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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争落马的倒霉蛋 不幸站错队的中共官员

 

不上诉的中共国著名四大“死缓”

 陈同海:不上诉



    2009年7月15日,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1.9573亿余元被一审判处死缓后,26日,其律师高子程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陈同海方面服从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提起上诉。


    现年64岁的陈同海出身革命世家。父亲陈伟达曾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陈同海在任时高唱红歌,日均挥霍4万公款。 并狂妄地称:“作为共和国长子,我们不垄断谁垄断?” 



    王益:不上诉

    2010年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1196万元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益不上诉。
    王益读书北大时和薄一波的女儿薄小莹是同窗,大学毕业就成了薄一波的秘书。 

    张春江:不上诉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746万余元,最终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春江的辩护律师表示,已放弃上诉。


    张春江除了鼓吹唱红歌,还是中国红色短信的倡导者。记得他奥运时是个火炬手,跑在前头。


  在东窗事发之前,他曾“自学成才”,谱成一首巨型的红色颂歌《神州颂》,敬献给他每分每秒都在贪婪啃噬中的祖国。 


    薄谷开来:不上诉

    2012年8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薄谷开来当庭表示不上诉并称“我感到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它全面体现了我们法庭对于法律的特别尊重,对于现实的特别尊重,特别是对生命的尊重。


高层反腐录(2010-2011年被判刑的省部级官员)

2010年被判刑的原省(部)级官员:

 

  

   陈绍基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5万元。

 

   王华元 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价值89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孙善武 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收受他人款物共计910.49万元,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益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索取、收受对方钱款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

 

   皮黔生 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原主任。罪名及判决:因受贿755万、滥用职权罪被判死缓,曾致国有资产损失2.2亿。

 

   黄瑶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被判死缓,先后多次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万余元。

 

   郑少东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索取、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

 

   米凤君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8万余元。

 

   陈少勇 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索取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19万余元。

 

   朱志刚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

 

   康日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受贿660万余元。

 

   黄松有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罪名及判决:贪污、受贿金额为51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被判刑的原省部级官员:

 

   张家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许宗衡:深圳市原市长,受贿罪(3318万余元,为2010年以来高官贪腐最高记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堂堂: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宋勇: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春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裁,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年落马的其他省部级官员:

   

    张敬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宇仁录 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卓志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宋晨光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

 

   孙瑜: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犯贪污、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陈同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犯受贿罪,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 1.9573亿余元。 被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2011年接受组织调查及“双开”的原省部级官员:

 

 

  刘志军:铁道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田学仁: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李元: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原副总督察、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涉嫌违纪,在国土资源部小范围的会议上被宣布“双开”。

 

  黄胜:山东省原副省长,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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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网责任编辑:郑浩中

来源:本站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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