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和李昭相识、恋爱是在1942年,这一年,胡耀邦27岁,李昭不满21岁。
结婚前,两个人约法三章:一、首先是志同道合,然后是生活的伴侣;二、建立小家庭后,不忘共同的事业,三、能经受住各种严峻的考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互相帮助,互相鼓励,携手共进。
1942年冬天,胡耀邦和李昭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不久,他们的大儿子就出生了。
在当时延安盛行的所谓男女平等的风气中,为了表示夫妻相互间的尊重,他们约定,如果生了儿子就随父亲姓胡,而生了女儿则随母亲姓李。以后,他们也确实履行了这个约定。
据“胡耀邦子女忆父亲:思念依旧无尽”中描述,胡家子女的姓名为:长子胡德平;次子刘湖;三子胡德华;小女李恒(满妹)。
胡耀邦家中4个子女却有3个姓氏,除分别随父母姓胡、李之外,还有一个姓刘的。
1945年冬,胡耀邦夫妇不得已将未满40天的次子,送给了陕北老乡刘世昌。当时胡耀邦提了3个条件:一是不要把孩子再转送别人;二是将来要让孩子上学;三是让他自由恋爱。胡耀邦坚持让孩子随老乡姓刘,老乡采取了一个折中方案,就叫刘湖(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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