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对于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境外势力等行为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或死刑。不久前,中国民权活动人士丁家喜和许志永分别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12年和14年有期徒刑。他们的罪名是:参与一次讨论民主转型的小型私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