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片区开发”,简单理解就是政府“打包卖地”。根据政府公布,三个试点片区的工程成本预估在100亿至200亿元之间,目标是可以减低政府库房的公帑投入,但资金成本压力却转嫁予发展商,需承担高昂土地平整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开支,并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竞投。这意味着发展商不仅要支付高额地价,还需自行承担基建和设施成本,进一步增加财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