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比照三十九年前邓小平对台湾“一国两制”的六点原则,包括台湾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丶司法独立、有自己的军队丶大陆不派军队及人员驻台丶台湾自己管理党政军等系统、中央政府为台湾留出名额等(所谓邓六条),习总的“四个必须”早将原有构想脱胎换骨,变得面目全非,若有人仍说该构想从没走样也不变形,也就是说,“一国两制”的全部真相至今才原形毕露,那就更匪夷所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