7年1月12日获保释。据报道,其在拘留期间可能遭受虐待,导致严重心理问题。2015年8月1日,他被警方从家中带走,警方搜查其住所。直至2016年1月被捕,其家人才收到拘留通知。李春富为李和平(下文)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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