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you2424发表在网易论坛:
关于我和杨佳在上海遇到的那个单位.........
天呐!这是什么样的选手?一下子送走我们六位最亲爱,最敬爱,最优秀,最勇敢的人民的好警察!
----------这样应该不会被删帖了吧......。
虽然,警察当中确实有一些败类。但是也不能否定我们大多数的警察还是好样的,是可以信赖的!中国这么大,出来几个害群之马很正常!如果到处都纯洁得象蒸馏水反而不正常了,你说是不是?我是不大相信警察会打他的,因为那地方我也去过,看看我吧:
我是因为被公安指控“殴打他人死亡”进去的---情节够严重吧?,侦察期间没有打,也没有骂,反而嘘寒问暖。承办的民警还安慰我:“从这里出去,赔偿都没有。”要求我“配合一下”,等法医鉴定出来就没有事情了,结果法医鉴定一星期就出来了,我的家人责问:为什么不放?答曰:对方搞得太厉害,现在属于“保护性拘留”。所以,我配合人家保护。“保护”了整整一个月,因为被控的“证据不足”-----放!但同时又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决定拘留15天,刑拘折抵,只是书面意思一下,又不需要执行,然后放人-----哈哈!!
公安给我介绍的律师后来很认真地告诉我:“应当感谢上海市闸北公安客气?否则象你这样的一般的要三年。”
虽然,我不知道象我这样究竟是咋样的,我没有打人,被人打得“满脸是血”倒是有目共睹,公安还特意带我去进行验伤鉴定,服务好得没的说!看看,人家后来保护了整整一个月,吃宿全都是免费,难怪里面有人说不想出来,里面就是比外面好!
所以,我和扬佳进行对比,从这里讲,公安确实很好啊………
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大家:公安从来没有碰过我一丝一毫!说公安打人的人应该以诬告,陷害罪提起公诉----让他把牢底坐穿,或者把他和扬家的母亲一样消失一段时间!
再说说公安的兄弟吧.根据民间传说“公,检,法”是一家.既然是一家,那么自然不是姐妹就是兄弟了----==
难道一家人不好吗?毛主席他老人家早就说了:“军民要团结一家!”一家人总比四分五裂的工作容易有成果出效率吧:
看看我“殴打他人死亡,只拘留15天”的行政诉讼吧,一,二审很快毫无悬念的下来了!
申诉不例外.再看看我“殴打他人死亡,只拘留15天”的民事诉讼吧,一,二审很快毫无悬念的下来了!申诉也不例外.不管你打人,还是人打你,反正判决了.效率高吧!现在所以的案子到了高级法院,效率好象才变得不怎么高了,根据兄弟单位的作风和我的经验,应该也是毫无疑问的!否则,下面不会这样干!
再看看上海闸北法院吧,神不知鬼不觉就把我的房子低价转让了,如果不是购房子的人要转让房子通知我搬出去,我还蒙在鼓里!
现在,我目瞪口呆!天哪!!!
我总算有点明白中国为什么不能象美国那样可以销售枪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