掸封尘:中国公民为何到联合国喊冤(图)☀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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掸封尘:中国公民为何到联合国喊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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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一个阴雨的天,纽约联合国总部外的抗议区仍能看到很多从各地赶来抗议的中国人。他们来自不同组织、不同团体,也有来西方自由社会讨公道的个人。前上海国华饭店老板马志森(左)、旅居美国的上海市民江琴(中)、原在上海当工人的毕和英(右),因在中国几经上访无门,还被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遭关押。他们也来到联合国的抗议现场。(于丽丽/..;

9月25日,美国纽约阴雨绵绵,似乎在为那个远在太平洋彼岸的东方大国的法制现状哭泣!联合国总部外的抗议区,三位上海市民,不约而同冒雨前来,相遇在这个抗议现场。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三位上海市民各有各的一腔苦水。前上海国华饭店老板马志森,他的饭店因所谓的“旧城改造”被强行夺走,至今未还;旅居美国的江琴,因她在长宁区的合法住房遭当地政府强拆后,补偿不公安置无期;曾经的上海工人毕和英,也是因为房屋遭到强拆,居无定所,在大陆几经上访无门,还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遭关押。

马志森财产被吞,告状无门,远走他乡

马志森来到联合国总部,是控诉中共侵吞他的财产。他曾经位于上海浦东区正南路面积约650平米的国华饭店,1994年在所谓“旧城改造”名义下,被江泽民之子与当时浦东区区委书记合谋强行侵占。

马志森介绍,自己当年响应时任总理朱镕基提出的“停薪留职”政策,下岗创办工厂,后在外贸行业赚到资金,买下国华饭店。他说,“那是我兢兢业业、靠自己努力打拼出来的。”“饭店装修就花了80多万(人民币),经营期间我也缴纳了很多税。”

饭店被抢走后,政府谎称没钱,既不安置也不赔偿,导致他和家人流离失所,“他们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诚意,害得我的父母和孩子跟我受了很多苦。”

无奈之下,马志森于2012年11月30日逃往美国,年迈的父母与儿子留在了上海。多年来,他多次向中领馆申诉、抗议无果。

他说,“我今天是为千千万万无缘无故被中共抢走财产,被逼得无家可归的人寻求公道要求中共归还合法财产。中共不是一直在讲法治社会吗?他们把我们的财产抢走,就应该按规矩办理,把应该还的都还给我们。”

我们仅从马志森上面的陈述中,得知侵占他财产的疑犯是“江泽民之子与当时浦东区区委书记”;而且他并没有就此诉诸法律。原因何在?十有八九是因为惧怕江家和赵家的淫威吧。

马志森如果诉诸法律会是什么后果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下面这个典型案例来寻找答案。

2000年8月29日,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和北京法轮功学员王杰,向中共最高检察院起诉当时的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中央书记处书记曾庆红与政法委书记罗干,指控三人违反法律迫害法轮功,并提出撤销公安部违反宪法的“六禁止”通告、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追究江、曾、罗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等六项诉求。受害人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向国家司法机关呈状诉讼,要求与加害人对簿公堂,一决是非,是天经地义。

这事要发生在法治的民主国家,起诉人会受到媒体与民众的高度关注,因为他们这种行为是在为社会担当责任。可是在中共统治的大陆就完全走了样:同年9月7日,朱柯明与王杰被抓捕。据明慧网多方得到的消息表明,直接操纵迫害,下令抓捕原告的凶手,正是王杰与朱柯明起诉的被告江泽民和罗干。

王杰被酷刑折磨两个多月,在确信他必死无疑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王杰出来后身体一天天衰竭,于2001年6月18日含冤去世。因为朱柯明是香港公民,中共顾虑国际影响,将他以莫须有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五年。

当年的朱柯明,1.82米的大个儿,身体倍儿棒,精气神十足。横遭五年冤狱后的朱柯明,满口的牙齿几乎掉光,头顶初谢。他说:“在狱中,由于不服中共的迫害,几年间我曾先后六次向中共全国人大和中国最高法院提交《申诉书》,要求他们继续受理我被非法抓捕前所提交的《申诉状》,并要求对我无罪释放。然而直到刑满出狱,也没得到他们的任何回复,还差点把我勒死。”

回顾这个“诉江案”的走势和两名原告的结局,我们看到,法律在中共江氏手中,完全变成一纸空文,法律的“公平”被独裁者彻底消失。同时被消失的,还有王杰的性命;我们完全可以推论,如果朱柯明没有香港公民身份,等待他的同样是被消失的噩运。

“5/10000”——中国冤民的血泪写照

被中共江氏定性为“敌人”的法轮功学员因诉讼而无辜殒命、遭受冤狱,那么,普通民众因受到不公对待而上访的处境又如何呢?

曾经一个令人震惊的数据在网上流传:有学者统计,中国信访成功率仅为千分之0.5。也就是说一万个人上访,只有5个人的诉求会得到解决,而另9995个人则沉冤不白。

然而,这仅仅是学者从信访部门拿到的统计数据,至于那些未走出家门就被控制,和那些走到半路就被截访回原地的访民数量,则不在统计之列。如果算上这两项,那成功比率会更低得可怜。

2024年4月19日,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杨家山村民李和永,被村委会、乡派出所、医院相关负责人等一起,以“治疗屁股上的坐板疮”为由,送进了当地恩施华龙总医院的精神病房。这起上访户疑似“被精神病”事件,经澎湃新闻曝光后,冲上热搜,引发公众关注。

把腚上患病的人关进治疗脑袋病的精神病房?真是让人莫名惊诧!却原来事出有因:就在事发当天,李和永正与另6名恩施州村民计划次日前往有关部门上访。这一行7人均涉田地等民事诉讼。只因为李和永年轻时遇到过劳动纠纷,当时为了维权自学过一点法律,于是在其中扮演了指导他人、帮写材料的关键角色。而正是这一关键角色给他“被精神病”埋下了祸殃。

更加荒谬的是,就在同一天晚上,李和永77岁的母亲付必香,也被村委会冒充“临时监护人”送到精神科,随即诊断为“精神分裂”,被关进了女病区。一天之内,在未经收治对象本人及亲属同意的情况下,一对母子双双在村委会的主导下被送进精神病院,而且还有民警在场坐镇。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非“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才能强制入院,且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若不服,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那么,本案两名当事人是否符合“强制入院”条件呢?根据报导,之前显示李和永患有“双向情感障碍”的证据,仅是一张医院下乡筛查时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且未经相关量表复核;这个“筛查名单”还是村委会提供给医院的。其母亲的“病情”,更是在被强行带走当天才突然被“诊断”出来的。

关于两人是否具有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村委会提供不出任何证据,仅以李和永在和村委会争执时有“扬言要打人”的表述,就将李和永强行带走。而付必香,村委会则称她曾“拿着砍刀到村委会办公室门口”,却无法出具监控视频证据;其女儿李和云则表示母亲被带走前一直与自己在一起;其他村民也表示不曾听说过付必香曾到村委会闹事。

更何况,在李和永、付必香明明有近亲属可作为监护人的情况下,村委会竟然越俎代庖,直接登记成了两人的监护人,不允许其亲属接人出院甚至了解治疗方案。

由此可见,两名当事人根本不符合“强制入院”条件。面对记者采访,医院负责人也明确表示:不认为李和永有伤害他人的危险。但李和永就是无法出院。

通观事件全过程,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其实李和永母子被关精神病院的充分必要条件就是两个字——“上访”。没错!就是中共那个“信访工作条例”中明确赋予公民的权利“上访”。权利是我给你的,我当然可以随时拿回来——这就是放之中共国而皆准的流氓逻辑。

跨国鸣冤,马志森并非第一人

2016年4月14日,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美国国会大厦举行。主办者是美国国会中国问题委员会,主题为“中国广泛使用酷刑”听证会。从辽宁逃亡到美国的法轮功学员尹丽萍作为唯一证人,讲述了她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的“地狱”般的经历。

尹丽萍在中国7次被抓捕,6次被迫害到奄奄一息抬回家,3次被劳教,又经历了9个月的奴工迫害。在马三家劳教所,她曾被注射不明药物,并被无数次的野蛮窒息性灌食,几乎失去生命。

尹丽萍在听证会上展示了多幅酷刑迫害演示照片,她在讲述亲眼所见身边人遭受酷刑及被迫害致死的经历时泪流不止。她说:“我们之间曾经相互有约:其中谁能活着出去,就要把这么毫无人性的迫害告知全世界,今天我九死一生来到了这里,讲出了她们再也无法讲出的话。”

“在马三家,我双手被铐在床上被注射了2个多月不明药物,导致我眼睛出现短暂失明。我被无数次野蛮窒息性的灌食,导致我差点失去生命。”尹丽萍在听证会上说。

“我的头发到那儿3天就白了大半,3个多月例假就不来了,白天干重体力活,到钢厂装铁,4个人每天压铁8吨的任务必须完成,铺铁路、做石棉瓦、拆水泥袋子,及清理陈年冒沼气的垃圾等。晚上不许休息,扎花到凌晨2点,我的手指肚扎花扎得血肉模糊,指纹都看不到了。我的胳膊被铁条划得白花花的肉翻出、鲜血直流。”

尹丽萍说:“2000年的9月中旬,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所长苏境在大会上说:‘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国家为法轮功动用的经费相当于一场国际战争。’她强调这是上面的命令,要百分之百地转化法轮功。”

尹丽萍说:“2001年4月19日那一天,我一生都不会忘记,那天早上我和另外8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马三家秘密转押到一个很特殊的地方,是专门用男人性迫害女法轮功学员的一所黑监狱。我们9个人被分别分到了9个房间。我被分到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张大的双人床和一个木制落地衣架,4个男人早已等候在那里。我上厕所时看到一个大房间,上面至少躺着二、三十个不同年龄的男人在睡觉,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的男人躺在地铺上睡觉?为什么把我们跟男人关在了一起?我当时很害怕。

“晚上10点左右,走廊里突然传来了邹桂荣凄惨的喊叫声,她不停地喊着我的名字,‘丽萍,丽萍,我们从狼窝又被马三家送到了虎穴,这个政府都在耍流氓了!’她不停地喊这两句话。“听到她凄惨的叫喊,我拼命冲了出去。邹桂荣也拼命的冲到了走廊,我抱住邹桂荣死死地不撒手,看管我们的男犯不停的打我们,我的右眼角骨被打凸起来,身上的衣服全被撕裂掉,裤子在脚面上,衣服在脖子下,几乎一丝不挂。我和邹桂荣都被拽回了各自的房间。

他们4个男人把我扔到床上,有摁胳膊的,有摁腿的,其中一个30多岁的男人骑在了我身上猛砸我的脸和头,我被打得记忆就停留在这里……等我醒来时,我的身旁已经躺了3个男人,我被他们群体性侵害的时候还被录了像。那天我发誓如果我活着出去,我一定会告他们,如果我死在那里,我的灵魂绝不会放过他们,因为他们的所为不是人类能干得出来的。”

尹丽萍在作证时说:“在这场迫害中,到目前为止,我认识的10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我了解和认识的有30位法轮功学员被马三家迫害得精神失常或一度精神失常。沈阳的王杰死在我的怀里。”

她向国会议员展示了王杰的照片。“这位是王杰,她是在收集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证据时于2003年被抓捕,判了7年牢。在7年服刑期间,她被酷刑虐待导致膀胱病变,释放后1年多就离开了人世。她呼吸衰竭的那一天是她女儿的生日,她的姐姐不停地呼喊:‘王杰,你千万不要这一天走啊,这一天是你女儿的生日,你让她以后怎么过啊。’不知道是天意,还是她的坚持,王杰在女儿生日的第二天上午9点多离开了人世,死在我的怀里。”……

结语

“法”,在中国古代写作“法”。它是个会意字,从“水”,表示法律公平如水;从“廌”(zhì),廌是一种神兽,据说它天生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法”在英文中的本意也是“公平”的意思。由此可见,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公平”是法律的根本属性。

在现代正常的民主法制国家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器是法律和法庭。他们的口头禅是“法庭见!”而在独裁暴政的中共国,一般冤民也想“法庭见”,然而,等待他们的,往往是“黑监狱见”、“精神病院见”、“大洋彼岸见”……数据显示,中国共有32个高级法院,409个中级法院,3117个基层法院。这些法院共同构成了中国的法庭体系,负责审理各类案件。然而,在独裁暴政的阴影笼罩下,都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如何终结马志森、朱柯明、王杰、李和永、尹丽萍等等这样的人权法制悲剧?如何早日迎来中国人维权也“法庭见”的日子?此刻,笔者想起了曾经单挑中共的无名勇士喷涂在天安门城楼上的那十个大字——

习*近*平共产党必须下台”!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李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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