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声明
外交部针对菲律宾通过法案将属于我国之部分南沙群岛及中沙群岛之黄岩岛划入菲国领土事郑重声明声明日期:2009/2/4
第001号 02/04/2009
针对菲律宾参议院本(2009)年1月28日通过之第2699号法案(Senate Bill 2699),及众议院本年2月2日通过之第3216号法案(House Bill 3216),将属于我国之部分南沙群岛(包括太平岛),以及中沙群岛之黄岩岛,划入菲国领土事,中华民国外交部兹郑重声明如后:
一、 无论就历史、地理、事实及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水域系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水域,其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不容置疑。中华民国对该四群岛及其水域享有一切应有权益,任何国家无论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张或占据,中华民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
二、 中华民国政府兹此呼吁,菲国政府应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揭橥之原则与精神,透过协商对话,和平解决南海争议。(E)
更新日期: 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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