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甘肃原副省长杨子兴判14年 玉林中级法院院长胡海兰被双开 曾迫害法轮功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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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官员】甘肃原副省长杨子兴判14年 玉林中级法院院长胡海兰被双开 曾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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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10月31日),甘肃省原副省长杨子兴,因受贿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同时,广西省玉林市中级法院院长胡海兰,被双开立案调查。据明慧网报导,两人都曾迫害法轮功,受到国际组织的追查。

通报称,杨子兴2006年到2024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房产开发、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超过人民币589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据公开简历,杨子兴2000年起,曾任甘肃省陇南地委副书记、市长,定西市委书记,甘肃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甘肃省副省长。

另据明慧网报导,杨子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定西市法轮功学员刘汝新、何秀芳、杨菊香、王曙勋等至少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责任。

其中,刘汝新在遭遇绑架、非法判刑、关押和精神骚扰后,在家中含冤离世。

同一天,广西玉林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海兰,被双开,立案审查。

通报称,胡海兰“靠案吃案”,私欲膨胀、唯利是图,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海兰曾任广西柳州市委副秘书长,柳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副书记,玉林市中级法院书记、院长。

据明慧网报导,政法委官员和中级法院官员,是中共二十六年来,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主谋,甚至进行十几年的重刑迫害。

胡海兰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玉林市法轮功学员郭雨和、蔡柳燕等遭受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通告,对胡海兰进行追查。

!!:电视台记者李梅、荣玉综合报导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电视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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