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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抢! 山西企业家讨3亿转让款陷冤狱 案件重审1300万元又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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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亿民营企业家因行使股东权利讨要3亿多股权转让款被打成“黑恶势力”而陷冤狱。案件重申中,一审判决书中列名的1300万元又不翼而飞。网友评论,“办案搞钱的手段太明显了”“明目张胆抢劫”。

山西企业家讨3亿元股权转让款陷冤狱,案件重审1300万元又消失。图为山西朔州朔城区法院。(网络截图)

山西亿民营企业家因行使股东权利讨要3亿多股权转让款被打成“黑恶势力”而陷冤狱。案件重申中,一审判决书中列名的1300万元又不翼而飞。网友评论,“办案搞钱的手段太明显了”“明目张胆抢劫”。

10月30日,山东王振江律师发帖说,“钱去哪了?山西朔州,赵秀莲涉恶案件在朔州朔城区法院第二次庭前会议,今天上午进行关于涉案财产处置意见,发现被一审判决书列明的大量财产在朔城区检察院的财产处置清单中不翼而飞,最典型的就是我的当事人宋红莉的银行存款,在右玉法院判决书的财产清单中列明被冻结1319万余元,而本次重审的财产处置清单中只剩了35000余元”。

(网络截图)

贴文说,“这样如此悬殊的差距被告人无法接受,辩护人也无法接受,法庭当庭表示会后将依法向检察机关发函要求清查”。

另一知情律师介绍,民营企业家赵秀莲案,股权转让款3个多亿去向不明,为行使股东权利被倒查20年打成“恶”势力。发回重审后指定朔城区法院管辖,原一审判决书列明的上千万存款再次不翼而飞,“太黑了吧。现在的检察院人员,是不是胆子越来越肥了?”

据此前大陆媒体报导,2023年12月,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赵秀莲等十余人被朔州市右玉县法院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判赔“被害人”莲盛煤业有限公司2.2亿余元。

之后,有知情人爆出,此案系多年前山西煤矿资源整合、国进民退后,国企内部人掏空公司,为避免自身经济问题暴露,以刑事手段将民营小股东打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报导称,赵秀莲2010年转让莲盛煤业70%股权双方约定价格是4.2亿元,但直到2022年赵秀莲被抓,她只收到9000多万。

2024年6月,二审法院朔州市中级法院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随后,右玉县法院于同年7月3日以需补查补证为由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四个月后,2024年11月13日,赵秀莲辩护人接到右玉县法院送达的改变管辖通知书,称“该案已改由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审判。

网友评论说,“办案搞钱的手段太明显了”“胆子这真大,不会被私吞了吧”“明目张胆抢劫”“要钱?开始谈刑期吧”。

近些年来,中共当局越来越不顾脸面,赤裸裸用司法手段抢劫民营企业资产,“以刑化债”、“远洋捕捞”等层出不穷。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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