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校长被判刑7年 律师无罪辩护获200多人掌声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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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校长被判刑7年 律师无罪辩护获200多人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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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节目长度:3分48秒 下载mp3

黑龙江宾县法轮功学员王景伦和刘忠全,曾经在2008年12月分别被判刑7年和4年。近日,明慧网发表文章谴责中共无视法律,重判两位无罪的法轮功学员。9月22日本台记者就此采访了当时出席庭审的两位辩护人,韦良月和魏俊林律师。

被判刑七年的王景伦是一位退休中学校长,当时已经76岁高龄,是多届人大代表,在当地有很好的口碑。王景伦的辩护律师是来自哈尔滨焦点律师事务所的韦良月律师。韦律师说,当时是由宾县法院审理此案,因为是公开开庭,所以庭上有许多旁听人员,除亲友外,还有司法人员和律师,200多座位,座无虚席,过道上也站满了人。

【录音】:“在我做律师的21年当中,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当我要求法院依法宣布被告人王景伦无罪,就这句话刚刚落音,雷鸣般的掌声响起来了,不是一个人带动多个人,几乎是同时鼓掌,另一个当事人辩护后又是同样的掌声。这个案件过去快一年了,对我来讲印象确实很深。”

2008年8月12日,宾县国保大队警察闯入王景伦家,绑架了正在读法轮大法书籍的王景伦和刘忠全等十三人。韦良月律师表示,尽管法庭辩护效果很好,但王景伦仍然被判刑7年。韦律师认为,律师和法官对此都很无奈,因为到目前还没有一种有效的机制,以及有效的疏通渠道,去纠正这种错误。

【录音】:“看到判决情形后,我跟法官我就说了一句话,我说一个无罪的案件,你们能够判这么多年,但他从他的角度给我解释,他有他的一种说辞。我认为虽然法院判有罪,但不等于法官从根本上认可这个案件有罪。”

同时开庭审理的另外一位当事人是刘忠全。他的辩护人是哈尔滨森工事务所的魏俊林律师。魏律师说在开庭前,法官曾要求律师不能做无罪辩护。【录音】:“因为什么通知,我们说你法院不能限制我们,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辩护权利,你们说咋辩护就咋辩护,要我们律师干啥?最后双方僵持,如果不行,我们就退席。这种情况下,法院就没再说什么。”

魏律师说,法庭当时完全没有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刘忠全最后被判刑4年。
【录音】:“我们辩护都是本着法律去辩护的,从法律的构成要件综合来分 析,不构成犯罪。我们的辩护意见并没有被采纳呀!正义没有伸张,法律没有被贯彻啊,我们律师也觉得比较悲哀吧!”

明慧网文章认为,对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法学分析并不复杂,当有律师对事件进行客观准确的法律解释后,任何人都会明白,对法轮功学员的定罪,事实上是毫无法律依据的。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李亦菲、王真 采访报导

责任编辑: 王笃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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