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先生1997年到日本留学,后在日本就职,主要负责中华牌香烟在日本的推广和销售工作。2005年,贺先生想回国发展。经人介绍,他认识了50岁的刘某。刘某则表示,自己有个朋友认识很多国家机关的领导,能把贺先生介绍到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作。
2006年9月,刘某给贺先生打电话称,他联系上了一个人事部的领导,但需要50万元办事费。贺先生信以为真后马上回国,并在刘某的带领下来到钓鱼台宾馆一办公室,见到了自称是“人事部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的郭某。随后,46岁的郭某谎称,“其战友是国家烟草专卖总局人事司司长”,人事部批下用人指标后,他会托战友帮忙解决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接收问题。
见完了郭主任后,在刘某的催促下,贺先生拿出了40万元办事费。随后,刘某把其中的20万给了郭某,自己和中间人私分了其余的20万元。
去年3月,因工作的事迟迟没能解决,贺先生报警。郭某、刘某两人被抓后,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是诈骗,并积极退赔了贺先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最终,贺先生原谅了他们,法院也因此对郭、刘两人予以上述轻判。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王和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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