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割据一方私设新法 挑战国家立法权威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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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割据一方私设新法 挑战国家立法权威 
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讲话,称对媒体歪曲事实和恶毒攻击的言论,警方可以采取起诉记者及相关媒体的“双起”行动。去年,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整肃律师,出尽风头,使重庆这个火炉名城更加红火热闹。眼下,重庆又爆出更左面目,将要另立地方规定,以「准司法解释权」争夺地方势力范围,挑战国家立法权威,出台本地针对老百姓的惩罚「袭警罪」措施,目的是要让公民「敬畏」警察,不敢逾矩。


近日来,一些网站流传据说是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一篇关于“警察维权工作”的讲话稿,内容提及要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并称之为“双起”。该讲话内容一时引来众多议论,“双起”一词更是成为网络热词。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王立军确实做了“警察维权工作”的讲话,并讲了“双起”的内容。网络流传的王立军讲话时间是10月16日,网帖表明该讲话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警察维权工作”。 


     在这次讲话中,王立军称:“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警察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警察个人,且造成后果的,警察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警察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警察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如此强硬的表态理解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其中有网友感叹:“庆幸没有生在重庆。”更有网友指出,如此表态简直就是对于舆论监督的藐视。也有评论指出,警察不应该与记者对立起来,涉及警察权益的调查、督办、维权等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深度参与、充分监督、大力支持、密切合作。”


阿波罗网摘自大河网





薄熙来挑战国家立法权威 

重庆欲设「袭警罪」
(大陆)牟传珩

去年,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整肃律师,出尽风头,使重庆这个火炉名城更加红火热闹。眼下,重庆又爆出更左面目,将要另立地方规定,以「准司法解释权」争夺地方势力范围,挑战国家立法权威,出台本地针对老百姓的惩罚「袭警罪」措施,目的是要让公民「敬畏」警察,不敢逾矩。

 

有关要不要设立「袭警罪」的问题,近些年来官民博弈,难有定论。看来这一次重庆又要另立山头,先行一步了。此据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重庆晚报》报道《六大政法单位专家呼吁出台袭警罪》,重庆警方牵头组织本市司法系统部分专家、学者召开「反袭警工作研讨会」,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律师纷纷支援,吹响「反袭警」集结号。文章认为群众法制意识待提高,片面强调自身权利。

 

  袭警的社会根源在哪里?

 

在当今中国,袭警问题的社会根源在于公民对公安不受约束的滥用权力本能的恐惧与焦虑。许多人都有过被警察粗暴对待的个人记忆,有着「警察野蛮执法」的总体经验。记得当年「杨佳袭警案」,上海警方也是一直否认打过杨佳,案经公检法、一二审,直至最高法院复核,警方打人的真相始终被掩盖。在「中国特色」的制度下,一再发生警方控制下的「躲猫猫死」、「鞋带自杀死」、「睡觉死」、「摔跤死」、「洗澡死」、「喝开水死」、 「灭蚊中毒死」、「从床上𨄮下死」,还有「证据不足死」,近期甚至发生了小女「害羞死」。一起又一起荒诞、离奇的公安权力草菅人命的「死法」事件,接二连三发生,令人咋舌。

 

而此前重庆运动性扩大打黑,整肃律师,更是树怨太多,众怒泛滥,官民矛盾已大大激化,警察作为维护政府特权的工具,必然要站在这种矛盾冲突的最前沿,成为公民个人与群体事件对抗的直接对象。近些年来,警民冲突频繁发生,特别是由上访、截访、侵害公民权利等个案警民冲突无以计数,而上海公安遭冤民杨佳袭击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就是一起多次上访要求赔偿反被威胁,最终矛盾激化引发的暴力袭警案件。

 

  「袭警罪」是治民不治官恶法

 

眼下,重庆六大政法单位,认为中国处罚袭警犯罪依据的相应刑法罪名主要是「妨害公务罪」,此罪的量刑明显过轻。他们公然要挑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特别保护自己,加重打击不服从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是一个立法原则问题,在这个原则下,如果要为警察权益再设特别立法,无疑等于对侵害警察造成的法律后果要大于对普通公民侵害的后果,这将在原理上违反宪法原则。

 

主张设立「袭警罪」者还依据一些西方国家也设有袭警罪为由,要维护自己的强势特权,但却绝口不谈在民主制度中,警察权是被关在笼子里接受监督的;而在中国特色中警方权力本来就已经过大、过滥,且不受监督。中国以警察为代表的大盖帽队伍,可以不经审判就能把公民关押劳教三年,可是世界上最强势的权力群体,还需要什么特设立法保护?记得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下午,贵州省安顺市关岭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置民事纠纷时手指一方当事人郭永华,右手掏手枪,嘴里说出「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对方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张磊枪机果然朝郭永华的头部抠响。如此中国,如果再设立一个袭警罪,则警察权力更为膨胀,公权与民权将更加失衡。公民们必将动辄面临警察「袭警重罪」的威胁,而警察则在袭警罪的保护下更加滥权妄为,酿成暴力袭警事件可能将会更多,被民间视为英雄的杨佳必将层出不穷。由此可见,在当今中国设立「袭警罪」,是典型的治民不治官的恶法。

 

  滥权袭民案件知多少?

 

据官方媒体报道,全国每天平均有九名警察遭遇暴力袭击受伤,这给设立袭警罪提供了数据支持。然而,全国平均每天又有多少无辜的百姓,被警察袭击受伤,甚至被打死?有人说这个数字会是警察受伤的数字的数百倍。但在官方的舆论封锁下,这类案件能曝光出来的仅是冰山一角。东方卫视曾有新闻,说浙江台州椒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带领交警大队的四五十名交警,开着十几辆警车冲击当地的台州日报社,殴打《台州晚报》副总编吴湘湖致伤,而原因就是因为《台州晚报》刊出了一篇对他们不利的舆论监督文章。因此,媒体不敢对公安轻易进行舆论监督,百姓也只能在现实生活中感受警察执法的野蛮,而媒体多报道的是警察被袭。这种对于舆论的操控能力,正是公安警察作为强势群体的有力证明,他们拥有国家公权的庇护和各种资源的控制,百姓却一直处于无助、无奈的处境,谁是弱势群体,岂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在如此信息不对称的警民冲突大背景下,重庆官媒只报道警察受伤数字,而隐瞒百姓受伤的数字,并以此为据,来做需要特别设立罪名保护警察特权,大兴左祸,岂能服天下人心?如今中国,警民冲突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袭警的深层问题到底在哪里?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政治问题和制度问题,只有推行彻底的政治改革才能解决。


动向杂志


讨论:重庆公安局长“双起”论和舆论监督

中文网络近日流传一篇据说是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讲话,称对媒体歪曲事实和恶毒攻击的言论,警方可以采取起诉记者及相关媒体的“双起”行动。引发热议。本台记者石山就此邀请原中共警察大学讲师、现在美国执业的高光俊律师和原网络杂志大参考主编李洪宽进行讨论。


记者:“重庆公安局局长也是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王立军最近有一个讲话受到网友的重视。他谈到如果媒体和记者有歪曲事实和恶意攻击警方的,应该起诉,这就叫‘双起’。起诉记者,也起诉报社。我想先请问一下高先生,您怎么看它这个说法?”

高光俊律师:“首先我觉得在我们的生活中,一般的记者和报社对社会问题的一些报道特别是对司法机关的、警察类的报道,没有办法保证说它是完全真实的。这是很难做得到的。因为很难完全、准确、真实。在一个自由法治的国家里面,只要它不是恶意的诽谤造成的很大的恶果,一般的说报道都是非常正常的。所以说王立军自己提出这样一个想法,这样一个讲法,中国的警察的权力已经非常非常的大了。在我们西方来说,我们没法想象,从中国的司法体制来说,你也能看得出来,实际上公检法这几家,公安的权力经常是大于检察院、法院的。所以说中国警察的权力实际上是非常大了。如果说再加上一个对记者、对报社这样一个报道,起诉你的话,更没有人能报道警察里面的违法犯罪的情况了。我觉得首先第一点王立军应该想到就是说实际上警察自己内部的违法行为,这个东西实际上是更严重的。”

记者:“李洪宽先生,您怎么看这个事呢?您觉得对中国社会有什么影响呢?”

李洪宽:“你要评论这个话的话,你要先理解王立军说这个话的背后含义到底是什么?他这话表面上看是车轱辘话,他这么说当然是对的。任何人受到诽谤和恶意攻击,被攻击的一方都有权利通过法制到法院去起诉,寻求一个公正。那为什么王立军出来讲这个呢?按照过去的说法,如果一个报纸或者是一个其他的媒体报道了一个公安局的一些违法或者处理明显不公正的事儿,一般共产党是通过内部调节。比如把报社的领导给撤了,记者给处分了,把编辑给惩罚一下,就悄悄给划掉了。现在如果真的按王立军所讲的字面上说的话,这倒是多多少少有点进步意义。这样就好像看起来媒体和公安它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之间发生的纠纷,那当然是通过司法解决。到法院去请法官断一下。”

记者:“在网上披露的王力军的讲话有几句话我想介绍一下‘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 ?另外有句话说‘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他这个话说得很清楚,就说公安局对司法非常大的话语权,或者他是专家,所以他要跟报纸或者记者打官司的话,他们就胜券在握吧。高先生,您觉得他是这个意思吗?”

高光俊律师:“我想你理解的对。从他本身的职位来说,他尽管是重庆市公安局长,但他同时还是重庆市政法委书记,我们知道政法委是管着公检法司这些机关的,他这些讲话我觉得带着很明显的威胁恐吓的作用在里面,就像刚才李洪宽先生所讲的那个情况,我觉得还是有很大的道理。因为王力军肯定在这个过程之中,牵扯到很多的权力斗争。当然,有一点稍稍有些区别,我觉得不是共产党的进步说司法、媒体会独立,但是因为随着时代的进步来说,共产党它没有办法完全去控制现在的媒体了,现在已经很难做得到这一点。所以,尽管它虽然是一家,但是不同的声音会找到很多不同的渠道把它散发出来。如果你在我背后做了什么,我会通过起诉记者,起诉报社对他们的这种恐吓措施。我觉得这是他讲话的基本背景含义。”

李洪宽:“这真是有一定的道理。很可能是这种情况。因为这个所谓媒体的市场化压力非常大,他们要赚钱,赚钱唯一的办法就是要看得人多,要有收视率,要有点击率,报纸的话要有发行量。没有一些特别有意思的内容的话,老百姓不爱看。报道官员腐败尤其公安局贪赃枉法这些事儿是老百姓爱看的。因为老百姓生活当中经常碰到这样的事儿。看了之后会有共鸣。所以,这有可能会构成权势人物像王立军这样的人,他会有所忌惮 。可能会通过这个威胁所谓走法制道路,我们‘双起’来威胁。但是这个话你正面理解它也不错。共产党当官儿的艺术就在这个地方。它既达到了威胁恐吓的作用,又不能说出这话有明显的错误。”

记者:“高先生,如果在美国通常警方会怎么做呢?会不会告诽谤呢?”

高光俊律师:“诽谤罪你要想胜诉的话,一般来说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公众人物来说或者是警察机关,它要是起诉别人诽谤他的话,这几乎是非常困难的。这几乎是不可能赢的。 ”

记者:“我们今天时间差不多了,非常感谢,谢谢高光俊先生,也谢谢李洪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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