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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动了中共公安部的贵州人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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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西:惊动了中共公安部的贵州人权活动(上)

越接近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贵州第三届人权研讨活动越不断接到各地异议人士传来的消息:先是来自湖南长沙的消息,民主异议人士谢长发来信,说欲到贵州参加人权活动的想法受阻,湖南公安已经堵截他于家中,不准出门。然后,是深圳传来的消息,居住于深圳的高僧,圣观法师被机场公安拒绝换乘机票,并遭到询问,不准前往贵州贵阳参加人权活动。再后是湖北省的消息,民间维权人士姚立法被湖北公安控制,已经不能来贵州。姚立法先生事先就有思想准备,知道在中国维权是会遭受打压的。但是,所有的大陆公安都姓“共”,有思想准备的姚立法先生还是不能如愿前往贵州。在这以前,山东的孙文广教授就已经来电话,说贵州的两名公安前往他们那里调查我——第三届贵州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的联系人之一,陈西在山东的活动。

贵州的公安在忙碌,湖南、湖北、广东的公安在忙碌,贵州的人权活动惊动了共产党的公安部,只有共产党的公安部才有这么大的权力,可以藐视法律,践踏中国人的人权,说“国际人权日”是非法的。因为,这还牵涉到国际法秩序的事啊!事后,贵州的民主异议人士如是说。

作为当事人,我有必要把共产党的公安藐视法律,践踏公民人权,敌视联合国人权宪章的事记录下来,以备有一天国际人权法庭审判调查时用。

首先,我必须承认,尽管我们前两届人权活动遭到过贵州公安的打压,我们的人权活动还是能一路走过来。前两届活动,贵州公安还知道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卡我们的脖子,他们还能够分得清“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等的法律概念,这第三届人权活动,他们就只有“党、上级的指示”了。

2007年10月22日,我们启动了每年一次迎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的活动。该活动进行直到11月12日,民间和官方都基本能遵照前两届人权研讨会的惯例,即在互动的情况下,讲合法性、理性、建设性、和在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共建中进行。即使官方对我们民间有阻挠和破坏的意图,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以劫持、强行带走、威胁利诱的方式破坏“国际人权日”的活动。

从我们的第二份公告“郑重声明”就可以看到。即使官方仇视和警惕民间力量的壮大,也只能在阴暗的角落贼眉鼠眼的使坏水。因为,提建设“民主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大纲是他们自己提的呀,他们可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呀!我们在公告中说:自贵州第三届《国际人权研讨会》发布启动之后,有许多国内外朋友的E-mail内不断收到以贵州某某或某某某名义发布的──邀请您参加贵州民间第三届《国际人权研讨会》邮件,并带有“附件”。在携带的附件里隐藏有危害极大的病毒,可以造成电脑的系统瘫痪。因而为此发布声明。

11月12日陈西与他们对话时,公安部门的支队长仍一再强调双方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办事,要讲合法性、理性、建设性、和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公安对我们提出了合理的批评,说我们的公告里有“不理性”,不利于“和谐”的言词。即,“某些恶狗们惊恐万状”、“专制制度的恶狗们”。我们立即表示了歉意,并接受批评。公安对此种言语并不十分计较,不往心里去,我们还认为是当前的公安有素质的表现。尤其是他们还提到部门应尽的职责,谈到《警察法》中的第二章:职 权,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中 的第二、第四、第八项。说他们需要在秩序、消防、组织集会结社中进行检查,希望我们交谈后能有一个书面材料给他们。

副支队长的谈话仍在前两届对话的水平上,他说:在公共场所集会,公开的、有组织的必须经由公安部门批准,否则为非法。非法集会公安机关必须坚决取缔。当然,公民在一起谈人权,尤其是属于私人性质的集会,这是常情,还是可以的吧。

支队长要求我们进入法律秩序,或者说,进入法律程序中。这一直是我们所盼望的。副支队长则仍然要把我们限制在前两届的规模上。这对我们而言,已经很自然。

就在我们准备起草一份书面材料之时,11月16日,中共的公安开始彻底暴露出其丑恶的另一面嘴脸——他们不再是“执法如山的国家警察”,而是某一个党派的工具。他们不再是不分贵贱,不分男女老少,不分意识形态,不分党派,为国家中所有人服务的警察,而只是为一部分人,一种意识形态,某一个党派效命的党徒。

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我预备就与公安对话的事情,和我在北京参加包遵信先生追悼会,在山东为孙文广教授作竞选义工诸多事与其他朋友们介绍并商议。当我刚开始与大家介绍情况时,公安们来到鸟园——我们贵州“民主沙龙”、“文化讲坛”经常集会的地方。公安把我叫走,说有事要对我讲。

来到河滨公园的另一草坪处,我受到了公安的恐吓和威胁。他们对我说:“现在,‘国际人权日’活动被定性为非法,你们所有有关‘人权日’的活动都必须立即停止,你又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你得马上告知今天来参加活动的人,赶快离开。”

我说:“你们突然这样宣布‘国际人权日’为非法,我不能理解。你们要我给大家讲,我可以过去讲。我是个联系人,至于,讲后,大家愿意离开否?我不能确定”。

然而,让我糊涂了,公安又不让我过去跟大伙讲。说什么:“你不能过去,你只能单个给他们讲,你只要过去和他们在一起,我们就要冲散你们的集会。这是上级政府领导的决定”。

说完,贵阳市的公安给我介绍旁边的一位陌生人:“这是省公安厅的领导,姓‘张’”。我端详着这位初次见面的“领导”,不知眼下这位何方神圣的出场代表着哪级政府的意思。但是,很显然,贵阳市的公安已经把责任往上推了。

贵阳的公安已经明确的对我指出,他们现在是在执行公务,不再与我讲合法性,讲依法行政,讲道理。他们已经把球踢给了上级领导。

我说:“请你们给我们一份法律文书,没有书面的正式告知或裁定,我无法按你们说的去做”。

“书面的东西没有。你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我们首先可以对你实行强制”。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强制,我只好给杜和平打个电话,说一声,然后我就离开了公园。

11月23号也是我们贵州人权研讨会既定搞活动的日子。

在未得到公开的法律文书之前,我们是不会更改既定的人权活动的。尤其是,我们不相信贵州的公安会做出只有共产党公安部才能做出的重大决定:即定性,“世界人权日”是非法的。

当天下午,我们来到河滨公园“鸟园”。今天人权研讨会的主题是《人权与教育》,由贵州民间女诗人涂女士为大家进行主讲。我们原定的活动地点在河滨公园旁边的“贵阳市老干活动中心”。由于大家都明白的原因,当我们走到原定会场时,发现铁门给事先“锁上了”。“中心”是一个服务于市民和营业的地方,既然正常的服务和经营都不要了。可看到,共产党为给专制制度保驾护航是不计较“成本,不顾及市场规律和市民福利的。无法进入到事先约定的会场,我们就移动到了附近的“鸟园”。

从公园大门到“图腾柱”,再到我们集会的“鸟园”,我看见市国保支队、南明公安分局、河滨派出所的人已经早到了这里。在涂女士尚未到之时,由我来为大家介绍此次去北京旅游和恰遇包遵信先生逝世并参加“追悼会”的情况,以及到山东又巧遇孙文广教授竞选人大代表、我当他的竞选义工的事。我谈到中华民族的良知,优秀儿子包遵信先生的事迹,谈到了山东警方如何践踏《选举法》和侵犯人权,强制绑架我,扣押我在当地派出所,然后贵阳国保又如何押送回我贵阳的情况。正在与朋友们介绍着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接听后知道是国保支队的负责人打来的,他们要求我立即离开,到“图腾柱”去。这种无理要求的电话连续打来几次,我挂断了手机后继续与朋友们分享这次出外的事。

3点半钟的时候,国保支队负责人和另外三名国保气势汹汹冲地到了我 们集会的“鸟园”,粗野的对着我吼叫到,强行把我带离了会场。同时,五名身着正式制服的“警察”也行动起来,要驱散其他前来集会的朋友。

现在的民警已不是执法人员,而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党棍。他们已不再与我讲法律法规,而是讲党政领导部门的指示,讲共产党的利益不容忽视,讲共产党的意识形态,权威高于一切,讲全中国人民都必须服从共产党,为中国共产党的利益而奋斗牺牲。

这些只为某一党派之利效力的党痞强行把我押到一处半坡凉亭处,威胁道说:“陈西,你很危险,你将面临第三次坐牢。你认为你没有犯法,你只看到那个书面的法律,你就没有看到中国的国情下真正实用的法律。‘潜规则’你懂吗?你太‘书呆子’气,太理想主义。‘89’民运你认为你没有违法,结果是,你被判有罪坐牢;‘95’组党,你们认为是合理合法的,结果是以‘反革命集团罪’判以重刑。这次你们的‘国际人权日’活动,你们仍然会认为合理合法,但是,我们已经定性为非法。你仍然会因此而坐牢”。

我回应着说:“我年纪已大,我不愿坐牢,但是,如果为了争取人权需要人坐牢,我会像年青时候一样,认为值得的事,我会去做,会甘愿再次坐牢”。

强制性隔离直到他们认为集会已经结束,下午5:30分时,他们才恢复我的行动自由。

绿色文化者:陈西

2007年12月26日 于贵州贵阳大西门市西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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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西:惊动了中共公安部的贵州人权活动(中)

人权与官权的对立表现在:要不人权至高无上,人权是法治社会的目的,是法律存在的前提,是公民社会得以成立的保证;要不官权至高无上,官权是中心,长官意志是惟一,官权弹压民权,官本位社会赖以存在。这是以人权立国还是以官权立国?是人权神圣不可侵犯还是官权神圣不可侵犯?是“民本位”与“官本位”,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的分水岭。我们贵州第三届国际人权研讨会遭受到中共公安打压的事例,可以看到大陆中国官权横行霸市的严重情况,同时,也记录下我们大陆中国人追求人权的脚印。

我们要以公民的人权,去抑制官权,清理特权;以公民权利给官员的权力设限,逐步规范和训练不受制约的,党政不分的国家权力,使国家权力中立化,驱逐共产党一党私利于国家权力之外。

即便是在共产党专政机关的胁迫和咄咄逼人的环境下,抱着“限政”与“训政(驯兽)”的宪政目标,不怕零距离与官权(兽)接触,12月4日上午9:40分,贵州第三届人权活动的联系人,廖双元与陈西先生带着书面的法律咨询书,《公民可以欢度国际人权日吗?》主动前往贵阳市公安局。

该咨询书我们已经同时在互联网上发布,并转发:贵州省政府、省人大、省中共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贵阳市政府、市人大、市中共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等机构。为郑重其事,我们特亲手把咨询书送到代表政府的权威机构——市公安局。

到了市国保支队10楼,支队长把我邀进会议室长方形的会议桌,廖双元先生被副支队长邀请到他的办公室。他们不让我们在一起共同面谈,而是分开对话。这种把我们隔开是有意图的,其目的是,让我们孤单地面对他们设定的强大攻势,想用官威震慑我们,一旦我们中某一位心理素质差,有恐惧心理的话,便于各个击破。

市国保支队长一开始就高声调,高嗓门的对我说:“我们已经向你说过,国际人权日是非法的,凡是有关一切国际人权日的活动,不管是在私人领域还是在公共领域,我们都要坚决禁止。你陈西是国际人权日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今天我们的一切谈话都要留下作为证据,以备处置这次违法活动用。”

随即,国保支队长叫他的下属警员安置好摄像机和录音设置,并吩咐着好笔录。似乎摆下了一副要置陈西于死地的法场。

“好!安好你们的录音摄像设施,既然你们要我的证据,我就坦然告诉你们。这段证据留下来,不是我会害怕,而是你们会害怕。既然你首先对我声嘶力竭,粗声大气,我也得粗声大气回敬你”我开始发话:

“国际人权日活动我不是组织者,不是领导人和发起者,我没有这个资格。谁在发号司令谁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我没有这么大的能耐。世界人权日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领导者是联合国!是人权理事会!

早在1950年12月4日的联合国大会第423(V)号决议中,联合国全体大会成员就制定和通过了此项议案,把每年的12月10日定为国际性节日,并定12月10日的这一周为“人权周”。号召全世界一切在人权公约上签约了的国家和人民在这日和周内举行宣讲人权、推广人权、倡导实施人权普世原则的欢庆活动。

中共政府现在也是人权公约的签字国,其‘保障人权’的承诺已经入宪,你们竟然说‘国际人权日’活动是非法的,要取缔和禁止一切有关的活动,不管是在公共领域还是在私人领域。对于你们这种启衅和践踏国际公法的行为,我表示遗憾!”

“这是我们的书面咨询,或者说是我们这次活动的声明”。我把我们带去的《公民可以欢度国际人权日吗?》递给了对面坐着的支队长。

我减缓了语气,理性地,循循善诱地,向在场的警官劝说道:

“回到执法者的岗位上来吧!不要做特权党的工具。回到民主法治,建构和谐社会的轨道上来吧!不要为一党再搞专政。不要抛弃还不太完善的法律机制!不要远离文明世界了!”

我突然感觉到,过去那种从上至下花费了无数资金和人力的普法运动是多么的苍白呀。经过了那么多五年一期的普法教育,只要官权和党的指示一出场,法律便变成一张废纸。公民没有参与法治社会的建设,每一个公民没有亮出自己心中的律法,仅靠官员兜售的法律于社会是多么无助啊!

过去官府“普法”,普的只是有利于官方的王法;今天,我以一个公民的身份向官方普法,普的则是一部永恒的法,每一个人心中都存在的法。

国保支队长回答的话就可以证明:“我们只认上级领导的指示和国家的正式通知。国家没有正式安排和认可世界人权日的活动,我们就认为是非法。”

“你们的咨询也好,声明也好,现在我正式代表市公安局回答你,同时也告诫你:

1、 国际人权日是非法的,凡与此相关的一切活动,不论在那里举行我们都要取缔;

2、 对组织领导这次活动的为首者,我们要坚决依法查处;你陈西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我们首先要处理你。

3、 你必须立即通知其他所有参与者,取消这次活动,不得再参加;

4、 你陈西是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你首先就不得再参加这种集会活动,否则将受到查办;

5、 从现在起,无论你们在何处集会,何人参加活动,都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理;……。”

国保支队长宣布了6点,最后要我明确表态。

我说:“我们的态度咨询书上有,首先,我们要书面的政府文告,如果无书面的正规法律文书,我们将示口头指示为无效力性的,非正式的、非公允的和非法的。

第二,你们说我是组织者,是这次人权活动的领导者,只要我发出通知取消活动就可以取消。我再说明一下,国际人权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联合国人权理会,是现任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我只是这次活动的联系人之一。

第三,作为联系人,发公告要经过大家同意,最起码要经过三位联系人同意。把你们的告诫告知大家可以,但是,我得把大家集中起来,你们不让我与大家有集中会面的机会,我做不到。

第四,别人对国际人权日活动的态度怎样我不能干涉,他们参不参加活动我也不能像你们一样,任意干涉强制公民的自由权。但是,我可以公开地向你们表明态度:这次国际人权日的活动,我坚决要参加!我决定要去欢度我们公民的节日!那怕只有我一个人。”

市公安局的国保支队长听到我如上声明,非常不高兴。嘴里蹦出一个字:“好!我们没有什么谈的了”。

与公安的对话很快结束,我先于半小时到市公安局大门处等廖双元先生,与廖双元先生见面时,他问我:“你惹恼了ХХХ。”

我说:“没办法,那是我作为一个公民的底线”。

然后,我回到家里。下午,我接到了市西派出所公安打来的电话,要我到派出所一趟。我说:“今天我已经有安排,改天我会去”。

他们叫我定好时间,明天一定要去。

12月5日早上,我到了管辖我们这个片区的派出所。由管片民警、所长、副所长、教导员与我见面。

韩副所长说:“陈西,今天我们找你来,据了解,你有违法行为嫌疑。现在你需要把你最近的行为给我们讲一讲。

我说:“怎么能说我有违法行为嫌疑呢?我想请你们告知我,我有那些违法行为?我们举办贵州公民第四届国际人权研讨会是违犯吗?我参加人权活动是违法吧?我为此而写文章,推进中国的人权和法治事业是违法吗?我真的不理解。”。

“因为你是刑满释放后带有附加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你没有组织集会权,你不能写文章,接受采访。”

“我承认我被剥夺政治权利,尽管法律对我判决不公,我仍然是遵守国家法律的。

首先,什么组织集会,国家法律对组织集会有什么具体规定?我们都是些几十年的老朋友,在一起称得上组织集会吗?

其次,不能写文章,不能接受采访。我受到的是中国法律的制裁,我想问一下,中国的法律有没有边界?我们已经知道法律有时效,同样,法律也有边界。你不能依据中国的法律任意去世界依法办事,哪怕是针对中国人你也不能。我写的文章,接受采访全在国际媒体上,没有在国内。依照管辖权限,国法只能管国内事务,管不了国际社会,更管不了其他国家事务。我发表文章在其他国家,接受国外媒体的采访,发表文章和接受采访的国家都未定我犯罪,你们更没有权说我违法。

最后,到目前为至,我没有在国法管辖的范围内发表过文章,接受过媒体采访。所以,我认为,我没有违法行为”。

公安:“好!现在我们来对照和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3号令,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把事先准备好的公安部1995年颁布的(23号令)拿出来。

“现在我们向你传达公安部(23号令)精神,并逐条对照检查你的行为:

公安部令(第23号),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宣布,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 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四) 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五) 不得在境内外发表、出版、发行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它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书籍、音像制品等;

(六) 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七) 不得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八) 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对这个公安部令,你们都是执法人员,有法律常识。我们知道,它是部门规定。如果部门规定与国家法律有抵触,子法与母法相违,那么部门规定,子法自然无效。这是一,我的意见。

二、国家法律都没有权利管辖境外,部门规定就更没有这个权限。

三、第23号令颁布于1995年,10多年后,显然过时,不能以时俱进。更何况,起草这个条令的人没有足够的法律常识,可以肯定说,法律知识水平低,在公安部是个‘滥竽充数的角色’,不具备这个能力。因此,它与国家法律有许多抵触,有自然无效的成份。而其它没有相违背的条款,我都遵守了的。”我逐一回答说。

公安:“你说的话,行动都是证据,你把今天的询问笔录检查一下,写上‘经本人查看,属实’签上你的名,盖上手印。

我们希望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出于你的情况,我们给你一份第23号令的剥夺政治权利的要求。你回去好好学习检查一下。”

我说:“我也希望你们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一个依法行政的公务员,法没有授权的,不要去做”。

临离开派出所时,所长把复印好的公安部第23号令给了我。

绿色文化者:陈西

2007年12月31日 于贵州贵阳大西门市西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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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西:惊动了中共公安部的贵州人权活动(下)

法理知识告诉我,凡未经议会讨论通过,并未经公示的法律文书,其都是非法和无效的。共产党一直习惯于党中央的红头文件、领导的口头指示治国,红头文件仅仅是几个独夫制定的,口头指示一直在大陆中国流行。这种非法的、不合法的强权政治必然被民主法治政治终结。

在我们这次人权活动中,我们就坚决依照民主法治政治的理念办,不理睬共产党的红头文件,视非正规的领导口头指示、政府权威机关的口头告诫为无效。

12月7日星期五下午,又是我们贵州人权研讨会活动的日子。我独自前往河滨公园活动地点。由于上次在公园活动被公安强行驱赶,今天的活动有些变化。一、准备两个活动地点,一个在原址不动,另一个在张重发家。张重发家属于私人领域,如果那里不被公安干扰,我们就在那里。二、我在河滨公园观察一下,看看是否有公安布置的警力,如果没有,这里仍作为备用。

来到河滨公园“鸟园”,我要了几个杯子和座椅,坐下来观察一下周围环境情况。发现周围仍有公安布置的警力,离我很近处是两个年青的便衣。我决定坐一会后,去张重发家。

但是,我考虑到如果公安随我去那里的话,势必会增加那里的压力。我决定先到瑞花广场去看看,广场上有许多拆迁户,他们在那里搭建了几个棚子,摆摊设铺的在道边搞商业经营,自我维权,规模还不小。他们拉的10公尺长的横幅就有三条:“违法拆迁、还我家园、我们要吃饭!”是一条;“强烈要求政府敦促各级政府解决瑞花广场拆迁遗留问题!”这是第二条;第三条是“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必须尊重事实依法妥处”。

到瑞花广场,我发现公安便衣仍然跟着我寸步不离,我决定不去纪念塔张重发家,就在广场上了解一下拆迁户的维权,看能否帮助他们做些什么。我打电话给廖双元、黄燕明先生,告诉他们我的决定。他们回话时则说,中共的公安已经疯了,连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领域也要任意侵犯。他们说,他们已经被公安胁迫出门,正在往我这边走。

在这空隙时间,我开始收集拆迁户的维权资料。我与下列瑞花广场的拆迁户进行了交谈:

刘家驹先生,他的手机电话号码是:13984182917

雷善义先生,他的手机电话号码是:13195213079

雍志明先生,他家电话号码是:0851-8079179

陈仁珍女士,他家电话号码是:0851-8662615

刘新民先生,他的手机电话号码是:13037894229

我分别在(她)他们那儿得到了数十份有关他们上访争取自己权利的材料。然后,打算给他们写一份报道发表在媒体上。

然而,这个打算未能如愿。因为,我随后被请到市公安局时,所有我得到的材料,包括我的摄影照都被公安强行收走和删掉了。这是后话。

吴玉琴女士、廖双元、李任科、全林志、杜和平等等先生从纪念塔来到瑞花广场,我们一起走访了拆迁户后,各自就回家了。

当我快到家时,在市西商业街“男人大世界”处,一直跟着我的公安赶上来,拦住我的去路。说,他们的副支队长请我到贵阳市公安局去一趟。我回头看,李副支队长与“优秀隐蔽卫士”鄢警官正从后面赶上来。

没有人权的中国公民——陈西,只能随公安走一趟了。

我看着“男人大世界”的招牌,感叹的说:“中国是‘公安的大世界’”!

在车上,公安拿走了我的私人财物——手机。说,替我保管,走的时候才能给我。看来,中国的《物权法》还应当加上“公安可强行保管他人财物”这一条。

更邪门的是,鄢警官收走了我在瑞花广场得到的维权资料。理由是:“你陈西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能参加维权”。

鄢警官的这一规定,公安部令(第23号)又得改。公安部令(第23号)第十二条,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宣布只有八项,没有鄢警官的这一项,这次被鄢警官一改,增加成九项了。中国的警官们都拥有人大常委会代表的立法权,法律条款可以随时随地的被他们废立。

增加了这一条,“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能参加维权”,收走了资料,我答应瑞花广场拆迁户的事就未能做成。还望瑞花广场的拆迁户们谅解。上面记录下几位拆迁户的电话记录是放在我的笔记本里,公安要搜查我的笔记本,我坚持‘私人隐私’,未有搜查令不得乱动,才得以保全。

今天对我的强制性询问从下午4:00开始,开头照常是公安的狐假虎威。

“你必须如实回答我们提出的问话,交待你的问题!”

我则说:“如果你们再不尊重我公民的权利,我有权利不回答你们的问话,我将对你们的询问保持沉默”。

在我的争取下,在公安局的询问才有了点相互的尊重、理性和平等的气氛。

今天的公安准备怎样处置我?

生活在大陆中国的公民可要有清醒的认识啊!中国是共党‘公安的大世界’,公民没有基本的人生权利,公安们大权独揽,要想抓捕谁就抓捕谁(我得给公安说一声:实际我们公民没有人权,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家人也失去了人权,因为归根到底,他们最终也是公民)。过去每一个公民都有三个月的义务坐监权。也就是说,见你不顺眼,管你有罪没罪,把你先抓进牢笼,关三个月再说。这是国家法令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当享受的义务,也是公安手中拥有的权力。即,收审制度。

现在收审制度废了,公安的权力仍然不小啊!大的有“劳动教养制度”,不经过检察院、法院审核,公安一手包办,一条龙服务,送你去劳改农场虐待三年,说是关心你,你需要劳动,劳动;教养,教养。多大的口气呀!小的霸权有任意强制任何公民8——24小时,强制意味着什么?

强制就等于强暴、“强奸民意”呀!

你不愿意,他们就对你施加暴力,强迫你听他们的话,照他们的意图去办。多少人间苦难和悲剧就是这样被公安人为强制发生的呀!

在市公安局的强制性谈话进行到晚上8:00钟,市局的公安玩够了我,就对我说:

“陈西,你属于市西派出所的辖区,现在我们已经叫派出所的民警来接你,你和他们去吧”。

我又被两位派出所的公安用“110警车”强制载到了市西所。

我对派出所的公安讲:“都晚上8点过钟了,我还没有吃晚饭,我先回去吃饭再说”。

公安说:“不行!我们还有事要问你,你可自己出钱,我们叫人给你买盒方便面吃”。

饥肠辘辘的我吃了方便面后,满以为问完事就可以走,就迫不急待地向公安说:“有什么事情就问吧”。

公安则不慌不忙的说:“别急,别急!我们慢慢再说。我先问你些其它的事,我们先聊聊天。”

“你们公安就喜欢显耀自己的权力,侵犯公民的人权”我说。

这位公安马上说:“陈西,你怎么说我们公安侵犯了你的人权,我们在闲聊,你怎么把我也说进去了。我没有侵犯你的人权,你得向我道歉。”

我说:“你有人权意识很好。至于你侵犯我的人权没有,你心里有数。我不必道歉。”

“你必须道歉。你不道歉今天你就别想回家。”

仅仅是不道歉,公安就又耍威风了。好一个要强留你于派出所,不准你回家的借口。

我说:“好!你有权力强制我几小时?这几小时我就陪你在这上班。”

在这时,我夫人、还有吴玉琴、廖双元夫妻打来电话。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我把公安要强制我,不准我回家的事告诉了(她)他们。

我说:“这是公安事先安排好的,他们是要让我明白,他们可随意处置我,叫你饿饭就饭,叫你有家不能回就让你不能回。”

随后,我的夫人与吴玉琴、廖双元夫妻跑到派出来问,得不到答复。打电话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支队长,人家也不答理。尽管是有关人生自由权和生命权的问题,共产党的官员不作为不说,还公报私仇。因为我并未违法,只是不服从共产党指挥,是公开的民主党党员、是共产党的对头——“民间反对派人士”,共产党的官员就给我难看。这不是公报私仇吗。

国家机构、公务员要做到秉公执法就必须无党无派,保持中立。中国要做到这一点,使国家服务于全体中国人,而不仅仅是共产党的一党私利,就必须实行政党政治,共产党必须退出司法部门、行政部门、军队和所有不应由政党控制的部门。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公务员的回避制度是现代国家的准则。

从下午4点到共产党的公安放我回家的晚上零点,我被党公安又公报私仇强制了整8个小时以上。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这天,一清早,我还在家里准备去参加“人权日”活动时,我家的门就被敲响了。

“哐、哐、哐……”,一阵敲门声后,传来“陈西,开门,我是派出所的”。

我一看时间,才8点过钟。“哟!派出所的警官一大早要到我家来报道上班。”

临近“世界人权日”的这一个多星期,公安已经在我家楼下的大门出口处加了岗哨。从早到晚有三至五个便衣值班。我的女儿某天上晚班回家,已经快晚上12点还看见有四名便衣不怕寒冷,紧裹着冬衣,在岗位上紧盯着我居住的大门口进出的人。我女儿回到家后,突然冒出一句话:

“老者,你还是有价值啊!不然,外面有四个人在给你站岗。”

我说:“他们是因饭碗跟了一个邪门的大老板,真够呛的,”我表示对他们辛苦的理解。

所以,公安清早的上门,我早就有思想准备。

我对上门的公安说:“有什么事,等一会再说。现在我的家务活还没有做完。”

公安在门外等了一会后,大概等得不厌烦了,又继续敲门。我被迫无奈只好开门问道:“有什么事?这样扰民可不行。”

公安答道:“我们需要你和我们走一趟,我们有事与你谈”。

“在这里谈就行了,我知道你们是为何而来,没必要绕圈子。”

“到社区办公室去谈,你知道就好。请你体谅我们现在正在执行的公务。”

在(她)他们的强迫下,我理性的去了“市西社区办公室”。

到了这里才看明白,今天,共产党的公安对我加双岗。内岗由派出所的公安负责,参与这次行动的人员有10个人(报加班费时,我听到他们向上报的人数)。外岗由市国保支队原负责监视我的那几位便衣负责。

“陈西,请你理解我们,我们今天请你到这里来,你知道是什么事,你给我们谈一谈,我们请你在这里吃吨便饭。”派出所的公安这样说。

“谈一谈可以,便饭就不用请了。今天是‘世界人权日’我要去参加人权活动。你们要强制我在这里,剥夺我的人身自由权是违法行为,除非你们出示拘留我的法律文书。否则,我是要走的。”

“市西社区办公室”在我们香狮大院的二楼,与他们该谈的该问的讲完后,我说了声:“对不起,我得到河滨公园去参加我们公民自发组织的人权活动”,我起身下楼。

派出所的公安与社区联防队员不让我走。

我说:“不让我走可以,只要你们拿出书面的法律文书我就不去。你们拿不出,硬要强制性不准我去,你们可知道,这是违法的。”

他们拿不出书面的东西,我决定要与他们抗争。在他们不注意的初次努力抗争中,我冲到了楼下院落里。院落有50-60平方米面积,呈三角形,角的一头有扇铁门,通向市西河边的集市贸易便道。到了院落里的我要再走向近在咫尺的铁门口就难了。

这时,这些工具们见我真的要走,除了女性外,都跟了出来。在我的周围人贴人的筑起了障碍,容不得我再往前挪动一步。

平时与公安互动,他们公安自己说,现在公安执法更文明了。讲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不比过去土匪性质惯了的执法。

原来如此。我今天见识了这种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其实不然,还是没有脱离共产党过去几十年来身上的那股子“红匪”劲。过去共产党强迫别人,强奸民意是用枪杆子,直截动粗;今天共产党强迫别人,强奸民意是给你设置障碍,让你不得不按他“总设计师”设计的路径办。

改革开放学来学去,共产党还总是土匪的式样,还是用流氓、黑社会打手的老套手法行事!

我看见市国保支队的公安在铁门外把守,铁门内是这些派出所的公安和社区联防队员贴身保卫。今天早上是不可能出得去的。我只能在这里任他们请我吃中午饭了。

中午,他们请我吃了一餐鸡火锅。饭后,我说:“你们的公务已经完成,我们贵州的人权活动已经过时,我要回家休息去了”。说完,我径直走回家。后面,两名公安跟随我直送到家门口。

回到家里,我心中总是不甘心。今天未能到人权活动的场所,未能与贵州的民权活动人士见面,这是我决不甘心的。我一定要了结这个心愿。

我决定休息一下后,去河滨公园。

午休过后,我下楼出门,到门口,突然一个便衣公安发现了我,问道:“你要去哪里?”

我边走边说:“有事”。

他叫我等等。随后从“岗哨”处跟了出来。

我一看,其他的公安都暂时不在,只有他一人。我就不理他径直往前走。他追上我,要我停下,我说我有事要办。他说,要请示所长。我说边走边请示,我不会让你跟丢我。

就这样,我带着这名警官来到了河滨公园。

原来我认为,这个时候,来参加人权活动的贵州民权人士都已经被公安驱散,活动地已经没有人。早上我打电话质问市国保支队的贾支队长时,贾某人还对我说,来参加活动的人已经全都被他们公安“请”回。

我想,在强大的专政势力威逼下,民权人士停止活动是可以理解的。

大出我意料之外,在图腾柱处(我们预定聚集的地址),除了有一大帮公安在迎接我外,还有一名民权人士梁福庆先生也在那里迎接我。

公安惊愕地说道:“你怎么也来了!”

我说:“我肯定要来,只是来晚了。”

我与梁福庆先生问好。同时,介绍我身后的便衣。

梁福庆先生好笑地也介绍他身旁同坐的人,这也是陪伴他同来的警官。

图腾柱,我们聚会的地点已经被中共的公安站着不走。从省公安厅,到市公安局,还有派出所的公安数十名聚集在这里。

市国保支队的正副队长叫我赶快离开这里,我想,肯定还有其他民权人士在别处,我要去会会她(他)们。我就离开了图腾柱,沿着公园的小路,到南明河边。

在河边,我又遇见了申有连先生,由于我身边有便衣,与申有连先生问候后,他就沿河岸边走了。

我更加坚信,其他民权朋友们一定在某处。

正在这时,吴玉琴女士打来电话,问我在哪里?

我说,我在公园河边。

她说,她(他)们在图腾柱旁边的台阶上。并说,她到河边来接我。

到了图腾柱旁边的台阶上,我惊呆了!还有这么多民权朋友在这里默默地与中共的公安在抗争。她(他)们是:黄燕明先生、杜和平先生、全林志先生、张重发先生、申有连先生、梁福庆先生、吴玉琴女士、涂女士、张明珍女士、医学院的大学生甘鸿和Sany女学生等等。她(他)们围坐在草地上,周围是共党公安无数的眼睛和摄像机在监控。这场“人权日”活动从早上已经进行到现在下午4:30,民权人士们不畏惧强大的专制力量,顶住独裁党的公开威胁,不理会随时会发生的迫害和秋后算帐,敢于面对暴政直言自己的政治诉求。

这些民权人士与那些继续甘当共产党的工具,为了一点利益而出卖自己良知的各色“人物”对比起来,这些民权人士活得是多么真诚、平凡、踏实、充满活力、信心、希望、和伟大啊!

将来的新中国是属于民权人士创造的,将来的中国民权史一定会记录下他们对中国人权事业做出的贡献!

我在这里与各民权人士会晤不到半小时,李副支队长带着几位公安又把我强行“请”走了。

我与派出的公安来到我家门口,看到市国保那几名监控我的公安正坐在“岗亭”里值班,他们惊讶我出去又回来了的样子,派出所的公安自豪地送我一直到楼梯口,然后向所长报告,“圆满完成监控陈西的任务”。

晚上11点钟,一阵的电话铃声把我惊醒。电话里传来,前来贵阳参加“世界人权日”活动的甘肃省民权人士王凤山先生被贵阳公安抓走,现在下落不明。

第二天,12月11日,才知道王凤山先生被中共公安以“涉嫌抢劫犯”为名抓走审问,审问的问题则是有关前来贵州参加人权活动的事。

王凤山先生接到威胁令,必须于当天离开贵阳。在我与他会面的时,威胁还从甘肃省传来,他打工处的老板不断打来电话询问:“买到返程的火车票没有?”说:“不立即离开贵阳,后果自负”。

这就是在一个没有人权的国家,一个公民权利随时随地会被剥夺和遭受侵犯的共产党统治的大陆中国。十三亿中国人只能任由共产党随意发落,做共产党的钱袋子。公民过一个自己的节日——世界人权日都不准。

绿色文化者:陈西

2008年1月9日 于贵州贵阳大西门市西河边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郑浩中

来源: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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