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历的“四清”运动那些事 搞阶级斗争的工作队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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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历的“四清”运动那些事 搞阶级斗争的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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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如果哪个农村干部或群众,家境比其他干部、群众宽裕,例如盖了一栋新瓦房,家里还有缝纫机(当时没有发现哪个农家有自行车和手表),就说成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如果是“四不清”的干部递给工作队员一支烟,那就不是一般问题了,什么“糖衣炮弹”、“拉拢腐蚀”等话就会接踵而来,想辩解也是徒劳。我曾亲眼看到这样一幕,我所在大队副大队长当时气得脸色铁青,连声说“我没有那个意思……”如此等等,不胜枚举。由此出现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犯了扩大化错误,造成难以愈合的伤痛。

二、何来“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

“社教”期间,我先后两次聆听工作队传达一个内部重要精神,说毛主席说,“有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刘少奇》一书中,记载了毛主席这句话)。我当时觉得毛主席这句话分量太重,简直难以置信,但思想马上转了回来,认为毛主席的话不会错。

《二十三条》明确提出:“这次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始终是紧紧围绕这个“性质”和“重点”来开展的,实质上就是做夺取“不在我们手里的政权”这个阵地和权力的工作。但是辛辛苦苦工作之后,总觉得“很别扭”、“不对味”,不知道资本主义在哪里,谁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进队伊始,就把农村基层干部撇开,要他们“靠边站”,包括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出纳员、保管员,甚至记工员,交代他们好好清查自己的“四不清”问题,搞“人人过关”,而他们的权力则改由贫下中农组织行使(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工作组在那里包办代替,包括农业生产的指挥权和群众向生产队借钱的审批权)。这时“四不清”干部的家属也受到歧视。例如,他们加入贫下中农协会的时间比同类对象晚,一些重要会议不通知他们参加,他们发表的意见得不到重视,甚至生产队分粮分物也把他们往后排。经过半年多的清账、内查外调、个别谈话、“背靠背”揭发等方法,我所在生产队共清出干部挪用和多吃多占折现金155元,粮食210多斤(主要是干部外出办事和晚上加班吃喝开支),其中生产队长35元,副队长22元,会计69元,出纳员17元。根据本人的态度和表现,实行“减、缓、免”政策。当时没有立即向清查对象公布清账结果,生产队长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问题,一直显得紧张不安。当工作组长通知他退赔15元后即可“解放”时,他像卸下压在他身上的千斤石板一样顿感轻松,立即向亲戚借钱作了退赔,接着恢复了他的生产队长职务,生产队其他干部也陆续获得“解放”,重新投入工作(这就是《二十三条》中所说的“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同样,我所在的大队和其他搞“社教”的地方经群众同意“解放”后配备的干部班子,除少数“吐故纳新”外,基本上是原班人马,并不是小道传说的那样,“烂掉一大批,换掉一大批”。

在“社教”工作中,特别是通过与“四不清”干部开展“摆表现,谈危害,挖根源”的思想交锋,我们发现,一些问题渐渐显露,或者说它们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表现出来。这些问题主要是:一、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工作队没有讲清,农村干部和群众没有搞清;二、农村干部、群众关心的不是什么斗争,而是如何搞好生产,发展经济,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现状,特别是当时吃饭的问题;三、“解放”10多年来,农村干部、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批斗整顿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特别是把这顶“帽子”戴在他们头上,感到困惑和不满。

参加“社教”两年多,从我亲身经历以及所见所闻的情况看,不管是一个大队,还是一个公社,甚至一个区、一个县,运动所清查出来的钱、粮、物,按当事人个人而言,就那么几十元,百把元,个别的几百元;有的开始被打成“大老虎”,经过反复查证核实,最后出入很大,连“小猫”也够不上;并没有发现什么贪污腐败、蜕化变质分子,没有产生新生的资产阶级,没有确认谁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也没有发现哪个单位或部门的领导权在“和平演变”中“被篡夺”。

三、艰苦的生活

我住在生产队数一数二穷的人家,一般吃稀饭杂粮,而且往往是半饱。主人喝酒,我们有规定不能喝。主人吃肉,我们最多只能尝一点。有一次吃红薯餐,我吃最后一个,住户家6岁的小孩见没有他的份了,“哇”地哭了,我急忙把没有吃的半截给他,才停止哭。我参加道县“社教”那年刚21岁,是我家乡所说的“大生日”,我在代销店吃了一个一毛钱的糖饼,就算是过大生日了。我当时每月工资26元,除伙食费,还有抽烟、朋友书信往来等开支,常常囊中羞涩。由于住户家缺粮少吃,一些工作队员面黄肌瘦,体力下降,有的还得了浮肿病。记得从第二批“社教”开始,工作队每月发给每个队员两斤黄豆,以补充营养。省委开了口子,说有条件的地方,工作队员可以自己办伙食。总团考虑条件问题,没有强调一定要这么做。总团人多集中,自己办了食堂,其他工作队仍在农民家就餐。工作队员的劳动强度很大,要求有一半时间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真正与群众实行“三同”。挖地、插秧、修水库、烧石灰、拾狗粪、挑大粪,我都干过,也学习和推广过种植水稻、棉花、油菜的科学技术。由于工作紧张忙碌,很难挤出时间洗衣裳,我们工作组11个队员,除一个女同志外,其余队员身上都长了虱子。我与工作组长住同一个房间,晚上睡觉前两人静下来捉虱子。我们一个一个虱子往煤油灯里丢,只听见“啵啵”的爆炸声,虱子一个个被灯火烧死,不一会,灯罩下端积存一大圈厚厚的被烧焦的虱子,俩人不觉相视一笑。工作队纪律很严,有好多个“不准”,触犯不得。有一次,我与一个队员去集市吃了一碗面,被说成是经不起艰苦考验,受到队部的批评。我给一个军属老大娘砍了一担柴火,她高兴得拉我非去吃饭不可,我被认为“违反了‘不得离开住户到别的农家吃饭’的规定”,同样挨了批评。有个工作队员说这是好人好事,该表扬才是,队部不但没有改变决定,反而批评了那个为我说情的工作队员。最后工作组长出面向队部作解释说明,队部还是说:帮军属砍柴火是好事,但吃饭一事要批评。我所在分团有个工作队员,是企业单位干部,城里人,进队两天后失踪了,原来他吃不了苦,偷偷背上背包回本单位去了,当了逃兵,被总团大会宣布开除工作队籍。特别是对男女关系错误,更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不论哪个犯了,一律“三开”,即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工作队籍。

我是在“社教”运动中入党的,当时叫“火线入党”。工作组长和一位大队党支部书记身份的工作队员是我的入党介绍人,他俩给我谈话时,我谈了我学习“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和“解放军英雄王杰”的体会。想想当时写的学习心得笔记,里面有不少豪言壮语,但是几乎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句子。那时候,我真的是热血沸腾,当时最红火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铮铮誓言,简直占领了我整个大脑。为此,我写了一首散文诗,最后两句是:“愿终身投入‘三大革命’(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里,在等待我们去开发、改造、建设的农村,滚一身泥巴。”

四、尾声

为了不惊动群众,工作队规定天不亮就撤队,但仍有不少群众摸黑起来送行,有的帮着挑行李送了一程又一程。这是1966年8月的一天。工作队撤离的路上,我猛地看见来往的汽车上贴有外地大学生书写的“打倒”、“砸烂”一类的标语,其中一条“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王延春”的标语,把我惊呆了。王延春当时担任湖南省委第一副书记,一度分管全省“社教”工作,还到了我们总团所在地道县寿雁区视察,在我心目中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大人物。这是怎么回事?尽管知道有个《五一六通知》,广播里也传出一些过激声音,但我还是第一次领会“不可思议”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1966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规定“把‘四清’运动纳入‘文化大革命’中去”。工作队撤离不久,听说搞过“社教”运动的一些地方出现“翻案”和“反复”,主要是有的农村干部反映他们的经济问题定案时有的出入较大,要求反退赔,另有重新上台的干部对在“社教”运动中揭发检举他们问题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上级领导回答说:“这是工作中出现的‘夹生饭’,交由当地党委、政府和留驻的工作队员处理。”这时,“社教”运动已经停止,“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已经来临,作为留守工作队员的观察员任务也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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