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利用职务售卖5千个人信息。(网络截图)
福建一名90后警察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安内部网站盗取公民个人信息,以每条80元的价格售卖,9个月内导出近5000人的数据,包括近600条公民住宿信息,被判刑一年八个月,引发热议。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份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2024年判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书显示,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李某甲(1994年生)利用工作职务便利,通过公安部云搜平台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并使用光盘导出到外网电脑,以每条人民币80元的价格通过Telegram贩卖给上线“灰某某”(另案处理)。
根据中共公安部云搜查询日志,在上述期间被告人李某甲的数字证书查询操作88985次,导出4978人的数据,其中包含公民住宿信息570条,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0元。
李某甲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5万元。
该案例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多数网友认为判刑太轻,质疑判决不公平,“判的太轻了”“对这种监守自盗就该狠狠打击,毕竟危害很大”“导出4978人的隐私数据并进行贩卖,才判刑一年八个月”。
(网络截图)
有的网友质疑中共公安内部监管形同虚设,“80块就能开盒一个人”“知道缅北诈骗为啥知道你的个人信息了”、“公民隐私形同虚设”“常规操作,大多数泄露不就是这种内鬼吗”“一年半查询记录这么多次,居然没人管,也是牛的”“9个月内近9万次异常查询未触发预警”“也就是说如果我想查该民警所在公安局局长的开房信息,给这个民警80元就能搞定?老百姓的实名也能成为你们发财的路子?”
一律师在微博介绍,自己去年就代理过类似的案件,“去年我也代理过一个关于民警售卖公民信息的案件,那个民警刚工作没几年年,每次收取费用500左右,把公民信息提供给同案一个罪犯,涉案金额也超过5万元。也是判了不到两年”。
帖文说,“案件咋发现的呢?有个人经常打媳妇,媳妇受不了就外去打工了,这个人花3000元定了他媳妇的位,然后去杭州把当地打工的媳妇打伤了,杭州公安一查,就把他买公民信息的线索提供给河南,就此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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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警察滥用职权、监守自盗这种事情在中国非常普遍。