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凌晨,李庄在其新浪博客上说,“我确有将中青报送上被告席的计划,意在去污,为己、亦为行业、更为体系漂白”。
他在博文中说,“众知,一扇《律师造假门》,被广为诟病,详探恶果,门内,抹黑玷污了律师形象和辩护人制度;门外,仅文中一潜规则就恶心了整个法律体系。
李庄所指造假门指的是2009年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郑琳和庄庆鸿发表的题为《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军重庆“捞人”被捕记》的报道。
李庄认为文章中文字有明显欠妥、失实之处,不仅侵犯了其个人的名誉权,也抹黑了中国整个法律体系,因此,他计划正式起诉中国青年报社。
李庄表示,由于撰写该文章的两位记者系职务行为,不能构成诉讼主体,故拟对中国青年报社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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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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