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拍视频、传视频、侮辱人的外国人,安然无恙。一个被偷拍、被泄露、被网暴的本国学生,被开除了。这逻辑就像,你家被人偷了,警察抓不到小偷,就把你家门给封了,说你防盗不力,影响了整个小区的声誉。大学的规定,有时候比法律还威严。
流氓很好,流氓很轻松。你只要不把自己当人,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墨汁儿把心染一染,心黑了,龌龊事儿用“爱国”裱起来,胆气壮了,丢掉脸皮,吼起来更有劲儿了。毕竟流氓庇护所是收容流氓的,美德是万万进不得的。你讲科学,讲良知,讲正义,讲道义,讲的过“立场”吗?讲的过“爱国”吗?
如果你认为这件事会让该名女生“社死”,哪怕是以此为起点,来抨击对该名女生的围剿,也会在无形中强化那股污名化女性的聒噪。在大连工业大学想要教训该名女生的事件上,反对的真正起点是抗议对女生的迫害,无论迫害是源于学校当局还是来自癫狂网民。
这里似乎存在一个“等式”:一个外国人和一个中国女人发生关系,并且在网上侮辱了她,就等于“侮辱中国人”。但是,他们并没有责怪外国人,而是对女生进行网暴,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都怪你不争气。在潜意识中,这些男性网民认为女性是“属于自己的”,她们的“不贞”就是对自己的冒犯。而当她们的“不贞”的对象还是外国人时,所谓“国恨家仇”就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