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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女2年遭家暴16次 不服宣判结果 申请再审

女子两年被家暴16次案二审,9月9日上午在四川成都武侯区法院宣判,法院驳回了被告贺某阳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贺某阳因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据极目新闻和大象新闻报导,被害人谢女士走出法院后表示,她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判得太轻,她或和律师沟通后尝试申请再审。

谢女士表示,当听到法院维持原判、被告人获刑11年而非死刑时,她的奶奶当场瘫软、全身发抖。法院医护人员随即将其扶至医护室休息,截至受访时,奶奶尚未离开医护室。

据谢女士表示,其前夫贺某阳对判决也不满意。法院宣布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时,贺某阳(还以自己听错了)多次表示听不清楚。最后审判长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问他听清楚没有,他才说听清楚了。

谢女士被家暴后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此前一直挂着粪袋。她表示,目前自己已不需要挂粪袋,不过一个肾功能缺失,身体虚弱。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导,谢女士与贺某阳自2021年5月结婚以来,遭受贺某阳16次不同程度的家暴,多次就医。

2023年4月24日,谢女士前往成都武侯区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但因不能提交户口簿,手续不全,未能办理。当日离开法院后,谢女士被贺某阳跟踪,并被其强行拖入一家酒店施暴,直至第二天被酒店装修工人发现后报警。

据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显示,谢女士身上共有21处受伤,包括左肝广泛挫裂伤伴出血、十二指肠挫伤伴破裂、回盲部及末端回肠广泛挫裂伤伴破裂切除、胰头部和肺挫伤、蛛网膜下出血、脑挫伤、急性腹膜炎、左肾挫伤、鼻中隔偏曲、左侧三根肋骨骨折、脑震荡等。案发后,贺某阳被警方刑事拘留。

2024年5月31日,武侯区法院判决准予谢女士与贺某阳离婚,二人女儿由谢女士抚养,贺某阳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至女儿十八周岁为止的生活费。

2024年12月27日,武侯区法院一审以虐待罪判处贺某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共执行有期徒刑11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贺某阳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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