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对于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境外势力等行为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或死刑。不久前,中国民权活动人士丁家喜和许志永分别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12年和14年有期徒刑。他们的罪名是:参与一次讨论民主转型的小型私人会议。
中共司法系统黑暗,执法人员同样面临不公正对待。近日,河南一名法官忍无可忍,决心为卷入黑案的母亲辩护,但迟迟没有获得批准,引起法律界关注。我能否为母辩护?请法院给个说法。 3月24日,河南南阳市镇平县法官毕祺祺的一篇文章在中国网络热传。文章介绍说,毕祺祺的母亲冀O梅搞玉器市场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