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涉嫌贪污国务机要费的上诉案胜诉,法庭判陈水扁贪污罪不成立。陈水扁面露笑容委托律师答谢公众,蓝营立委忧心影响明年总统大选。(RFA锺广政台北报导)
前总统陈水扁因涉嫌贪污国务机要费,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陈水扁不服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周五作出更一审宣判,法官认定陈水扁以假发票核销国务机要费行为不算贪污,所以贪污罪不成立,改判两年8个月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发言人陈晴教表示,合议庭认为,陈水扁2001年初到2006年6月止,共有21项机密外交与犒赏馈赠支出,总金额达1亿3300多万,与检方起诉认定陈水扁夫妇诈领的1亿453多万元相较超出甚多,而且款项没有据为已有,所以不算贪污。
陈晴教说:“合议庭认为,被告陈水扁在总统任内,他领取的国务机要费已经依法支用完毕,并没有检察官所提的纳为私用。”
陈水扁在庭上听到判决,露出笑容,马上委托律师石宜琳多谢社会大众一路的支持。石宜琳说:“他要我代为向社会各界表示非常感谢,这次高院更审的合议庭,能够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对于陈前总统所涉及的国务机要费判决无罪,在此代表陈前总统表示非常感谢。”
检举陈水扁贪污国务机要费的立法委员邱毅,批评法官判决不公,不顾被告犯罪事实。
邱毅说:“那么清楚用别人的发票诈领国务机要费作私人用途,这个不叫贪污,我觉得我们的司法机关就关掉了,太可恶了,那已经不叫恐龙法官,这种法官已经把灵魂出卖给魔鬼。”
总统府方面对于判决表现得十分低调,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和国民党发言人赖素如都仅简短表示,“尊重司法”。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研究更审判无罪的理由之后,尽速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陈水扁目前因龙潭购地案与陈敏薰买官案,在台北监狱服刑17年6月,吴淑珍的刑期虽与陈水扁一样,但因身体不好,监狱拒收,改为在家服刑。
台湾高等法院星期五推翻了前总统陈水扁涉及的多项贪污判决,并认定陈水扁夫妇在国务机要费的案子当中没有贪污。台湾朝野对此也作出了不同反应。
台湾高等法院宣判,前总统陈水扁的国务费全用于机密外交及犒赏馈赠,属于因公支出,因此改判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无罪。
此外,在其他的贪污案当中,陈水扁夫妇也获得大幅度减刑, 减刑后陈水扁刑期缩短为2年8个月,吴淑珍刑期减为11年6个月。
*朝野立委反应两极*
国民党立委邱毅表示,对于这项判决结果感到震惊,因为证据相当明确,陈水扁使用各种不同的私人收据来报销国务机要费。
他说:“国务机要费里面挪用公款、诈领公款,诈领国务机要费,挪做私人用途,甚至里面还用SOGO百货公司礼券报国务机要费。”
民进党立委高志鹏表示,国务机要费本来就是一种可供总统使用的特别费,这项判决结果是迟来的正义。
他说:“如果认为特别费、国务机要费都是历史共业的话,那么随着这样的修法、共识,原本就不该让阿扁跟吴淑珍独自承担这样的历史共业。”
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蔡英文表示,国务机要费本身是有历史因素,希望法院在判决的过程中能加以考虑,也期待法院和司法单位都能够独立、公正,而且保护当事人的人权。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和国民党发言人赖素如都表示尊重司法,马英九竞选连任办公室也表示,尊重司法,没有评论。
台湾高检署特侦组表示,高等法院的这项判决和先前的判决落差太大,将在收受判决书之后提起上诉。
*绿营选情振奋作用*
长期观察台湾选举的东华大学教授施正峰表示,这项判决对于绿营的选情来说,应该有一定的振奋作用。
不过,施正峰教授也指出,为了不让司法遭到政治的干扰,一些可能引发争议的法律制度条文应该尽快修改。
他说:“总统的特支费,是否就是国务机要费,因为牵涉外交,相对而言,县市长的特支费定义比较松,总统的特支费则用放大镜来看,就会让人觉得是否有双重标准。”
陈水扁的委任律师石宜琳表示,陈水扁对于高等法院的判决感到欣慰,并感谢一路陪他参与诉讼过程的支持群众。
石宜琳指出,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被判无罪,但是涉及的伪造文书、洗钱部分仍然被判有罪,陈水扁收到判决书之后,会和律师团研究,再提起上诉。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