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如今在中国已经成为一种非常突出的社会文化现象,很多高学历、高收入的优质女却因为种种原因始终未能将自己嫁出去。当然,现代社会的剩女出不出嫁纯属个人选择意愿,任何人都无权强制干涉,但如果在古代,一旦出现了大批量剩女时,封建王朝自然不会坐视不理。那么,在古代,古人是如何解决剩女问...
闹得最大的是分老婆和分闺女。在分房分地结束之后,土改积极分子又忙着分起地主的老婆和闺女来。地主都被斗死了,或逃亡失踪了。这些女人被农会干部统统招来,作为财产再分配给村里讨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没被斗死,可他的老婆还是被农会干部强行夺走,再分配给别的男人。《山西日报》记者鲁顺民在《“左”倾风暴下的黑峪口》一文中说:“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富裕中农冯万礼的闺女就分配给了贫雇农。”
八千湘女上天山:那时候,女兵们最害怕听到那个“谈”字。只要一听说哪个首长要找你谈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首长找谈话”。到了部队,组织代替了父母,婚姻一旦被组织决定,也就只有遵从、认命了。当年兵团六师十六团政治处工作总结中说,女兵们“普遍怕与年纪大的干部结婚,怕不顺个人意。由组织上决定,不按婚姻法办事”。当时一首打油诗,反映了这些湘女们的命运:婚姻法,婚姻法,男四十,女十八,跑到新疆找爸爸,配的是夫不是爸,生儿育女把根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