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联大2758号决议既不合法(如上所述)更不合情合理,就是它本身违背了联合国宪章与体制状况,没有兼顾事实状况和避免可能造成的恶劣影响;而五十多年来造成的不良政治恶果,就是将台湾人民完全排除在联合国与国际社会之外。显然,违背了联合国宪章人民主权与自治原则等。加之中共国的霸凌台湾行径与以此要挟世界各国政府。不论是要与中共国建交,就得接受(欧美是“认知到”)中共的一中原则(老三段);如果能读一下欧洲版国际法,你就会发现,中共的政治霸凌之下,欧洲法学界,几乎都避谈台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