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省委书记、省长、副省长栏对应相应直辖市、自治区为市委书记(自治区委书记)和市长(自治区主席)、副市长(自治区副主席);蓝色为2006年新任命官员,加*号为代省长、代书记。 |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王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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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委书记、省长、副省长栏对应相应直辖市、自治区为市委书记(自治区委书记)和市长(自治区主席)、副市长(自治区副主席);蓝色为2006年新任命官员,加*号为代省长、代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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