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险53亿元债券违约并非突发事件,而是十年风险累积的必然结果。图为2015年新华保险在香港举行年度业绩报告发布会。(宋祥龙/大.纪.元;)
2025年9月30日,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安财险)发布公告,宣布其2015年发行的53亿元(人民币,下同)资本补充债券“15天安财险”到期无法偿付本息。这是中国保险业历史上首例债券违约事件,引发金融市场强烈震动,不仅对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更动摇了保险行业作为“金融安全港”的信任根基。
债券发行之初,前五年票面利率为5.97%,后五年调整至6.97%,曾被市场视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选择。然而,自2020年受“明天系”危机波及并被银保监会接管后,天安财险逐步陷入流动性困境,债券利息采用“计息挂帐”(记账但不支付),直至2025年正式宣布违约,令投资者资金面临重大风险。
天安财险违约事件不仅是一起单一的债务违约,更是中国保险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问题集中爆发标志。它揭示了整个行业在资本补充机制、投资风险管理和监管政策执行等方面的深层缺陷,同时暴露出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下,中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对于中产阶层而言,保险曾被视为家庭资产配置的“压舱石”,如今却沦为风险敞口。这起违约事件不仅关乎53亿元投资资金的直接损失,更关乎金融信任的崩塌,预示着中国保险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可能面临系统性危机。
公司历史背景:从股份制先锋到风险漩涡
天安财险的前身是1995年成立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第四家财产保险公司及首家由企业出资组建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初为2亿元,主要股东为上海本地国有企业。在开发浦东的政策红利下,公司早期发展迅速。
通过多次增资扩股,企业注册资本增至177.6亿元,机构网络扩展至33家二级机构(含航运保险中心)、263家三级机构及966家四级机构,业务覆盖全国主要行政区(除港澳台、西藏、青海、宁夏及内蒙古外)。在财产险领域,天安财险曾是重要参与者,尤其在航运保险领域表现突出。
然而,公司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股东结构更是频繁变更,反映出其经营困境与资本博弈的复杂性。天安财险的关键历史节点如下:
2005年,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注资5亿元,获取24.9%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标志着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启动。
2008年,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1.7亿元,中信集团取代东京海上日动成为第一大股东。然而,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连续三年亏损近46亿元,净资产转为负值(-1.72亿元)。15亿元增资迅速耗尽,2008年底企业总资产为-1.73亿元,2009年上半年进一步降至-2.3亿元。非车险业务在五省市被暂停,面临偿付能力危机。
2010年,原有股东转让45.57%股权予江西国信系(包括江西国际信托、江信大厦及领锐资产),总价18.81亿元。东京海上日动转让7.65%股权给日本SBI控股,西水股份通过增资获得17.21%股权。
2011年,西水股份增持至20%,江西国信系逐步退出。2012年,西水股份获得55.83%表决权,实现控股,天安财险纳入其合并报表,公司剥离水泥业务,转型为保险“影子股”,更名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6年:西水股份通过资产重组收购26.96%股权并增资66亿元,持股比例升至50.87%。江西国信系彻底退出,但明天系旗下正元投资参与增发,间接引入明天系影响。目前,西水股份持股约36.23%,公司共有25名股东。
这些股权变更反映出天安财险从国企主导向民营控股的转型过程,但频繁的股东更迭并未给公司带来稳健发展,反而加剧了治理风险。特别是“明天系”的介入,为后续危机埋下伏笔。
事件发展过程:从高光时刻到违约结局
天安财险53亿元债券违约并非突发事件,而是十年风险累积的必然结果。2015年,公司凭借“保赢1号”理财险产品,保费收入达到800亿元,位居财产险行业前列。同年9月,发行53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并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权。公司当时状况良好,该债券深受银行和保险机构青睐,被视为稳健投资。
然而,2017年成为转折点。非寿险投资型业务被叫停,引发巨额兑付压力,西水股份营收骤降,净利润转为亏损。2019年,公司前三季度亏损29.24亿元,面临550亿元理财产品兑付压力,为缓解资金压力,天安财险多次抛售兴业银行股权并清空持股,但投资收益下滑与资产流动性恶化问题并未解决。
2020年,由于投资组合爆雷,公司计提577亿元减值准备,净资产再度转为负值。同年7月,“明天系”9家金融机构集体被银保监会接管,天安财险命运急转。接管期间,公司选择不行使赎回权,进行资产清核,债券利息“计息挂帐”(记账但不支付),为后续违约埋下隐患。
2024年,风险处置进入新阶段。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上海国资背景)承接天安财险的保险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及机构网点,但这53亿元债券被明确排除在承接范围之外,兑付责任仍由天安财险承担。
2025年6月,中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天安财险治理虚假报告、违规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提供虚假报表等为由,吊销其业务许可证,16名责任人被罚款253万元,部分高管被撤销任职资格或禁止进入保险业,甚至终身禁业。9月30日,债券到期,公司公告称偿付将导致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无法维持其它负债清偿能力,正式违约。
这一过程被形容为长达十年的“骗局”,投资者原本视保险公司为“不会倒”的堡垒从而忽视风险,监管机构的接管虽延缓危机爆发,却未能从根本上化解隐患,违约成为不可避免的结局。
违约原因剖析:资本枯竭与监管漏洞
天安财险此次违约的核心在于资本充足率危机与深层经营困境。公司解释称,根据债券发行条款,只有确保偿付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它负债时,方可兑付本息。然而,公司资本金目前已枯竭至极限,履行债务将导致整体清偿能力崩溃,形成了“还债即死”的结果。这不仅是流动性危机,更是资本抵御能力的全面失效。具体原因包括:
第一、“明天系”余波:类似于2020年包商银行65亿元二级资本债全额减记,天安财险违约是“明天系”金融风暴的延续。2019年,550亿元兑付压力暴露流动性问题,抛售资产未解亏损困境。2020年被接管后的资产清核与利息挂帐,仅是拖延策略,未根治关联交易与嵌套投资的隐患。
第二、资金链断裂:公司投资策略高度依赖房地产、股市和债市三大领域。这种依赖源于保险业的核心盈利模式:通过保费资金进行投资以获取高于投保人收益的回报。然而,近年来公司投资均遭遇重大损失,尤其是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爆雷,直接侵蚀资产价值,导致巨额投资损失。
第三、制度漏洞:监管规则明确保单业务由新机构承接,但资本补充债券作为附属一级资本工具,在清偿顺序上,位于普通债权之后。因此,在天安财险业务重组时资本补充债券的兜底责任被排除,因为其属于公司融资工具,仅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才可能减记或转股。
第四、监管滞后:接管与重组虽保护了保单持有人,却未能有效处置债券风险,暴露出资本补充机制的结构性缺陷。保险业资本补充机制本应是稳健经营的保障,却在实践中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监管规则的刚性与执行的滞后,不仅未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积累,更凸显出制度设计的不足。
天安财险违约事件揭示了保险业内部的深层问题,但其影响已超出单一企业范畴,波及整个行业乃至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下篇将深入剖析天安财险违约背后暴漏出的中国保险业系统性危机,包括行业资金困境、投资收益率崩塌、从业人员规模萎缩,以及更深层的社会信任危机与金融体系断裂风险。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