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John Moore/Getty Images)
根据H-1B签证规则,如果H-1B签证持有人在美国的工作终止,一般都会有60天的宽限期,可以留在美国境内,继续找工作,筹划下一步行动。
H-1B是少数几种承认、允许有“双重意图”的美国非移民签证,即你可在签证有效期间合法追求永久居留权。
60天的宽限期允许非移民劳工维持其身份,或要求变更身份。
在60天的宽限期内,如果他们提出了改变非移民身份的申请,或调整身份的申请,即使他们失去了之前的非移民身份,他们在美国的合法居留时间可超过60天,继续在美国找工作。
60天规则规定:“获准或以其它方式获得E-1、E-2、E-3、H-1B、H-1B1、L-1、O-1或TN类别身份的外国人及其眷属,不得仅因该外国人分类所依据的工作停止而被视为未能维持非移民身份,最多可延续60天,或直到授权有效期结束为止,以较短者为准。在每个授权有效期内,可维持一次。”
然而,有些H-1B签证持有者会在被辞退后60天内收到移民局(USCIS)发出的“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 NTA)。
NTA,即I-862表格,是一份指控文件,指示外国人出庭接受移民法官的审判,并被告知驱逐程序的性质、驱逐程序的法律依据、支持驱逐的事实指控,以及该外国人受到的指控。
那么,为什么有些持H-1B签证在美国工作的外籍劳工会收到NTA?原因可能是60天规则所规定的自由裁量权(the discretionary power)。
法规规定,某些非移民工人,包括H-1B签证持有人,在停止工作后有60天的宽限期,但是,国土安全部(DHS)可以酌情取消或缩短这60天的宽限期。在H-1B持有人被认为已失去有效身份的情况下,可行使此自由裁量权,有可能发出出庭通知(NTA),这是移除程序的第一步。国土安全部在使用自由裁量权时会给出合理的理由,涉及申请福利、家庭关系、困难、在美国的居住时间、犯罪记录和社区服务等多方面的因素。
鉴于此,所有在美国失业或准备转换工作的H-1B签证持有人都应该考虑到这项由国土安全部拥有的自由裁量权。
(本文参考了Financial Express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