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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高校毕业生 中共国务院通告各地

 

上海副市长:毕业生“不挑不拣”就能就业

上海副市长胡延照17日在2009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上海通过近期实施一系列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举措,目前的岗位供给基本能够保障这一人群的就业稳定,从供求情况看,毕业生如果“不挑不拣”,能够保证他们实现全部就业。

  《东方早报》报道,胡延照在会上用一串数据作了计算:上海今年应届毕业生为15.8万人,其中,约2.8万人将参加研究生考试或升入研究生,约3000人是大专升入本科,即有约12.7万人需要找工作就业。而目前初步估算,上海现有可提供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约为8万个,这意味着,还有4.7万名毕业生急需政府帮助“开辟”就业出路。

  上海十分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期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积极为其拓展就业渠道。据了解,目前上海已实施引导升学、教育卫生人才、就业项目拓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见习、就业援助等6个专项计划,并将大学生作为扶持创业的主体人群,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等。

  胡延照说,目前上海推出了参与社会工作计划,鼓励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等实现就业,岗位供给为5000个;鼓励毕业生到郊区当教师,提供岗位为1800个;鼓励到郊区当医生,提供岗位为1000个;上海还制定了“特别计划”,扩大青年见习基地规模并延长见习时间,已针对毕业生推出了3万人的见习计划。上述就业岗位合计已达3.7万多个,而一些新的政策措施还在不断推出。

  胡延照表示,基于上海已开展上述多项工作,目前相对比较乐观的估计是,岗位供给基本能够保障这一人群的就业稳定。毕业生如果“不挑不拣”,政府能够保证他们基本实现全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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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专业难觅工作 大专生转型做保姆

应届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而外贸金融专业的毕业生尤为艰难,有毕业生转变观念加入家政行业。深圳家政公司17日引进30名内地外贸英语专业大专毕业女生。月薪1000至2000元不等,在雇主家做家教和兼职保姆,深受雇主欢迎。

  受聘大专生七成英语六级

  香港《文汇报》报道,据家政公司负责人朱凤莲介绍,这批学生英语都过了四级,其中70%过了六级,总体素质不错。

  其中一名毕业生小王表示,她今年19岁,原打算毕业后,能从事外贸工作。没想到,国际金融海啸出现,国内外贸公司的生意大受影响,她的梦想亦成泡影。

  据家政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艾晓雄称,这批大学生深受深圳家长欢迎。由于深圳不少家长很忙,或者学历不高,他们都希望找到高学历的家政人员来辅导孩子。他们对这批大学生的定位是“儿童家教”,工作以家教为主,家务为辅。

  来自东莞的雇主李小姐表示,由于自己生意繁忙,平时很少机会指导孩子学习,因此很想请一名高素质的保姆,为孩子做家教。她说,家政公司开出的起薪点是1500元,不过如果她们干得好,她愿意再加点工资。

  穗失业汉办“失业网”

  另外,一个讲述失业故事及倾诉求职心情的“失业网”,近日在广州白领阶层中广泛流传,人气急剧上升,目前日点击率过万。

  “失业网”的创办人吴在天,本身亦是一位失业者。吴在天表示,他面对失业时,其实已做好心理准备,不过却仍遇到心理焦虑。“那么如果没做好心理准备便失业的人呢?他们会有什么心情?”于是,吴在天在策划制作“失业网”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心理健康”、“失业心情”等栏目。

  失业网仅在三个月内便达到每天数万的浏览量。网友通过论坛倾诉心情、互相鼓励,同时亦在网上分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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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09-02-16 08:03:49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七、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本文来源:新华网)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郑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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