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间,被投入监狱的上层人物,大多由周恩来下令逮捕。包括贺龙、王光美、杨成武、余力金、傅崇碧等。最后中共中央专案组罗织罪名要求处王光美于死刑,都有周恩来的批准签字。1968年9月25日,周恩来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在刘少奇“罪证材料”上批道:“刘贼是大叛徒、大工贼、大内奸、大特务、大汉奸,真是五毒俱全、十恶不赦的反革命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