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出国在外 王岐山直捣其“后院”军政|军事新闻☀阿波罗新闻网
新闻 > 军政 > 正文
习*近*平出国在外 王岐山直捣其“后院”

三年仅赴八省份

海外党媒多维/王岐山出行频率之低,次数至少,可为“最神秘低调常委”。有媒体梳理发现,自十八大之后,在媒体公开报道中,王岐山共去过8个省份进行调研,其中2013年、2014年,王岐山出京考察各去了3个省份,

2013年7月8日至10日,王岐山前往他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对口省份黑龙江调研,主题是群众路线、反四风。

2013年9月,王岐山前往天津视察。

2013年10月22日,王岐山抵达湖北调研,3日之前,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落马。

2014年3月和5月,王岐山两次赴山东蒙阴县调研,这里也是王岐山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

2014年7月,王岐山赴内蒙古调研。两个月后,9月18日,时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被查,他是内蒙古落马的第二个省部级官员。

2014年11月15日,王岐山低调造访安徽,从当地群众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陪同王岐山此行的还有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安庆市委书记虞爱华等。随后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廉政文苑栏目发表《让人三尺又何妨?》一文,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专门介绍安徽桐城“六尺巷”。当时外界猜测王岐山专门造访六尺巷背后的玄机,是告诫党内干部,为官当知进退。

2015年则是在3月27日前往河南调研,再加上此次浙江之行,前台中纪委风光无限,王岐山则隐身幕后。

讲话之中多深意

王岐山在这次的浙江之行中,再次阐述了中央层面对“党纪与国法”关系,“政治规矩”的认识。

对于“党纪与国法”,王岐山表示,“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此外他还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应把条例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去除,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二是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使党纪特色更加鲜明。制度创新只有进行时,这次修订条例重在唤醒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什么是政治规矩?在中纪委五中全会习*近*平的讲话中,对政治规矩的定义阐释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习*近*平将党纪、国法都纳入“规矩”二字含义之中,称“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除了这两点之外,习*近*平还强调了“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

这些话看似明白,但却总是让人感觉含煳其辞,模棱两可。规矩与党纪、国法是何关系,所谓“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又是什么,习*近*平更是没有解答。这可能就要从三个层面来进行剖析。其一,党纪国法是何关系,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已有定论,就是党纪严于国法。规矩二字一入,三种更是构成一种从属关系,规矩严于党纪,党纪严于国法。从此处而言,习*近*平所言的“规矩”,更似多维新闻一直在谈论中国法治问题时所一直强调的“理”。是传统中国社会关系中那种没有明文规定,但个人必须遵守的道德约束。例如某个中共党员干部,在某个场合“妄议中央”,也许并没有违反党纪、国法,但是已经犯了“规矩”。

那究竟什么是规矩,在毛泽东率领中共在从西柏坡进京之前,曾立了几条规矩,多是“不为领导人祝寿”等,这当然也属于那种“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但这些都只是细枝末节,习*近*平真正想说的规矩就是一条——“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在那个突兀的政治局常委会中已经被完整的表达出来。言简意赅,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包括人大在内的所有机构都要听中共的;在党内,所有党员都要听中央的。可以说,中纪委五中全会上谈的“规矩”,是给党员干部听的;政治局常委会上谈的“规矩”,是给全国听的。

而王岐山的这次讲话,显然是对中纪委五中精神的补充强调。

能否为浙江反腐提速

作为中纪委书记的王岐山前往浙江,背后深意更值得推敲。在反腐大潮中,浙江一度显得与众不同,一直没有省部级的“大老虎”落马。2015年,65岁的浙江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斯鑫良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也是十八大后浙江省首位被查的省部级官员。翻开其履历表可以发现,2002年至2007年间,他曾担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尽管如此,相比山西、江西等“落马大省”,浙江仍然如“一池春水”,波澜不兴。此次王岐山亲赴浙江,能否为浙江反腐加码提速,值得观察。  (王雅撰写)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多维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国 放眼世界 魂系中华
Copyright © 2006 - 2025 by Aboluowang

免翻墙 免翻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